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影片指向战争对普通百姓最残酷的一面,这是“仇恨教育”,有违国际社会和平的大方向。影片中有血腥、令人不适的画面,不利于青少年成长。
今天去看了电影《731》,对于电影本身没啥特别要说的。
我就是想起来两个月前,当《731》第一次计划预映前,网络上有好多批评的声音。
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影片指向战争对普通百姓最残酷的一面,这是“仇恨教育”,有违国际社会和平的大方向。影片中有血腥、令人不适的画面,不利于青少年成长。不知道是这些批评起了作用,还是影片或者制片方本身的问题,总之,《731》就没有在原计划的7月31号上映。
"仇恨教育"这个概念本身就包含着语义陷阱。今天咱不聊电影,就说说这个所谓的“仇恨教育”。
"仇恨教育"最早作为政治术语出现在冷战时期,被用于指责敌对国家通过教育系统灌输意识形态对立。
比如苏联在斯大林时期就通过教科书、媒体和学校课程系统性地灌输对“阶级敌人”和外部威胁的仇恨。
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通过主人公保尔在车站食堂、发电厂等工作时的经历,以及目睹底层人民的悲惨遭遇,使他的仇恨逐渐从对个别压迫者转向对整个剥削阶级和旧社会制度。
“仇恨教育”作为一个政治术语,通常指有组织地、系统性地向受教育者(尤其是青少年)灌输对特定国家、民族、种族、宗教、社会群体或意识形态的敌视、偏见和仇恨情绪。
虽然历史上的某些时期没有“仇恨教育”这个说法,但一些极端民族主义者、种族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的教育和宣传,在本质上符合“仇恨教育”的内涵。
比如日本明治维新后颁布的《教育敕语》,灌输“忠君爱国”思想,以及二战前对儿童灌输军国主义思想,将中国等视为假想敌。
这些军国主义思想和教育,使日本民众形成了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仇视,最终导致了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
但是在2000年前后,国内兴起了“反思”潮,这种思潮总是觉得西方的标准和价值观是“普世价值”,而中国的价值观是落后和愚昧的。
在这种思潮的裹挟下,“仇恨教育”也成为了一把手术刀,对中国传统朴素的“正义观”进行解构。
中国传统民间正义观是一套以道德为核心、情感为驱动的自治系统,是“以道德代法律、以情感代规则”的社会治理逻辑。
有文献把这一套民间正义观的底层框架总结为三大核心逻辑。我简单描述一下。
“对等惩罚”是传统民间正义观最直观的表现形式,其核心在于通过“以牙还牙”的对等性惩罚恢复被破坏的道德平衡。
中国人的正义观是和“天道”关联的。“对等惩罚”是当国家法律无法实现正义时,私刑就成为连接“天道”与“人心”的桥梁。
“对等惩罚”主张“恶行必须等量惩罚”,即恶行者需承受与受害者同等程度的伤害。
比如古典文学《水浒传》中鲁智深拳毙镇关西,正是对强占金翠莲恶行的即时等量报复。
这种将正义寄托于个体复仇或侠客行动的模式,形成了“私刑即公理”的独特正义实践,表达了民众对“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的信仰。
除了对等惩罚的刚性手段外,还有一种柔性手段叫做“舆论制裁”。
对于那些未触犯法律却违背伦理纲常的行为,如不孝、欺诈、背信等,民间社会通过“异样的眼光、批判的口水”等集体态度形成非正式舆论压力,对其进行道德审判。
例如对“泼皮无赖”的批评嘲讽、对“寡情薄义者”的社交孤立,都是舆论制裁的表现。
它使得道德规范在法律之外获得了现实的约束力,成为维护民间公序良俗的重要补充。
在中国农耕文明的背景下,共同体伦理决定了传统正义观的终极目标——正义的实现必须服务于集体秩序的维系与修复。
个体行为的正义性往往以其是否符合家国、宗族、村落等共同体利益为标尺,而非单纯的个体权利伸张。
这其实是在农耕文明背景下集体主义的体现。
如《郭公案》等公案小说中,清官一方面对作恶者施以惩罚,另一方面则通过调解、赔偿等方式修复被破坏的邻里关系、宗族纽带。
这种“惩罚-修复”的做法,使得正义不再是孤立的个体间恩怨了结,而是成为巩固农耕社会结构的黏合剂,确保集体生活的持续稳定。
以上三大核心逻辑共同构成了传统民间正义观的完整框架。
这一框架既反映了民众对“恶有恶报”的朴素期待,也体现了农耕文明对集体秩序的深层需求。
所以你看,中国民间的正义观并不是“仇恨教育”,因为它是“对事不对人”的,也并没有把对“恶”人的恨发展到对另外一个群体的对立。
鲁智深处理掉的是一个恶人,然后就制止了这个“恶”的继续蔓延,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恶人有了应有的惩罚。全城的屠户也并没有屠户中出了一个恶人而成为百姓的对立群体。
西方话语体系通过污名化中国传统正义观来制造认知偏差,将正当的反抗意识与情感表达定义为需要被“矫治”的病理现象。
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概念偷换为舶来伦理渗透创造话语空间。
中国民间正义的核心诉求始终是惩恶扬善,即通过对恶行的惩戒与善举的彰显实现社会公平。
中国民间对“恶”的批判始终指向行为而非群体,对“善”的推崇旨在构建普遍道德秩序,这完全不同于西方历史上基于种族、宗教的仇恨型正义。
西方话语对“正义”与“仇恨”概念的刻意混淆,就是要通过否定中国正义观的历史合法性,试图将中国传统正义实践从其历史文化根基中剥离。
而国内的一些公知的的言论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病理化叙事。
这种病理化叙事通过情感切割实现对反抗意识的压制,将“戾气”、“撕裂”等标签与正义的愤怒深度绑定。
民间对于不公的批判在这种叙事逻辑下便会被自我“反思”所抑制,进而丧失通过集体情感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公平正义的能力。
这在对《731》电影的批判中可见一斑。电影以731细菌部队为故事背景讲述了中国人在细菌实验室里遭受的非人待遇。
这本是对那段苦难历史的诉说,是对“恶”的控诉和对“善”的期盼,但到了“反思”者的嘴里,这都成了“宣扬仇恨”、成了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标志。
这无疑割裂了社会共识,使正义不能得到伸张。
舶来的“仇恨教育”批判话术,在中国的实践中也存在着两面性。
中国传统伦理体系中的正义行为被舶来话语贴上“非文明”、“落后”的污名化标签;
而西方基督教伦理中的“爱仇敌”观念却被刻意抬高为超越文化差异的普世价值标杆。
这种双重标准对中国传统伦理采取历史语境剥离式的批判,将“家仇国恨”等体现家国伦理与正义诉求的行为从中华文化土壤中抽离,孤立地评判为“暴力复仇”;
而对西方“爱仇敌”伦理则进行普世化包装,忽视其宗教语境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将其塑造为人类文明的终极价值取向。
当“爱仇敌”这种外来伦理被赋予道德优越性时,“怜悯施害者”等思想便没有了文化心理障碍。
这使得我们在面对复杂伦理问题时,逐渐丧失基于自身历史文化传统的判断能力,陷入对西方话语体系的被动依附。
在涉及中日历史问题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宣称日本人又没有错,过度宣传日军的残暴引起仇恨是对当今日本人的不公。
还有一些言论提到,犯罪的是上一代日本人,和这一带日本人有什么关系,不能把历史上的仇恨延续到当代。
等等等等……
这都是典型的“爱仇敌”、“怜悯施害者”,是割裂了历史的空洞的道德价值观。
“怜悯施害者”的叙事逻辑强加给受害者“必须展现无限宽容”的道德枷锁,但却实际上免除了施害者的罪责反思与责任履行,最终形成对受害者的二次迫害。
举个国内的例子,江歌案。受害者江歌的母亲在痛失女儿后拒绝宽恕凶手,反而却成为部分群体质疑的对象。
他们要求江歌的母亲以“宽恕”为名放弃正当权利诉求,这实质是对受害者情感权益的二次剥夺。
但即使是这个被包装成普世道德价值观的“爱敌人”“怜悯施害者”,在西方的实践活动中依然充满矛盾。
一方面,要求中国作为曾经的战争受害者宽恕战争的施害者;
另一方面,对西方自己却始终强调记忆与历史的传承与追责,从未要求犹太群体以“怜悯”或“宽恕”对待施害者。
由此可见,西方推广的“怜悯施害者”观念压根不是基于真正的人文关怀,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文化和思想殖民策略。
在正义未得到伸张的前提下,要求受害者“怜悯施害者”,这不是道德的进步,而是合理化施害者的特权地位。
来源:莲乡情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