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流砥柱,山河见证”。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首部全景式展现中国人民14年抗战艰辛历程的纪录电影《山河为证》已于8月15日起登陆全国影院和广大观众见面。
“中流砥柱,山河见证”。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首部全景式展现中国人民14年抗战艰辛历程的纪录电影《山河为证》已于8月15日起登陆全国影院和广大观众见面。
观影后,许多观众通过诗词、留言等方式写下了情真意切、令人感动的观后感。为铭记历史、致敬英雄、继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作为纪录电影《山河为证》摄制方和出品方,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以下简称中央新影集团)联合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即日起面向全国电影观众征集《山河为证》观后感诗词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以邮箱发送成功日期为准)
征集要求:
1.诗词作品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须确保原创性;须贴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的内容。
2.作品需为古体诗词,律诗、绝句不限,词牌不限。需符合古体诗词格律要求。
3.每人投稿限三首(含)以内。
入选数量:
专家组将从投稿中选出80首作品,分为未成年组(18周岁以下)和成年组(18周岁以上)。
入选纪念:
1.入选的80首诗词作品将在中央新影集团及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
2.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由中国书协名誉主席、纪录电影《山河为证》片名书写者苏士澍等书法家们亲笔书写的该诗词的书法作品作为纪念。
投稿方式:
参与者请将作品发送至中央新影集团邮箱:xinying@cndfilm.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山河为证》诗词征集+姓名”。投稿时在文末附上作者姓名、出生年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将观影票根照片发送到邮箱。
其他事项:
所有入选作品署名权归属作者,主办方具有作品使用权。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接受本条款约定。
本次征集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来源:那一座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