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电影行业的运行规则正在悄然改变。平台与数据,成为这场变革的驱动力,深刻影响着一部电影从诞生到抵达观众的全过程。电影在这个过程中,从集中的、富有仪式感的文化活动,逐渐转变为分散的、流动的数字生态。技术带来的改变,值得我们认真审视与反思。
【文艺观潮】
作者:杨天东(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副编审)
近年来,电影行业的运行规则正在悄然改变。平台与数据,成为这场变革的驱动力,深刻影响着一部电影从诞生到抵达观众的全过程。电影在这个过程中,从集中的、富有仪式感的文化活动,逐渐转变为分散的、流动的数字生态。技术带来的改变,值得我们认真审视与反思。
从“买票进影院”到“点开App”,电影的玩法变了
电影自诞生之日起,就不只是一种影像作品,更是塑造社会文化、影响时代审美的重要媒介。在过去百年间,电影的运行始终遵循一套稳定的系统结构:创作端,依赖以胶片为核心的工业化摄制流程;传播端,依靠影院排片与发行网络将作品传播出去;接收端,观众坐在影厅里,与陌生人共同凝视银幕,完成一场带有仪式感的集体观影。这套“制作—发行—放映”的完整链条,奠定了电影作为现代集体艺术的地位,也与工业时代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态及公众心理需求紧密连接。
然而,20世纪末数字技术兴起,使这一延续近百年的运行机制发生改变。以数据处理、即时生成和用户互动为核心的数字平台逐渐崛起,成为重塑电影产业的新型基础设施。内容创作与传播层面,影院不再是唯一渠道,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催生了碎片化的视听消费习惯,腾讯视频、爱奇艺、哔哩哔哩等长视频平台则构建起线上发行的新网络;市场运营与决策层面,猫眼、灯塔等数据平台通过实时票房监测、用户画像分析和舆情追踪,影响影片的宣发策略与排片决策;舆论发酵与口碑生成层面,微博、豆瓣等社交平台成为话题传播、口碑扩散的关键阵地。
数字技术首先改变了电影的制作方式。胶片时代,拍摄依赖实体胶卷、专业冲印和复杂的光化学工艺,整个流程是线性的、集中的。而今天,数字摄影、云端剪辑与特效渲染让创作门槛大幅降低,一部电影可以由分散在不同地方的团队远程协作完成,文件随时可改、版本随时可调。更深刻的变化发生在传播端。传统模式下,一部电影能否被观众看到,主要取决于院线排片;而在平台时代,算法推荐逐渐成为主导力量。用户的每一次点击、停留、转发、评分,都被转化为数据,反过来影响内容的曝光顺序、排片权重、营销资源分配,甚至决定一部作品的市场命运。电影的传播逻辑,由此从“统一排片、集中放映”转向“算法推荐、分众触达”。与此同时,观众的角色也在改变。过去,人们在黑暗影厅中静默观看,是一场文化仪式的参与者;如今,观众在手机屏幕上滑动、点赞、评论,成为持续生产行为数据的“节点”。平台通过这些数据,决定一部作品能否被看见、何时推送、以怎样的情绪基调与叙事角度呈现。电影的“可见性”本身,已成为一种可被算法调控、量化分配的资源。
可以说,电影生态的逻辑发生了变化:在以叙事内容为中心的“作者驱动”模式之外,又出现以分发渠道与数据逻辑为主导的“平台驱动”模式。
“观众”从“看电影的人”变成“被追踪的用户”
平台机制的崛起,不仅改变了电影的生产与传播,也深刻重塑了“观众”这一角色。在影院时代,观众是一场文化仪式的参与者:买票、入场、落座、熄灯,在两小时的黑暗中与银幕上的故事相遇,散场后带着各自的感受离开。这种体验是完整的、沉浸的,也是私密的。没有人知道你在哪个瞬间落泪,也没有人统计你是否看完了片尾字幕。而在平台时代,“观众”逐渐被重新定义为“用户”。他们的每一次点击、每一秒停留、每一个点赞或快进,都被系统记录和分析。观看不再只是情感投入的过程,更成为一种持续生成数据的行为。平台关心的不只是“谁在看电影”,更是“这个人还会点击什么、购买什么、转发什么”。
更值得关注的是,观众与电影的互动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在哔哩哔哩、抖音等平台上,影视二创、表情包传播成为年轻人与电影互动的新模式。一部电影能否成为“爆款”,往往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吸引观众的“名场面”、是否容易被观众切成短视频、是否能引发观众的弹幕狂欢。传统意义上的“深度观影”,比如细细品味叙事、琢磨镜头语言、回味主题意涵,逐渐变成一种“共感接力”的文化实践。看的是同一部电影,聊的是同一个话题,用的是同一套表情包,也就是观众以共同的情绪触点为纽带,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共鸣、分享体验、接力传播。
以近年来引发广泛讨论的《孤注一掷》《消失的她》《热辣滚烫》等影片为例,它们的创作与营销路径都充分体现了对平台逻辑的主动适配。密集的反转、快节奏的剪辑、易于传播的金句和名场面,这些设计本身就是为了让影片更容易被切片、被剪辑、被传播。影片在上映前往往经过测试筛查,提前找出最能引发观众情绪共鸣的燃点和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从而在上线时迅速引爆社交平台,形成“口碑发酵—数据飙升—票房攀升”的联动效应。这种变化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浅薄化”,它标志着电影文化的深层转型。也就是说,成功电影的标准,不再只是讲了一个多好的故事,而是在推荐系统中能引发多大的传播效果和参与热度。
“好传播”不能替代“好表达”
当平台成为电影触达观众的主要通道,一个更深层的问题随之浮现:究竟是谁在决定,哪些电影应该被看见?在传统体系中,这个问题的答案相对清晰。电影节的评审专家、专业影评人的推荐、院线的排片经理等,共同构成了一套筛选机制。这套机制当然有其局限,但它的评判标准大体围绕作品本身展开,比如叙事是否精巧、表演是否动人、主题是否深刻。观众在这套体系中,是“被推荐”的一方,但推荐的依据是相对稳定的艺术标准。而在平台机制下,这套逻辑发生改变。算法通过“热度”来判断价值。播放量高的内容获得更多曝光,互动性强的话题获得更高排名,情绪激烈的片段更容易被推送。平台并不直接告诉你“这部电影好不好”,但它通过推荐顺序、首页位置、话题榜单,悄然塑造着“什么值得你花时间去看”的认知。
这就带来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好传播”正在替代“好表达”,成为评判电影的隐性标准。一部电影如果不容易被切成短视频、不容易引发话题争议、不容易在社交平台上“出圈”,它就可能在算法的世界里“被隐身”。平台机制通过热度曲线、推荐算法、界面设计等具体手段,影响“我们看什么、怎么看、为什么看”。当这些问题的答案越来越多地由数据来回答,文化审美的多样性面临被压缩和简化的风险。
面对这一现实,行业从业者都应有所警醒与反思。在算法主导传播的时代,文化不能沦为流量的附属品,也不应被数据逻辑所裹挟。平台机制的优化,不能以“效率”牺牲“意义”,不能以“爆点”取代“深度”,更不能让文化创作沦为纯粹可计算、可复制的生产流程。唯有重申文化表达与审美判断的独立价值,才能为电影作为一种公共艺术守住立足之地,也才能为观众保留沉思的空间与精神的生长沃土。
本文配图均为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07日 15版)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