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误判》在视频网站上线,这是继去年最高检察院参与制作《第二十条》之后,又推出的另一部热门院线电影,自然烟语君不能错过。看罢,果然引出的法律思考不少,值得一写。摘要:近日,电影《误判》在视频网站上线,这是继去年最高检察院参与制作《第二十条》之后,又推出的另一部热门院线电影,自然烟语君不能错过。看罢,果然引出的法律思考不少,值得一写。
影片除了甄子丹的警察与检控官来回切换能文能武、宝刀不老的精彩打斗之外,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影片交待的,剧情来自真实案例;带给社会乃至法律人需要深刻思考的是,如何看待法律人的作用,及其代表的司法办案的真正目的。
虽然影片中的案例发生在香港,适用的是陪审团裁判案件的审案制度,但剧情中的律师指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警察负责抓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初步认定罪行、律政司检控官(内地是检察官公诉人)负责把关侦查活动甄别犯罪行为负责出庭指控、法官司法守门最后一关主持控辩双方庭审节奏最后判案定罪量刑,却是现代司法的通行流程。据此,这部影片中抛出的法律话题,也便具有了更为广泛讨论的司法基础和社会基础。影片中,贫苦青年马家杰贪慕几千块钱的好处费,将家庭住址借给他人用于收取邮寄包裹,没想到,收到的居然是1000克的毒品,随即被早就发现并且跟踪包裹邮寄的警察现场来了个“人赃并获”。事实上,马家杰根本不知道邮寄的物品是毒品,何来的“贩运毒品”?
关押期间,马家杰的父亲及自己在律师的认罪就可以大幅减刑的“劝说”下认罪认罚,以为案情并不大,可没想到等到律政司起诉时才发现罪名是贩运毒品罪。马家杰通过关押同室人员了解到,对方贩运了800克还被判了八年,才认识到根本不是律师说的,只要认罪认罚就判不了几年,遂决定推翻之前的认罪认罚。案件分给了无所不能、能出庭能打架、还能挑战整个警检体制的主角甄子丹饰演的检控官霍子豪。他先是凭着基本办案经验就发现了,马家杰推翻认罪认罚不符合基本的社会常识,经过初步审查就发现了,马家杰其实是在律师欺骗和诱导下做出的认罪认罚。凭着“我相信法律,但更相信真相”的执着,不惜在法庭上背离检控官指控犯罪“职责”的为马家杰进行辩护,可最终还是没有改变司法的结果:马家杰因推翻认罪认罚被重判有期徒刑27年。为此开脱的理由往往是上文中提到的,司法办案,只能按照证据说话,即便存在合理怀疑或是明知被告人(被告)存在冤屈,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改判一个案件,宣判一个无罪案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办案人员利益,而能实现生效判决最终翻案的,只是小概率;其中真正实现错案追责的,更是少之又少。
法律是公正的裁判,司法是公正的天平,如何让法律上公正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案件裁判中,需要每个司法人员秉持着司法的良知,不能将事关他人人生、法律威信的办案,仅限于司法结果的输赢争夺,而应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真相和公正检验的“自己人生”。
来源:依海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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