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9〕260号)及《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地方支持乡镇和中西部县城影院建设运营项目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地方支付奖
江西省电影局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电影事业
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内各影院:
根据《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2019〕260号)及《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地方支持乡镇和中西部县城影院建设运营项目补助条件及补助标准》、《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地方支付奖励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达标项目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电影专资委〔202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文〔2020〕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电影事业发展实际,经研究,现就申报2025年中央 补助地方和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资助新建县城影院
1.县城影院,是指位于县、县级市驻地的经营性商业影院。
2.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新建改扩建,正式营业并加入城市院线、产生票房的影院。
3.不少于3个放映厅、200个总座位数,或改扩建县城影院由原来1个或2个放映厅增至3个(含)以上、每个新增放映厅的座位数不少于30个(含)的。
(二)资助新建乡镇影院
1.乡镇影院,是指位于乡、镇(非城关镇)驻地或其下辖社区、行政村的经营性商业影院。
2.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新建改扩建,正式营业 并加入城市院线、产生票房的乡镇影院。
3.新建乡镇影院不少于2个放映厅、100个总座位数,或改扩建乡镇影院由原来1个放映厅增至2个(含)以上、总座位数达到100个(含)以上的。
(三)奖励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影院
2024年度放映国产影片总时长,不低于影院全年放映电影总时长的67%。
(四)奖励票房成绩突出影院
2024年度观影人次在全省排名前20位、票房达1000万元(不含服务费)及以上且放映场次1万场(含)以上的影院。
(五)资助影院安装先进技术设备
2024年一次性购买或通过融资(经营性)租赁(2024年仍在分期付款)购买安装先进技术设备的影院。先进技术设备主要包括:(1)激光光源电影放映机;(2)4K及以上高新技术格式放映系统;(3)LED屏电影放映系统;(4)电影超大银幕系统;(5)电影沉浸式音频系统;(6)电影智慧放映系统。
02
申报材料
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都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且须提供副本2024年度年审验证记录(最新年检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3月17日,也就是距离上一次年检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复印件;
4.承诺书;
5.县级及以上电影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偷、漏、瞒、虚报票房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资助影院安装先进技术设备项目另须提供:设备采购或融资(经营性)租赁合同、2024年度发票(发票上需明确具体的技术设备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03
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江西省内注册并合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使用在国家电影专资办备案的售票软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按时足额上缴电影专项资金,且无偷、漏、瞒、虚报电影票房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通报或被行政处罚的影院,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对以虚假材料申报的项目单位,经核实,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取消当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电影专项资金申报资格。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申报,已享受过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应规范填报申报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申报书格式,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个项目按申报材料要求的顺序排列,独立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4.县级电影主管部门须把好第一道审核关,严格按文件要求审核每个单位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务必督促申报单位补充完整后提出审核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日期。
04
申报时限
省电影局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受理。
附件:
1.承诺书
2.证明
3.新建县城影院资助项目申报书
4.新建乡镇影院资助项目申报书
5.放映国产影片达标影院奖励项目申报书
6.票房成绩突出影院奖励项目申报书
7.影院安装先进技术设备资助项目申报书
江西省电影局
2025年3月17日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