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影盈利分红,亏损谁担?合同性质引争议

快播影视 内地电影 2026-01-06 15:30 2

摘要:文/汐溟 甲是资深的电影投资公司,专门从事电影投资业务。乙是个人,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意涉足电影产业。2018年4月,乙与甲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乙负责出资,甲负责运营,如果盈利,双方另行协商利润分配比例。双方仅有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协议。2018年5月,乙向

【原创】文/汐溟 甲是资深的电影投资公司,专门从事电影投资业务。乙是个人,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意涉足电影产业。2018年4月,乙与甲协商并达成合作意向,乙负责出资,甲负责运营,如果盈利,双方另行协商利润分配比例。双方仅有口头约定,并未签订书面协议。2018年5月,乙向甲公司账户汇款5000万元,备注用途为电影投资款。收到乙的投资款后,甲并未向乙披露投资进展情况。乙多次联系甲,要求其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及所投电影项目信息。甲始终未披露。汇款两年后,因乙既未收到任何投资回报,也无法掌握投资相关任何信息,甲也拒绝退还5000万元投资款,遂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与甲之间的合同并要求甲返还5000万元投资款。与乙的诉请直接相关的,是双方之间存在何种合同关系。

最后,本文认为,基于双方的约定,双方之间应该是以长期合作为目标的合作合同关系,属于典型的无名合同。对其处理,应依据《合同法》总则的基本规则。既然乙投资2年无任何收益,也无法掌握投资信息,合作实际上已经无法推进。乙的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有权依据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至于5000万投资款是否应该足额返还,取决于诉讼中甲如何举证。毕竟,未披露信息并不意味未履行约定义务。如甲能够举证曾投资影片,则乙的投资款较难足额退还。

来源:草莓牛奶小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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