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园弄》原型,一桩震惊上海滩的杀夫案

快播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25 10:42 4

摘要:影片由陈可辛执导,章子怡、易烊千玺、梅婷、赵丽颖、杨幂等一线明星齐聚,题材聚焦杀夫奇案,带有浓厚的猎奇色彩。同时,这是章子怡离婚后的首部电影,自立项以来热度不断。她曾在活动中表示:“感谢这个角色,给了我一次重新起航的机会。”

《酱园弄》原型,一桩震惊上海滩的杀夫案,十点人物志,16分钟

撰文|于辛巴

编辑|芝士咸鱼、野格

十点人物志原创

集结娱乐圈顶流阵容的电影《酱园弄·悬案》终于上映,但却迅速引发了巨大争议。

影片由陈可辛执导,章子怡、易烊千玺、梅婷、赵丽颖、杨幂等一线明星齐聚,题材聚焦杀夫奇案,带有浓厚的猎奇色彩。同时,这是章子怡离婚后的首部电影,自立项以来热度不断。她曾在活动中表示:“感谢这个角色,给了我一次重新起航的机会。”

导演陈可辛称,第一次看剧本时,脑海里就浮现出章子怡的脸。/ 电影《酱园弄·悬案》剧照

尽管不少观众认可《酱园弄·悬案》在视听呈现上的精致细腻,但更多观众表示失望,纷纷调侃:

“花九九八十一道工序,最后做了一盘凉拌黄瓜。”

批评的焦点集中在剧情上。原本兼具时代背景、社会情绪与性别议题的故事,被处理得松散拖沓,支线纷杂,主线不明。导演似乎想刻画个体命运的挣扎,却不舍宏大叙事,强行嵌入法律与权力的博弈,被观众质疑“什么都想讲,却什么都没讲透”。

随着争议的不断升温,越来越多观众开始关注这部电影背后的真实案件。1945年3月,上海酱园弄发生一起震惊全城的命案:身材瘦小的詹周氏手刃亲夫,并将其肢解成16块。尽管案件一审被判死刑,詹周氏最终却逃过一劫,活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

《社会日报》关于酱园弄案件的报道,当时很多新闻媒体报道这一案件

这起案件因其离奇情节与深远影响,与“临城劫车案”“清东陵盗宝案”“庐山刺蒋案”并列为“民国四大奇案”。

即便时隔多年,重读此案依旧令人震撼。正如导演陈可辛所言,“我在这里面看到詹周氏跌宕起伏的一生,以及那个复杂年代里百态人生的缩影。”

这不仅是一场家庭悲剧,更是时代的镜像,折射出社会变迁中的个体困境,也提醒我们思考如何避免女性走向绝境。

一桩骇人听闻的杀夫案

“詹大块头已经被我杀了,斩成16块,装在皮箱里。”

这是案发后,詹周氏对邻居说出的第一句话。

时间回到1945年3月20日清晨,上海酱园弄85号。一楼的张氏像往常那样出去打水,却在扶梯边看见大片血迹。惊恐之下,她冲进隔壁王瞎子家中,抬头却看到血水正从天花板滴落,滴在王瞎子的脸上。

王瞎子随即跑到二楼敲门。那是一对夫妻的住所,丈夫名叫詹云影,妻子被称为詹周氏。

门开了。詹周氏披头散发、满身是血,指着角落里的皮箱,声称自己杀了丈夫,将尸体装了进去。

詹周氏原名杜春兰,幼年父母双亡,被周家收养后改姓周。她9岁随养父来到上海,没多久被卖去当铺当丫头。17岁时,当铺老板娘将她许配给员工詹云影。

左:周春兰 右:詹云影,图片源于网络

詹云影,身高一米八五,体重超过两百斤,人称“詹大块头”。他在典当行担任朝奉,负责物品估价,是当时颇为体面的职业。21岁时,两人正式成婚,杜春兰变成“詹周氏”,他们共同搬入酱园弄85号二楼。

1899年建成的上海市黄浦区新昌路432弄,因“张振新酱园”而得名“酱园弄”,居住着许多普通市民和底层劳动者,生活条件普遍较差。如今,该弄堂已被现代化的商品房取代

起初,詹周氏以为自己找到了安身立命之所,没想到这段婚姻很快成了噩梦的开始。

婚后仅两个月,詹云影便暴露本性。他沉迷赌博,夜夜不归,输光了家中积蓄,甚至沦落到典当衣物的地步。更糟的是,他频繁流连风月场所,还将他与情妇的私生子带回家中,强迫詹周氏抚养。

家暴也接踵而至。每当詹云影在外受挫,他便回家对妻子拳脚相加,极尽打骂之事。

为了维持生计,詹周氏拜托邻居帮忙,找了一份香烟厂的工作,却被丈夫污蔑“工作是假,找男人是真”,在醉酒后将她打成重伤,卧床数日,詹周氏无奈被迫辞工。此时家中一贫如洗,连可以典当的物件都所剩无几。

长期挨饿,加上持续的身体与精神折磨,詹周氏一度萌生自杀的念头。1944年10月,她曾吞下“来沙尔”(煤酚皂溶液,一种消毒防腐药)想要了却残生,被邻居及时发现后救下。

求死无门,她只能继续求生。邻居们凑钱帮她买了菜刀、竹篮,她原打算沿街卖酱猪肉补贴家用,钱却被詹云影抢走,再次输光。

案发前夜,詹云影赌后而归,面对詹周氏的几句抱怨,他如往常那样大骂殴打,持续近两小时。拂晓时分,他倒头睡去。詹周氏望着他熟睡的背影,婚后九年的屈辱与愤怒瞬间爆发。她拿起厨房的菜刀,朝詹云影颈部砍去,并将尸体分成16块。

证据确凿,供认不讳,动机明确。1945年5月3日,“酱园弄杀夫案”由上海地方法院公开审理。为慎重起见,法院特设合议庭,宣判:詹周氏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没收作案用的菜刀。

图片源于《申报》截图

一桩骇人听闻的血案似乎尘埃落定:杀人者认罪伏法,法律予以回应。但谁也没料到,这桩杀夫案背后,真正的风暴才刚刚开始。

当女性举刀之后

谋杀亲夫,分尸16块,这样的标题在任何年代都是头条爆款,何况是在民智未开、风气保守的民国。案件一经曝光,舆论哗然,尚未宣判,各种传闻已甚嚣尘上。

首先,人们质疑的是詹周氏的作案能力:她身高不足一米五,体重不足八十斤,如何杀死近两百斤的“大块头”丈夫,还能将其肢解?

按照彼时“无奸不成杀”的思维,坊间盛传“案中有案”,媒体竞相渲染为《酱园弄艳尸案》《风流寡妇肢解亲夫》等标题,暗示杀夫案背后有第三者参与。

在审讯中,詹周氏先指认邻居贺大麻子(贺惠贤)为同谋,此人在案发后离奇失踪,警方调查后认定他与案件无关。接着,她又指控詹云影的朋友“小宁波”何宝玉,称二人有染,共同策划杀人。然而,“小宁波”也有不在场证明。詹周氏随后改口,称自己是出于报复才诬告。最终,两个嫌疑人均被认定无罪。

左:贺惠贤,右:何宝玉

另一个争议是:詹周氏杀人时是否精神失常?

2012年,一位叫沈子可的酱园弄居民在节目《天眼》中回忆,案发时他还年幼,清楚记得詹周氏曾对邻居说,杀人前她总听见一个声音在耳边低语:“杀掉他,你才有超生的时候,不杀他,你永远不得翻身。”听上去,詹周氏杀人时仿佛出现了幻觉。但当时的司法鉴定认为她神志清醒,具备完全刑责能力。

图源节目《天眼》

随着案件深入,詹周氏的过往被披露,社会舆论分裂成两派。一派将她视作“现代潘金莲”,坚持杀人偿命;另一派则同情她的遭遇,认为她被逼到了绝路,呼吁法院从宽处理。

彼时,妇女解放思潮正在上海流行。知名作家苏青在《杂志》发表《为杀夫者辩》,公开为詹周氏发声:“唯有常年受屈的人,才心怀狠毒……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若万人流血,便是英雄;若一人流血,是犯罪”。

苏青将此案视为社会压迫下的女性反抗,认为詹周氏“没有父母,身边没有人关心她,也没有负责的丈夫。”在这样的困境下,她没有自救的希望,唯一的选择就是自杀,或者杀人。

苏青是与张爱玲齐名的海派女作家的代表人物,被成为“民国四大才女之一”,代表作《结婚十年》《饮食男女》等

在苏青的推动下,《杂志》连续刊发多篇声援文章,强调一个屡施家暴的丈夫不应得到道德豁免。民国才女关露也撰文反问:“淫妇皆曰可杀,为何淫夫就不可杀呢?”

社会舆论沸腾,多位律师提出为詹周氏提供无偿辩护。一位天主教会的修女主动为她作伪证,称詹周氏已经怀孕,企图延缓死刑执行。

如果说舆论为她争取到了喘息的空间,那么真正改变詹周氏命运的,却是那个动荡的时代。

几个月后,日本投降,汪伪政府垮台,国民党政府发布《犯罪赦免减刑令》,詹周氏被改判有期徒刑15年,关押于提篮桥监狱。她被分配到绣花组,凭借精湛的手艺,成为女犯中的劳改标兵。

新中国成立后,詹周氏本有机会取保候审,但因无人担保,她被转至江苏大丰的农场继续劳改。刑满后,她改名“周惠珍”,被安置在农场工作。

1959年,经人介绍,她与一位炊事员结为夫妇,二人共度了三十年的时光。丈夫去世后,她独自一人安享晚年,生活平静安稳。

1990年,《上海滩》杂志记者徐平辗转找到她,此时的她已是个精干且健谈的老太太,每月领着百余元退休金。正是这场跨越时空的对话,才让世人得以拼凑出那段支离破碎的往事。

谈及两段婚姻,周惠珍淡然表示是缘分使然。至于杀夫事件,她始终回避谈及,担心这段过往对后代不利。她一生无子女,但认养了多位干儿女。自离开上海后,她再未回到过那座城市。

晚年的周惠珍

“詹周氏们”的困局

“酱园弄杀夫案”,是中国社会首次关注家庭暴力的重大事件,但绝不是最后一次。詹周氏的悲剧,映射的是无数身陷绝境的女性命运。

当年为她发声的作家苏青,也曾因被丈夫扇耳光毅然选择离婚;才女萧红,在文学盛名之外,承受过伴侣萧军的出轨与暴力。有文化有地位的女性尚且如此,遑论普通女性。

选自《中美法律评论》:新民主主义政权反家庭暴力及启示。在中国历史文献总库的“近代报纸数据库”上检索“媳”“死”二字,有2171篇文章,基本都是民国时期逼死媳妇的报道,且多含“虐死”、“逼死”、“打死”等标题。

即便进入现代社会,家庭暴力仍然存在。2018年,联合国曾发布数据: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曾遭受身体或性暴力,施暴者多为亲密伴侣,真正报警者却不到10%。在中国,女性平均遭受 35 次家暴后才会报警。

除了“隐忍为德”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女性选择忍受暴力,是因为在乎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的看法。此外,家暴常呈现“周期性”特征,从言语侮辱到肢体冲突,再到施暴者的道歉与求和。每一次“我不会再犯”的忏悔,往往成为下一次暴力的前奏。逐渐地,反抗被恐惧压制,信任也在不断消耗中崩塌。

部分“詹周氏们”在绝望中走向极端。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16年至2022年间,全国审理了323起受虐妇女杀夫案,其中100起的被告人长期遭受家暴,占比30.96%。而在2009年云南第一女子监狱的223名重刑犯中,有173人因无法忍受家暴而反杀施暴者。

这些案件的判决通常较为严厉。以2010年的四川李彦案为例,李彦长期遭受丈夫的身体和性虐待,在一次生死威胁下反杀对方,并将尸体肢解、烹煮。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其死刑立刻执行,理由是“手段过于残忍”。

在当时,“反杀”案件的司法态度普遍偏重。法律学者邢红玫研究发现,在四川某女子监狱中,因家暴反杀的女性,超过一半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

李彦案再次引发了法律和社会的争议。许多法律人士认为,她的罪行并不至死。

妇女法律中心副主任吕孝权认为,李彦患有“受虐妇女综合征”,一种由美国心理学家雷妮·沃克提出的病理性心理状态,常见于长期遭受伴侣暴力的女性身上,表现为“暴力循环”和“习得性无助”两大特征。

“网易女人行动”06期:刀下留人,李彦罪不至死

患者往往感到自责、内疚、缺乏自尊及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对施暴者形成病态依赖,丧失逃脱的能力,直到情绪崩溃,做出极端反应。

在社会各界的声援下,李彦的死刑判决于2015年被改为死缓。

同年,最高法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恐惧和激愤的状态下实施伤害或杀人行为,若施暴者在事件中存在明显过错,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意见》出台次日,浙江温州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姚某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出轨与家暴而反杀,仅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很多人仍然感到疑惑:“既然过不下去,这些女性为何不选择离婚,而是杀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劳佳琦曾在华北某女子监狱进行实地调研,并在论文《疯子抑或坏胚子?——我国女性暴力犯罪人形象的迷思与澄清》中指出,杀夫女性在入狱前通常具备正常的判断力和道德感。但长期受虐使她们出现人格障碍,不敢逃、不敢说,用最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这段病态的关系。

2005年,《女子监区调查》采访了河北女监十几个以暴制暴杀夫入狱的妇女,她们大部分都是遭受暴力行为多年,常年隐忍,但直到某一刻,愤怒冲破了理智的牢笼,“好像疯了似的,怎么都回忆不起来当时的细节”。

走到杀戮那一步,对施暴者是惩罚,但对受害者而言却是更深的毁灭,甚至需要为此付出余生的代价。这显然不是社会所期望的“正义”。

真正的出路,绝不是鼓励更多女性举起刀来,而是为身陷困境的她们提供一条合法有效的“脱身路径”,让像詹周氏这样的女性在绝望中看到希望,而不再需要用血的代价来终结暴力。

从八十年前的詹周氏,到十年前的李彦,她们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她们的“罪与罚”,不仅促使公众重新审视家庭暴力问题,也推动了法律与制度的逐步改善。

毕竟,我们真正期待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女性无需举刀,便能终结暴力。

插图源于网络。

参考资料:

1.上观新闻《将首映,回眸这起80年前惊爆上海滩的杀夫案》

2.新京报《还有多少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无人知晓》

3.谷雨实验室《杀夫女性的真实画像》

4.徐平《酱园弄杀夫犯生死之谜》

5.微博@新媒体女性

来源:十点人物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