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刻,有必要再次强调守护、发展电影院线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守护一种商业模式,更是在坚持一种表达方式。网络视频平台自制或参与制作视听产品,固然有利于降本增效,但也在较大程度上将视听内容制作生产带回了制播不分离…
我国2025年电影总票房为518.32亿元,电影市场稳中求进,回暖态势明显。然而,过去一段时间,也有个别影院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网络视频平台的日益发达,一定程度上分流了院线观众。此刻,有必要再次强调守护、发展电影院线的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守护一种商业模式,更是在坚持一种表达方式。
从产业角度考量,院线模式为电影创作注入源头活水。众所周知,电影拍摄制作工业属性强、成本高昂,然而真正在市场上大卖的电影并不多。尽管如此,仍有资本、资源、人才源源不断涌入电影行业,其间原因除了热爱与情怀,还在于院线商业模式的吸引力。电影院线一人、一影、一票,单次收费、单次放映的“B to C”零售化商业模式,使得拍电影存在获得超高回报率的可能,这种可能性有利于说服创作者、投资方勇敢直面市场风险,大胆创新创造。国产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以几亿元的成本投入,赢得100多亿元票房,这在采取版权交易模式的网络视频平台绝无可能实现,不可能有平台愿意以数十倍甚至百倍于制作成本的价格购买版权。网络视频平台自制或参与制作视听产品,固然有利于降本增效,但也在较大程度上将视听内容制作生产带回了制播不分离的老路。久而久之,可能不利于激励创作者耐住寂寞、发挥想象、勇于创新。
从艺术角度观照,院线塑造了电影独特的思维逻辑、表达方式和艺术品格。观看场域的环境、氛围,传播介质的形态、大小,不仅影响观众的欣赏体验,也影响创作者的艺术构思与表现。影院观影具有一定仪式感,体验更为完整、沉浸,这反过来敦促创作者思考,如何锤炼电影思维,综合运用各种电影语言强化观众的临场感。同时,大银幕的精度和尺寸使得其承载的内容“分毫毕现”,不仅有利于凸显电影区别于其他视听艺术的独特性、形式感,而且对作品服装道具的精细程度、演员表演的分寸感以及镜头光影的考究与别致等提出了更高要求。相较之下,更具日常感的小屏幕观影往往强调“故事”这一单一维度,更注重情节桥段是否具有网络发酵的“爆点”、碎片化传播的“卖点”。当平台算法聚焦于互动、传播所带来的流量,电影的意义与深度、电影审美的丰富与多元,恐将面临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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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无意在比较视野下厚此薄彼,网络视频与电影有各自的规则、逻辑和受众,满足不同的观赏需求,无需剑拔弩张。只不过,不要用一种去规训、挤压另一种,在各自的商业模式和表达方式上高质量发展,对观众、创作者和影视行业而言都有益处。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