电影投资合同中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后产生纠纷怎么办?

快播影视 日本电影 2026-01-06 15:30 2

摘要:文|汐溟 侯建勋 在合同关系中,时常会出现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问题。所谓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指的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第三方主体,由第三方主体概括的承受其在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包括全部权利义务的转移和部分权利义务的转

【原创】文|汐溟 侯建勋 在合同关系中,时常会出现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问题。所谓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指的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第三方主体,由第三方主体概括的承受其在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包括全部权利义务的转移和部分权利义务的转移。在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的情形下,转让后权利义务承受方与转让方共同成为合同的履行主体。在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的场合下,转移后权利义务承受方取代权利义务转让方成为合同的履行主体,权利义务转让方通常不在就该合同享有何种权利或需要承担何种义务,其实质上退出了该合同关系。

本案中,一方当事人将电影投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对外转让,通俗的称谓为份额转让。即在影片投资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其投资行为而享有影片项目一定的投资份额,并因为该“份额”而产生权利与义务群。特殊情形下,份额享有者可能将其持有的“份额”(包含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此时,份额享有者完全退出了合同关系,受让的第三方取得其合同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份额转让的特殊性在于,合同的同一性未发生任何变化,即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体系是稳定的,只是合同的主体发生改变,但在一方当事人同意转让的情形下,该种改变对合同的性质及履行无实际影响。 本文案例改编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京0105民初14155号。

来源:吧唧一口我的金在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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