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2》16字回应票房登顶!你会用屏摄来满足分享欲吗?

快播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2-07 11:32 2

摘要:要讨论屏摄,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屏摄的概念。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杨吉表示,屏摄是指在影院观看院线电影时,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用手机、摄像摄影等设备对正在银幕上放映的影片进行拍摄的行为。依照摄制的对象,它可以分为拍摄画面的“静态”与录制视频的“动态”两种具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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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

据网络平台数据

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

总票房已超过60亿元

已是国内影史票房第一

《哪吒之魔童闹海》制片方

在官方微博回应:

“永远敬畏,唯有感谢。

山高路远,一起攀登!”

2025年春节档上映新片

总票房(含点映及预售)突破100亿元

多项历史性突破

市场爆发式增长

高票房与高口碑良性循环

“史上最强春节档”实至名归

观众在热议自己喜爱的电影时

也有人通过“屛摄”的形式

来满足自己的分享欲

在过去的一年

屏摄似乎已成为公共讨论中的

一大热点议题

那么

屏摄是什么?

哪些行为属于屏摄?

屏摄违法吗?

我们为什么要拒绝屏摄?

屏摄违法吗?

《哪吒之魔童闹海》海报。图片来源:豆瓣

要讨论屏摄,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屏摄的概念。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杨吉表示,屏摄是指在影院观看院线电影时,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用手机、摄像摄影等设备对正在银幕上放映的影片进行拍摄的行为。依照摄制的对象,它可以分为拍摄画面的“静态”与录制视频的“动态”两种具体情形。屏摄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对于观影群体对着银幕将正在播放的影片画面进行摄影、摄像行为的称谓。从本质上来说,它属于一个中性词。

虽然“屏摄”并不属于一个法律概念,但不代表它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讨论价值。杨吉认为,屏摄在道德和法律上认知的分野折射着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与讨论价值。

而屏摄之所以会引起较多的争议和讨论,归根结底是因为两个矛盾:第一个是相关制度设计与具体法条衔接之间的矛盾,第二个是社交分享需求与未经许可不得传播的矛盾。

在公共讨论中,屏摄是否违法一直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的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杨吉认为,作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尽管电影产业促进法对屏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但由于缺乏对“屏摄”的精准定义,该法律只对动态行为的录音录像作出了规定,未提及静态的“拍照分享”行为。所以,对于“拍照打卡”行为到底属不属于违法行为仍旧有一定的争议。

此外,电影产业促进法对屏摄的处罚也是以劝告为主,只有“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电影的版权,促进电影产业的良性发展。但杨吉表示,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使得该法律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比如电影产业促进法既未授予行政部门可采取相应行政处罚的权力,也未赋予电影院可对违法屏摄的观众进行法律上的追责的权力。

而针对第二个矛盾,有部分观众认为,在观影过程中,对于打动自己的画面和视频进行摄影,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分享感受,并非盗录,没有必要兴师动众地问责。

此外,部分观众还认为,时下很多人都会在观影时拿起手机拍照,在看电影已成为一种社交方式的当下,仅仅是转发电影官方海报或剧照,似乎不能体现出观看电影的“参与感”与“存在感”。

杨吉表示,这也是大众关于屏摄讨论的第二个焦点:是不是不论“摄”或“录”、“画面”或“视频”、“两三张”抑或“十余秒”“数十秒”,都跟完整地偷录一部放映的电影在违法情节的重度、损害后果的程度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上是一致的?如果是的话,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比如,有很多人会提到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它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用向其支付报酬。

杨吉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观影者个人行为,也不论摄影张数多寡,并不视为违法,除非后续另用于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或损害版权人合法权益的传播,也就是说,如果屏摄仅供个人欣赏、评论、学习等用途的,不在网络上大肆传播,或传播的数量过多、时长过长,应该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

可要满足分享欲、彰显在场证明,只有屏摄这一种方式吗?

屏摄到底损害了谁的利益?

法国新浪潮导演戈达尔曾说:“电影是每秒24格的真相。”一个影片画格(帧)指的是组成完整运动图片的一张静止图像,一般需要24个画格才能拍摄1秒的电影。当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3D、4K、120帧等新技术也不断应用到电影作品中,并给观众带来着全新的视觉体验。

所以当你屏摄的时候会发现,明明肉眼看起来是美丽精致的画面,怎么手机拍下来却是模糊而畸变的视角呢?

就像导演邵艺辉所说:“咱辛辛苦苦费劲巴拉摄影灯光置景表演精心配合出来的画面,在手机摄屏里的效果丑陋扭曲褪色变形,让我看了真的很心痛。”也就是说,在电影院里匆忙拍摄的照片,往往并不能达到“出美图”的分享效果。

与在电脑、手机上观看电影不同的是,在电影院里观影营造出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有很多声音、画面和特效的细节是只能在电影院里才能看到的。

全黑的影厅、环绕立体声的设计、巨大的银幕,这些都是为了让观众能在短暂的2个小时内沉浸式观影所创造出来的环境。而屏摄,往往会打破这一切。

试想一下,当你正沉浸在《魔戒》所营造的世界中,或是正聆听着《海上钢琴师》的悲壮音乐,周围观众亮着闪光灯的“咔嚓”一声是不是会将这种氛围破坏掉呢?

此外,杨吉还提到,电影作品不同于一般的作品,具有投入大、风险高、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允许屏摄或对屏摄的违法成本过低,那么,势必会助长盗版侵权,以及对于电影中一些核心看点的提前泄露。比如悬疑推理电影的核心情节或是像电影《热辣滚烫》里贾玲瘦身成功的样子。

也就是说,相关画面或视频一旦进入公共传播渠道,权益受损是难以估量且不可逆的,它侵害的是出品人,也就是电影投资方的权利。

2024年11月7日,导演贾樟柯的新片《风流一代》在定档前一天,其盗版资源在网络上流出,有人售卖观影链接,有人互相交换网盘资源。贾樟柯在微博恳求道:“我们请了两个维权团队日夜工作,但在互联网面前,还是力不从心……大家如果有条件、有兴趣,《风流一代》的第一次体验还是留给电影院吧。”

艺术电影在上映前夕就被“网盘见”,《风流一代》的遭遇并非特例。一般而言,电影片源的泄露有两种方式:一是在组织提前观影、内部看片时,有人用摄像设备全程拍摄并上传网络,那么,这个可被认定为“屏摄”;二是如果这一行为的目的是利用技术手段不当窃取片源资料,然后将其公开在网络上,毫无疑问这属于侵权行为,具体侵犯何种权利,得具体看——可能侵犯复制权,也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屏摄不仅仅在电影院里是被禁止的。全球大多数流媒体平台,如网飞、亚马逊等都是不允许观众对影视剧进行屏幕截取的。如果你使用电脑自带的截屏功能,往往只能得到一张黑色的图片;如果你使用其他违规技术试图在流媒体平台进行截屏或是录制,账户可能会被封禁,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起诉。流媒体平台之所以会用多种技术手段来防止录屏,就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预防盗版。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去电影院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看电影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交功能,要想简单遏制人们的打卡和分享欲望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杨吉认为,在揭示电影业、影院经营场所特殊性、重大利益性,强调对其保护力度与承担的例外性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当前移动互联、短视频传播的普遍性,要在治理中确立一种“柔性管制”原则,对那种仅为录制简短视频违法情节较轻的行为以宣传教育、规劝制止为主。

当然,杨吉认为随着社会观念与大众意识的不断进步,有越来越多的人将屏摄视作一种不文明且涉嫌侵权的违法行为。在观影中“禁止屏摄”应当与“不能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等规范一样,成为一种人们应当自觉遵守的公序良俗。

事关“公共教育”

在社交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网友关于屏摄问题矫枉过正的讨论,有些网友用“观影礼仪警察”的昵称来代指那些会在电影院里对他人不文明观影行为进行制止的人。

比如,在北京国际电影节上,一名影迷因劝阻其他观众不要屏摄而遭到辱骂、殴打。几乎在同一时间,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分局发布了一则通报:一名观众因劝阻后排小孩连续踢座椅而遭到小孩父亲的报复,后去医院检查发现疑似患上轻微脑震荡,事后这名男子也被行政拘留。遇到不文明观影现象时,要不要劝阻,似乎成了一个大问题。

有人认为,遇到不文明的观影行为时,应出面予以制止,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观影秩序的改善,形成良好文明观影环境的发展;有人则认为,在电影院里出声制止不文明的行为,也是对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的打扰,应寻求电影院工作人员的帮助。

可在现实中,由于影厅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强制劝退的权力,文明观影大多数情况只能依靠个人的道德约束。有些网友则表示,其实每次“出警”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道德负担,出声劝阻,害怕影响其他人;不劝阻,被屏摄打扰的是自己,“出警”实属忍无可忍的无奈之举。

其实,关于屏摄的讨论从来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杨吉认为,屏摄问题的根本症结在公众认知、民众素养、大众意识上。从本质上来说,它跟“公共教育”有关,因为它折射了我们当前社会文明水平的真实状况。

一个社会的文明共识是慢慢发展并进步的,它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比如,对于很多人来说早已达成共识的“不要随地大小便、不要随地吐痰、不得乱穿马路、遇到红绿灯要停下来”等规则,对于一些落后的其他地区而言,这些规则仍处在需要不断倡导的初级阶段。

那么,应该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观影环境呢?

杨吉认为:第一,影院需要组织秩序,让工作人员维持现场,对不文明的观影行为进行警示。第二,参考很多其他国家的一般做法,比如院线和影院应当在映前公益广告、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影票背面等加以普法宣传。第三,除了建议与倡导,最重要的是需要培养全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文明观影的意识。

但如果真的很想分享对这部电影的感受,怎么样的分享方式才是文明合法的呢?

导演邵艺辉分享了两种方式:一是可以用拍摄票根、电影映前的定帧照片、物料、海报的方式来分享你对这部电影的喜爱或是批评;二是可以用在豆瓣上下载由官方提供的高清剧照、预告片里的高清截图等方式。这些照片的构图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可能会比自己慌乱之下在影院中拍摄的照片起到更好、更直观的作用。

2025年春节档,中国电影市场又迎来一年一度的黄金档期。对此,杨吉倡导,当你在观影过程中想要屏摄时,不妨问问自己三个问题:

第一,你的屏摄是用来学习、介绍、评论影片的吗,在客观上会对影片的故事主线、重要剧情、核心画面提前泄露给没有观看过影片的人群吗,也就是说,会提前泄露、不当剧透吗?

第二,录制的视频不长吧,拍摄且分享出去的图片不多吧?如果超出合理量的摄影图片、简短视频,或者说,通过拼贴、集成的方式,能较完整地呈现影片内容、主要情节的,那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第三,你的屏摄没有影响到同个影厅内其他观影群体的观赏体验吧,没有打扰到公共秩序吧?当你认真思考了这三个问题,或许答案就不言自明了。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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