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约定账户注资虽有瑕疵,为影片拍摄支出仍视为出资

快播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8-26 15:06 3

摘要:文/汐溟当事人合作拍摄影片,约定应开设共管账户。虽然未开设共管账户但为影片拍摄支出费用,是否视为履行出资义务?约定甲、乙签订影片合作拍摄合同,约定:A条,甲应对影片投资2000万元,乙对影片出资1000万元。B条,影片的拍摄工作主要由甲负责,乙配合、协助,享有

【原创】文/汐溟当事人合作拍摄影片,约定应开设共管账户。虽然未开设共管账户但为影片拍摄支出费用,是否视为履行出资义务?约定甲、乙签订影片合作拍摄合同,约定:A条,甲应对影片投资2000万元,乙对影片出资1000万元。B条,影片的拍摄工作主要由甲负责,乙配合、协助,享有参与权及监督权。C条,双方以甲名义建立银行共管账号,双方按照约定将款项打入账号后专款专用,并由专门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拍摄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向剧组支付相应款项,以确保剧组用款。此外,当事人应该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开设共管账户是为了保护乙对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管权。当影片开机时,乙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已被侵权,此时应该及时制止,要求甲纠正错误。但乙放任甲的行为,直至影片杀青拍摄完成才提出。而且如果乙的主张被支持,等于否定甲对影片出资的事实,结果是甲对影片拍摄所支出的2400万元不具出资的性质。乙的行为显然有违诚信,即便有不利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退一步讲,即便双方未形成变更合同的合意,甲未开设共管账户,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注资和使用资金,其行为构成违约,但是其已实际以影片拍摄支出的方式完成了出资义务,尽管履约存在瑕疵,但并未造成实际损害,应该得到认可。类似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终171号民事判决书

来源:申宝影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