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增加春秋游活动场次,每年最多可开展4次。
转自:中国旅游报
本报讯(记者 范朝慧)全国总工会、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增加春秋游活动场次,每年最多可开展4次。
《意见》提出,扩大职工文体活动规模。全国总工会牵头,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国家体育总局共同策划组织、协调实施全国性职工文体活动。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主管部门,加强资源对接与活动指导,打造区域职工文体活动品牌。鼓励各级工会、工人文化宫等加强与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场馆、演出场馆、电影放映场所、体育场馆等合作,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意见》明确,创新职工文体活动场景。对接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需求,拓展夜间、户外、社交、亲子等新型职工文体活动,鼓励利用商圈、工业遗址、公园绿地、红色教育基地、电影放映场所等特色空间,开展沉浸式、互动式文化体验活动。
《意见》提出,深化职工文体活动融合。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职工文体活动全程,嵌入工会服务,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丰富活动举办形式,通过技能展示、劳模交流、现场服务、文旅宣传等,提升工会服务触达效率与职工获得感。
《意见》明确,优化职工文体消费环境。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职工文体活动支出比例。鼓励拓展使用工会会费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推动用人单位与职工就职工文体活动、带薪年休假开展集体协商,明确经费保障、时间安排等条款。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地方加大工会经费对职工疗休养的补助力度。
《意见》提出,促进职工文体消费。鼓励各级工会联合文旅、电影、体育等部门,推出面向职工的专属优惠文体产品服务,涵盖文艺观演、电影观赏、赛事观看、体育健身等领域。支持各地区、有关平台、文旅企业结合职工文体需求和旅游景区实际开发旅游景区年票产品。鼓励基层工会结合实际发放文旅消费券、电影券,举办主旋律电影展映活动,支持办好“惠工院线”。鼓励基层工会使用会费为职工购买所在省份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文化旅游产品。
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