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该作品来源于涪陵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的真实案件。2020年,某环境科技公司中标治理水质不达标的碧溪河。然而,自2021年碧溪河斑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后,其上传至重庆市监管平台的数据却出现“过山车”般的异常波动,引起
该作品来源于涪陵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的真实案件。2020年,某环境科技公司中标治理水质不达标的碧溪河。然而,自2021年碧溪河斑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后,其上传至重庆市监管平台的数据却出现“过山车”般的异常波动,引起环境监测人员警觉。原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滕某为让水质数据“快速达标”,竟安排工人在监测设备每4小时自动采样前,偷偷向采样点抛洒化学药剂PAC(聚合氯化铝),利用其吸附特性人为干扰采样过程,制造虚假的“达标”假象。2023年,该案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这一新型环境犯罪,检察官团队聚焦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外部环境是否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PAC(聚合氯化铝)能否用于河流治理以及干扰行为是否达到后果严重三个难点,层层拨开“数据迷雾”,最终,团队锁定关键证据:滕某的行为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后果严重,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功起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捍卫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生命线,彰显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担当。
如今,碧溪河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已恢复正常运行,相关行政部门成立了巡查小组开展常态化巡查。涪陵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共享“涪陵智慧环保”等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实时移送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共同筑牢守护碧水清流的司法与行政防线。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