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几乎所有人都在刷短视频的时候见过电影院里拍来的片段,那天我在一个平台上看见好几个热映电影的短片,播放量都挺高的,一些典型的镜头被反复搬运,有人评论说“太好哭”,也有人说“太好磕”。点开视频介绍才知道这些片段出自刚上线没多久的《疯狂动物城2,影片上映第六天票房就
几乎所有人都在刷短视频的时候见过电影院里拍来的片段,那天我在一个平台上看见好几个热映电影的短片,播放量都挺高的,一些典型的镜头被反复搬运,有人评论说“太好哭”,也有人说“太好磕”。点开视频介绍才知道这些片段出自刚上线没多久的《疯狂动物城2,影片上映第六天票房就突破二十亿,排片和上座率都很高,观众对剧情和情感线的感受集中在“很动人”、“看上去很上头”,这让盗摄变得容易被人利用。
把镜头拉回放映厅,不少人觉得在黑夜里手机屏幕一排又一排地亮着,很影响别人看电影。有些人把手机举得高高的,录了好久才停;有人只拍一些重点镜头或者所谓的彩蛋,在拍照的时候还开着闪光灯,这些行为在黑暗里显得特别刺眼,精彩的地方常常会被突然出现的光打断,遇到这样的情况旁边的人就会生气,有的人当场就表示不满,也有的默默忍受下来,观影秩序因此受到了破坏,原本安静的观影氛围被打破了。
盗摄的后果来得快,很多人刚出电影院,在社交平台就能搜到被录下来的片段。有人把短镜头拼起来发上去,流量一下就起来了。还有更完整的“枪版”,能很快在多个渠道流通,影院门口经常能看到“禁止盗摄”的提示,法律上也明令禁止在放映时擅自录音录像并传播,但这些都不能阻止盗摄者,实务中发现背后有很清晰的利益链:一是直接卖片赚钱,二是靠爆款片段蹭热度涨粉赚广告或直播间打赏。
这条产业链并不复杂,前端有专门进入影厅的“枪手”,他们手持小摄像机,在后排或者角落里边录边藏身于衣物、背包等物后面,录制技术也愈发专业,会注意镜头稳定和声音采集,尽量避免明显抖动与杂音。录完之后交给后端剪辑、加字幕private 信息等方式售卖或分发出去,覆盖范围远超普通人想象。
我试过一次,我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搜了个同名电影,在里面出现了很多店铺,报出来的价格从一分钱到几块钱不等,旁边写着“秒发”、“可投屏”、“无水印”,我就挑了最便宜的下单,没多久就收到了网盘链接,下载之后就能看到整部电影,画面有点暗淡,还能听见影院里的人声和咳嗽声,很明显是盗摄来的。这些商家都是靠薄利多销来赚钱的,有些单品销量显示成千上万份,哪怕每一份赚的钱不多,但时间久了也能挣不少钱,而且对于他们来说成本几乎为零,有些人还会把片段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面吸引粉丝,通过点赞、转发这种流量变现的方式有很多,所以导致盗摄片段流传得特别快。
有些观众,自媒体人对版权存在误解,认为自己拍几秒不算是侵权,或者觉得大家发就是没人管,还有的人特意去影院录下关键情节,在直播时一边看一边播,用这样的实时内容来吸粉,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早些年有一个动画片刚上映第二天网上就有不少盗版链接出现,而且平台自身也有问题,审核机制不够严格,很多盗摄视频很容易就上传成功,并且停留了好几天,即便有人举报了,平台处理的速度常常赶不上传播速度,当这些内容被删除的时候,已经被人大量转发下载完了,算法推荐机制会无意间扩大影响范围,只要互动数据变高,就会把相关内容推给更多的人,那些热门片段能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获得十几万点赞,并不断地再次推送。
平台不是没能力的,技术上能通过关键词过滤、画面特征识别找到盗摄内容。对“枪版”“盗摄”这些词加强审查,对比上传短片的声音和画面,也能提高识别率。影院方面也得多做管理,增加巡查次数,在放映过程中多次提醒观众,发现疑似盗摄的人就及时制止并留存证据。法律处罚要有更强威慑力,罚金以及追究刑事责任会加大违法成本。对于公众来说,看客自身也要担起责任,买票是享有观影权而不是复制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看到有人盗摄就要阻止或举报,这样可以减少盗摄发生率。
打击这种事不容易,电影院场次多观众也多,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隐蔽动作很难被注意到。工作人员制止时还可能碰上抵触情绪,现场安全也不好保证。追查整条产业链就更麻烦了,枪手、分销者、售卖者往往在网上隐秘地联系着,取证时间长得很。处罚力度不够的时候,违法者根本不怕,有的地方案例里罚的钱对团伙来说根本不痛不痒,案件少也让盗摄者胆子越来越大。
盗摄造成的负面效应会长期存在,它会破坏观影感受、分散票房收益、缩减制作方回报,从而令投资方对内容生产积极性打折,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观众能看到的好片变少。应对策略需多方协作,法律要加大力度,平台得承担更多过滤与处理的责任,影院也要更加积极地执法取证,观众更要提高版权意识,不论是完善技术手段还是提升公众常识教育水平,最终目的都是营造更好的观影环境以及一个健康的电影市场氛围,在此条件下,疯狂动物城2》之类的佳作才会不断涌现,并获得相应的票房和口碑回馈。
来源:朴实荷叶rQ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