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实际可能涉及阶梯分成(如票房越高分成比例越高),但需以合同条款为准。
根据假设的 《哪吒2》总票房75亿元,以下为基于中国电影市场分账规则和行业惯例的详细推算:
一、总票房拆分(以75亿元为例)
1. 扣除专项基金与税费:
-电影专项基金:75亿 × 5% = 3.75亿元
-营业税:75亿 × 3.3% = 2.475亿元
-可分账票房:75亿 - 3.75亿 - 2.475亿 = 68.775亿元
2. 制片方实际收入:
- 制片方通常分得可分账票房的35-40%(含发行代理费),假设取中间值 38%:
- 68.775亿 × 38% ≈ 26.135亿元(制片方总收入)
---
二、导演饺子个人分账
导演收入取决于合同类型,以下为两种常见情景:
1. 纯票房分成模式:
- 若导演分账比例为 制片方收入的3%(行业较高水平):
- 26.135亿 × 3%≈7840万元
2. 固定片酬+票房分成:
- 固定片酬(例如5000万元) + 制片方收入的1%分成:
- 5000万 + (26.135亿 × 1%) ≈7613万元
注:实际可能涉及阶梯分成(如票房越高分成比例越高),但需以合同条款为准。
---
三、投资公司分账
假设《哪吒2》由光线传媒主导投资(占比60%),联合其他公司(如彩条屋、中影等占比40%):
1. 制片方总收入分配:
- 光线传媒:26.135亿 × 60% ≈15.681亿元
- 其他投资方:26.135亿 × 40% ≈ 10.454亿元
2. 优先回本协议影响:
- 若制作成本约5亿元,需优先从制片方收入中扣除:
- 剩余利润:26.135亿 - 5亿 =21.135亿元
- 再按投资比例分配(例:光线60%→12.681亿,其他40%→8.454亿)。
---
四、对比前作《哪吒1》数据
- 《哪吒1》总票房50.35亿→ 制片方收入约18亿(占36%)。
-《哪吒2》假设75亿票房→ 制片方收入26.135亿(占34.8%),比例略低可能因发行费用增加。
---
五、关键变量与风险
1.实际分账比例:若发行方抽成更高(如40%→制片方仅35%),总收入降至 24.071亿元。
2.成本回收优先级:若宣发费用、制作成本超支,投资方实际利润可能缩水。
3.衍生收入:周边授权、流媒体版权等未计入票房分账,可能额外贡献数亿元利润。
---
总结
| 项目 | 金额(亿元) | 说明 |
| 总票房 | 75.00 | 假设值 |
| 制片方总收入 | 26.135 | 可分账票房38% |
| 导演分账(按3%) | 0.784 | 行业较高水平 |
| 光线传媒分账(60%) | 15.68 | 主导投资方 |
| 其他投资方分账(40%)| 10.45 | 联合投资公司 |
注:以上为理论推算,实际分账需以合同条款、成本回收顺序、税务政策为准。
来源:澎湃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