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伴王静雅伸过手来,让我给她剪指甲。我握着她那双操劳了一辈子的手,指节有些粗大,皮肤也松了,但掌心依旧温暖。我的目光,落在了她虎口下方,那一块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疤痕上。我摩挲着那里,喃喃自语:“这辈子,我犯过不少错,可最大的错,也是最对的错,就是八五年夏天那个晚
老伴王静雅伸过手来,让我给她剪指甲。我握着她那双操劳了一辈子的手,指节有些粗大,皮肤也松了,但掌心依旧温暖。我的目光,落在了她虎口下方,那一块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疤痕上。我摩挲着那里,喃喃自语:“这辈子,我犯过不少错,可最大的错,也是最对的错,就是八五年夏天那个晚上啊。”
静雅“噗嗤”一声笑了,嗔怪地抽了一下手:“老不正经的,都快七十的人了,还念叨那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不就是牵错手了吗?好像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我嘿嘿一笑,眼前的老妻,仿佛又变回了四十年前那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而这一切,都得从我们村那块打谷场上的露天电影说起。
说起我们那个年代,八十年代,那日子跟现在可没法比。村里头一年到头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等放映队来放一场露天电影。那消息只要一传出来,比过年还热闹。家家户户吃过晚饭,半大小子们就扛着长条凳,揣着蒲扇,从四面八方往村口的打谷场上涌。空气里混着泥土的腥气、稻草的香味,还有孩子们撒欢的吵闹声,那叫一个有生气。
那年我二十出头,正是心里头长草的年纪。我心里惦记着一个人,是我们村东头的刘小芳。小芳长得俊,大眼睛双眼皮,一笑俩酒窝,是我们那一片小伙子心里头的“电影明星”。我呢,就是个闷葫芦,人前说句整话都脸红,只敢远远地瞅着她。
那天放的电影是《少林寺》,多带劲的片子!可我心思压根不在电影上。我揣着兜里攒了好几天的两毛钱,买了一小包瓜子,就想着待会儿能挨着小芳坐,鼓起勇气把瓜子递给她,要是……要是再能趁着黑灯瞎火,碰一下她的手,那我这辈子都值了。
我扛着我家的凳子,在人堆里钻来钻去,眼睛跟雷达似的搜寻小芳的身影。可算看见了,她和她表姐,就是后来的我媳妇王静雅,坐在一棵老槐树底下。那时候的静雅,我没怎么注意过。她总是安安静静地跟在小芳后面,不怎么说话,人也瘦,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不像小芳那么惹眼。
我磨磨蹭蹭地把凳子放在离她们不远不近的地方,心跳得跟揣了个兔子似的,咚咚咚地能从嗓子眼蹦出来。电影开始了,那块白布上人影晃动,打谷场上几百号人顿时鸦雀无声,只剩下“嗡嗡”的放映机声和夏夜里的虫鸣。
我坐立不安,那包瓜子在兜里都快被我手心的汗给捂潮了。我偷眼瞧着小芳,她看得正起劲,侧脸在忽明忽暗的银幕光下,好看得让我晕乎乎的。机会,我得找个机会!
说来也巧,正放到李连杰打得最热闹的时候,放映机“咔哒”一声,灯灭了,胶片断了。打谷场“嗡”的一下炸了锅,孩子们开始起哄,大人们则不耐烦地聊起了天。四周瞬间陷入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巴眼。
我的天,我当时就觉得,这是老天爷在帮我!我脑子一热,胆子也肥了。黑暗就是最好的伪装,我深吸一口气,把心一横,凭着刚才的记忆,悄悄地、一点一点地把手伸了过去。我摸索着,心里默念着:“小芳,小芳……”终于,我的指尖碰到了一个温热柔软的东西,是手!
我激动得差点叫出来,赶紧一把抓住。那手小小的,软软的,好像没长骨头一样。我当时幸福得魂都飞了,感觉自己成了全天下最胆大、最幸福的人。我紧紧攥着那只手,手心里的汗把人家的小手都浸湿了。
可就在我飘飘然的时候,忽然,我感觉手心里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掐了一下!不疼,但特别有力,像是在给我一个信号。紧接着,一个极轻极轻的声音,几乎是贴着我耳朵边响起的,就两个字:“牵了。”
这声音清清冷冷的,根本不是刘小芳那种甜糯的嗓音!我脑子里“轰”的一声,像是炸了个响雷,整个人都僵住了。这是谁?我牵错人了?我下意识地想把手抽回来,可那只手却反过来,五根手指紧紧地扣住了我的手,力气还不小,根本不让我挣脱。
我当时吓得魂飞魄散,冷汗“刷”地一下就下来了。这叫什么事儿!这要是传出去,我赵建军的名声还要不要了?耍流氓耍到别的姑娘身上去了!我僵在那里,一动不敢动,心里头七上八下的,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又慌又怕又觉得……有点说不出的刺激。
没过多久,放映员把胶片接好了,银幕“唰”地一下又亮了。打谷场上恢复了安静。我几乎是哆哆嗦嗦地,用眼角的余光,一点一点地挪过去看。这一看,我差点从凳子上栽下去。
坐在我旁边的,哪里是刘小芳!分明是她那个不爱说话的表姐,王静雅!
银幕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的脸颊红扑扑的,嘴唇紧紧地抿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电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可她那只被我牵着的手,还在我的手心里,扣得紧紧的,甚至还微微动了动手指,像是在回应我。
那一刻,我的脸烧得比电影里的火把还烫,红得能滴出血来。我坐如针毡,感觉全场几百双眼睛都在盯着我看,看我这个摸黑耍流氓结果还找错了人的大傻子。电影后面演了什么,我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满脑子都是那句“牵了”,还有手心里那又软又倔强的触感。
电影终于散场了,人群像潮水一样散去。我俩还那么牵着手,坐在原地,谁也没动。我紧张得连呼吸都忘了,偷偷看她,她还是那么镇定,只是耳根都红透了。
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她才终于转过头来看我,轻声说:“走吧。”
我“哦”了一声,像个木头人一样站起来。我们俩就那么手牵着手,在所有还没走光的乡亲们意味深长的目光里,往村里走。那条回家的路,我走了二十年,从来没觉得有那么长,也从来没觉得有那么短。
一路上,谁也没说话。月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缠在一起。我能听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也能听到她有点急促的呼吸声。快到她家门口了,我才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结结巴巴地问:“那……那个……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是……”
我话还没说完,静雅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抬起头看着我。月光下,我第一次发现,她的眼睛那么亮,像盛满了星星的湖水。她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
她说:“我知道。”
就这三个字,比什么解释都管用。我瞬间就明白了。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我心里想着刘小芳,知道我坐到她们旁边是别有用心,甚至可能知道我伸出手去是要干什么。但她没有躲开,反而掐了我一下,用一句“牵了”,把这个天大的乌龙给定了性。
从那天起,我们俩的事儿就在村里传开了。刘小芳见了我,眼神都怪怪的。我爹妈把我叫过去,问我是不是真心的。我看着我娘,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那算不算一见钟情,但我知道,从王静雅说出那句“我知道”开始,这个姑娘,就住进我心里了。
后来我们结了婚,有了孩子。日子过得平淡,但也安稳。她是个好媳妇,话不多,但里里外外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对我爹妈比亲闺女还好。有时候我也会逗她,问她那天晚上干嘛不躲开,还掐我一下。
她总是白我一眼,说:“我看你那笨手笨脚的样子,就知道你没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再说了,我表妹那样的,你降不住。我这不……是替她收了你这个笨蛋嘛。”
我知道她是开玩笑,但心里头暖烘烘的。这辈子,我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庄稼人。我这辈子最大的运气,不是娶了个多漂亮的媳女,而是娶了一个懂我的女人。她懂我的笨拙,懂我的心思,甚至在我自己犯错的时候,她能站出来,帮我把错的变成对的。
“想什么呢?指甲还没剪完。”老伴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
我回过神,看着她手上那个已经模糊不清的疤痕,笑着问她:“哎,说真的,你当时掐我那一下,到底是啥意思?”
她把手抽回去,端详了一下我刚剪好的指甲,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像个小姑娘似的:“什么意思?意思就是:这人,我看上了,盖个章,就是我的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是啊,一个手印,一个乌龙,就这么定了一辈子。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懂,他们有手机,有微信,可以随时随地表达爱意。而我们那个年代的感情,就像那场露天电影,背景是嘈杂的,画面是模糊的,但那份在黑暗中悄悄牵手的心动,却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清晰。那一下轻轻的掐,那一句低低的“牵了”,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来得更踏实,更长久。
来源:日常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