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黄绍华所做的事儿,不是洗钱,而是借电影“募资”,就是说,他把电影作为商品,拆解成很多份额,卖给散户,但最终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形。某种意义上,算是一种庞氏骗局,而非洗钱。
12月12日,我们发了一篇关于华文映像创始人黄绍华被抓的文章,有朋友说,这是借电影洗钱。
这话,其实不对。
黄绍华所做的事儿,不是洗钱,而是借电影“募资”,就是说,他把电影作为商品,拆解成很多份额,卖给散户,但最终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形。某种意义上,算是一种庞氏骗局,而非洗钱。
「文娱春秋」从知情人处获悉,华文映像虽然位列《749局》第三出品方,但资金迟迟未到位,这也是导致制作延期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说,该片其实还是受害方)。
相比之下,黄绍华的金融界同行施建祥,就是妥妥的洗钱。施建祥通过P2P敛财之后,涉足电影,除了想自己出风头,其实核心就是把钱洗白(详情后文说)。
所以说,通过电影洗钱,确有其事。
不过呢,很多人看到烂片就吐槽“这是洗钱”,也不准确,因为——很多电影就是纯粹的烂。导演功力不够,剧本稀烂一坨,演技尬到抠脚,后期五毛特效……这是大部分烂片的真相。
其实,真相是——“洗钱”的不仅有烂片,一些佳作、大导演也可能涉入。但,具体如何辨别?
近期,我们系统性地研究了下电影洗钱这件事儿,感觉有科普的必要。
-利用电影洗钱的逻辑-
事实上,电影是洗钱的上佳工具。
为啥这么说?
洗钱的人最喜欢什么?喜欢“价格说不清楚”的东西。如果你购买黄金或石油,甚至是房产,价格是有市场行情参照的,标价基本公开。但,影视剧产品则不同。
因为,影视行业天生就有三个缺陷(但对洗钱的人来说是“优势”吧)——
第一个缺陷,花钱的地方多如牛毛。
你看啊,如果要拍一部电影,需要支付演员和主创(编导后期等)片酬、租场地(甚至可能自建)、做特效、买道具、付律师费……几百上千个供应商,钱像撒网一样流向各个细枝末节。
比如,一部好莱坞电影,可能会在马耳他做特效,去新西兰取景,到伦敦谈版权,钱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这种天然的资金分散,给追查资金来源制造了天然的障碍。
钱一旦散出去,就像水泼进了沙地里,查账的人想一笔笔追回来,难如登天。这就是所谓的“把钱打散”。
第二个缺陷,没人说得清一部电影到底值多少钱。
电影是艺术,艺术不像房子、实物就没法定价。比如说吧,一个剧本到底值10万还是500万?某位明星的片酬该开1000万还是5000万?一场特效制作成本200万合理还是2000万才对?
在资本市场上,一部电影拍出来,往往要溢价很多出售份额。比如最初的开发商可能仅仅花费1000万就制作出来,但最后入局的联合出品方,很可能得到的报价是一个亿。
这些东西根本没有标准答案,全凭买卖双方“看着办”。你说贵了,人家说“这是艺术”;你说便宜了,人家说“友情价”。这种定价的模糊性,给虚增成本、虚开发票提供了完美空间。
第三个缺陷——融资复杂到让人头大。
每拍一部电影,一些投资方就会专门成立公司,这公司可能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这些离岸天堂,所有权结构套了一层又一层。电影拍完,公司一注销,连个影都找不着了。
这就是电影洗钱的核心逻辑:利用“价值模糊”,把黑钱混进去。
-烂片赔惨了还怎么洗-
很多人想不通一个理儿,如果一部烂片票房惨败,投资人赔得底儿掉,这怎么还叫洗钱?不是越洗越少吗?
其实吧,核心在于——洗钱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让脏钱变干净。
假设你手里有1000万黑钱,来路不明,不敢存银行、不敢买房、不敢大额消费,天天提心吊胆。你投资拍了部电影,虚增成本到2000万,最后票房扑街,只收回500万。
表面上看,你亏了500万。但实际上,这500万是干净的——它来自合法的票房分账,可以光明正大存银行、买房、消费,税务局查不到,警察抓不着。你的损失是500万,但你获得了500万可以公开花的钱。
更何况,洗钱者往往通过多种手段回收资金,未必真的亏那么多。
比如,税收返还。很多国家为了吸引剧组,提供20-40%的税收抵免。你虚增成本到2000万,政府返还你500万现金,这可是财政部的支票,比你妈给的零花钱还干净。
再比如,自买票房。用脏钱买自己的票,钱在系统里转一圈,扣除院线和税费,剩下的都是白的。就像把煤炭扔进洗衣机,虽然洗衣机会留下点渣,但出来的至少不是黑的了。
还有版权预售,左手倒右手,把发行权高价卖给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这就像自己给自己开发票,虽然听起来荒唐,但在电影行业,这是常规操作。
有些电影项目买了完工保险,拍到一半“遇到困难”无法完成,理赔款也是一笔干净钱。所以,会有人故意让项目“难产”,然后申请理赔。
一部电影大火,媒体聚焦、审计严格、税务局盯着;一部扑街的烂片,没人关注,正好悄悄完成资金清洗。所以,烂片赔钱反而更安全。
就像小偷偷东西,偷个金戒指全世界都知道,偷块肉没人在意。
-黑钱是怎么变白的-
行话里,洗钱分三步:安置、离析、整合。翻译成人话就是——把脏钱塞进项目里,然后搅浑水掩盖来源,最后电影上映再自己花钱买票房,彻底把钱洗干净。
第一步,到底怎么把脏钱塞进电影项目?
听上去,这像是问把大象放进冰箱应该咋放,但事实上,把黑钱塞进项目里,也是技术活儿。
最原始的办法,就是用现金支付。
拍古装片或战争片时,需要几千个临时演员,这些人往往现金日结,没发票没合同。洗钱的人就虚报临时演员人数,或者虚增工资。账面写着“支付了500名临时演员每人500块”,实际上可能只雇了200人每人200块,剩下的钱就这么“合法”地进了制作成本。
去国外拍外景,也方便塞钱。在某些监管松的国家,场地费、安保费、“疏通费”都现金结算。制作方说花了50万美元租场地,实际上可能只花了5万,差额就这么洗白了。
更高级的玩法,是假贷款。洗钱者控制一家离岸公司,用脏钱在离岸银行存款作抵押,然后银行“正规”贷款给电影公司。表面看,钱来自正规银行贷款,干干净净,但实际是脏钱在背后做担保。
第二步:让钱在全球转上几圈——这是关键的环节,操作起来也最复杂。
想象一下,钱从好莱坞以“版权费”的形式流向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A,然后A向巴拿马的公司B发送“联合制作费”。B再向特拉华州的公司C发送“剧本开发费”。最后,C向洛杉矶的一家制作公司发送“后期制作费”。每笔转账都有合同和发票,使它们看起来合法。
然而,所有这些公司可能都是空壳公司,实际控制权由同一人掌握。资金进进出出,但谁会记得最初的钱来自哪里?这就像把一张普通的纸折一百次。你能找到第一道折痕吗?
为了激励电影产业,许多国家签署了合拍条约。洗钱也就有了一个完美的伪装——国际合拍片。比如,资金来自韩国,以韩元形式,然后转为加元,再由美国的一家公司转换为美元。每笔转账都有合法的交易,外人看来,这是一部正常的电影制作。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虚假发票。制作公司收到来自开曼群岛一家公司发来的发票,上面写着“一百万咨询费”。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的顾问,或者他们什么都没有做。税务机关很难知道,那笔钱到底有没有花掉。这就像为一部电影雇佣一个“创意总监”,他们说他们将激励你想出点子。如果这些点子根本不存在,谁能说得清楚?
第三步:自己的票房,自己买。
电影一上映,不管拍得好坏,它产生的收入就是合法的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自己买自己的票。洗钱者用手里的脏钱大量购买自己投资的电影票,这些现金通过影院系统进入发行方账户,扣除税费和影院分成后,就变成了合法的“票房分账收入”。虽然要损失30-40%的手续费,但钱彻底洗白了,值!
2016年,施建祥投资的《叶问3》就玩过这招。当时,出现了凌晨两三点的场次票价200块全部售罄的荒唐景象——电影院里根本没人,但票确实卖出去了。有人拍了照片,黑漆漆的影厅,大屏幕亮着,座位空荡荡,售票系统却显示“满座”。
-案例:比电影离奇的现实-
事实上,洗钱的不止烂片,也不仅是平庸导演,一些世界名导都卷入过。比如,《教父》导演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1983年的《棉花俱乐部》谋杀案。
谋杀案的起源,正来自借助该电影洗钱的黑帮火并。
这部电影的组局人,叫罗伯特·埃文斯,你可能没听过他的名字,但可能看过他担当制片人的电影,《教父》是其一,还有罗曼·波兰斯基的《罗丝玛丽的婴儿》《唐人街》以及1974年版《了不起的盖茨比》。在70年代,他是好莱坞的王,派拉蒙影业的掌门人,风流倜傥,曾在自家豪宅里接待过基辛格和无数一线女星。
但到了八十年代初,埃文斯不太如意,因持有可卡因被捕,还跟派拉蒙闹掰,一度声誉扫地,急需一部卖座大片翻身。他看中了一个剧本——《棉花俱乐部》,讲述20年代纽约爵士乐和黑帮的故事。
因为《教父》的合作渊源,埃文斯拉来科波拉当导演,但预算翻了几番,预算从1300万飙升到4700万,甚至更高。埃文斯没钱了,好莱坞的传统投资人也因为他的坏名声对他避之不及。
就在埃文斯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叫罗伊·拉丁的人出现了。 拉丁是个很有意思的角色,以前是搞马戏团发家的,虽然有钱,但在好莱坞看来,就是个没品位的“土大款”。拉丁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一部好莱坞A级大片上挂上“制片人”的头衔,以此挤进那个光鲜亮丽的圈子。
两个人一拍即合:埃文斯有项目和名气,拉丁承诺能搞到钱。但拉丁自己并不出这笔巨款,他只是个中间人。他的资金渠道,来自一个叫兰尼·雅各布斯的女人。兰尼是个狠角色,她是当时迈阿密大毒枭米兰·贝勒查斯的情妇。毒贩手里有的是成吨的现金(全是卖可卡因赚的),正愁没地方洗白。
他们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毒贩出钱,以“投资”的名义进入《棉花俱乐部》剧组;拉丁作为中间人,安排资金进入,并获得制片人头衔;电影上映后,票房分红和版权收益回到毒贩手中,黑钱就变成了合法的“电影投资回报”。
但坏就坏在,这帮人都太贪婪,而且不懂规矩。谈判过程中,兰尼感觉自己被踢出局了——她发现拉丁试图独吞制作费,并且不想让自己在电影里挂名制片人(她也想享受这份荣光)。
1983年5月13日,拉丁应邀去比佛利山庄的一家顶级餐厅参加“庆功宴”,并签署最终的投资协议。在好莱坞日落大道,同行的那个黑帮老大的女人——兰尼·雅各布斯,突然让司机停车,说要去打个电话。随后,几个彪形大汉钻进了车里。
几个星期后,在一个干涸的峡谷里,一名养蜂人发现了拉丁的尸体。他死状凄惨,被枪杀,且因为使用的是达姆弹(炸裂弹),面部几乎无法辨认——典型的黑帮方式。
后来,兰尼因二级谋杀罪和绑架罪被判无期徒刑(虽然她坚称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拉丁,没想杀人)。
这个故事说明了,利用电影洗钱听起来很“高大上”,似乎是左手倒右手的完美游戏。但当黑帮的逻辑遇上好莱坞的贪婪本性,结果往往不是红地毯上的鲜花,而是峡谷里的荒冢。
洗钱的每一环,都充满了无法预料的黑吃黑风险。
30年后,好莱坞又发生一起震惊世界的电影洗钱案,牵涉的导演是马丁斯科塞斯,以及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那就是《华尔街之狼》。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金融疯子的故事,但比电影更疯的是——这部电影的投资之一就来自一场金融骗局。
这个故事的主角叫刘特佐,马来西亚富二代,交际花。他和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的继子里扎·阿齐兹关系铁得很,两人从马来西亚主权基金1MDB里挪用了数十亿美元。
这些钱经过层层套壳,然后进入了里扎在美国开的红岩影业。表面上,红岩影业说这2.38亿美元是商业贷款,有合同有协议。最后,把资金投向《华尔街之狼》等电影,完成洗白。
但美国司法部调查发现,所谓的“贷款方”在红岩还款时已经注销了——这就是典型的假贷款。就像你说“我借了隔壁老王100万”,但隔壁老王根本不存在。
这笔钱不光投了电影,还买了梵高和莫奈的名画、纽约豪华公寓、一艘价值2.5亿美元的游艇“平静号”。刘特佐在游艇上办派对,请过巴黎·希尔顿和米兰达·可儿。有人拍到他在拉斯维加斯赌场一晚上输掉几百万美元,连眼都不眨一下。
2018年,红岩影业赔了6000万美元和解,刘特佐被多国通缉。
上文简单提过,2016年施建祥的《叶问3》票房造假案。很多人只看到了票房注水,但没看到背后是个金融洗钱闭环——
上海快鹿投资集团通过旗下几十家P2P平台,向老百姓发行各类理财产品,承诺高额回报。这些平台名字起得特别“诱惑”,像“金鹿财行”“当天财富”“财神爷爷”——听着就像能发财。很多大爷大妈把养老钱都投进去了,非法集资上百亿。
快鹿用这些钱,投资了《叶问3》,并在上映期时疯狂购买《叶问3》电影票,营造高票房的假象。
非法集资的脏钱通过购票流入院线系统,扣税后变成合法的“票房分账”,回到快鹿控制的发行公司。同时,票房大卖的新闻刺激股价暴涨,快鹿在高位套现,把非法集资款变成了合法的“资本利得”。
在施建祥外逃后,快鹿集团旗下公司投资的另一部片,某女星的“阴阳合同”也被曝光——她的真实片酬远高于报税金额,差额部分以各种名目支付。
事实上,“阴阳合同”也是洗钱手段之一。所以说,这个案子就像个俄罗斯套娃,一层套一层,越扒越有。
有人说,电影圈就是个照妖镜,把人性的贪婪暴露得一览无余。
其实,只是坏人进入了圈内而已。
-娱乐行业其他洗钱手段-
不过,娱乐行业的洗钱手段在进化,早就超出了传统影视的范畴。
在海外,类似于Twitch这些游戏直播平台,已经成为“微洗钱”的温床。2021-2022年,土耳其警方破获了一起通过Twitch洗钱的案件,涉案金额近1000万美元,逮捕了40人。
直播洗钱这事儿,国内也有,2024年央视就曝光过一个案例——集资诈骗犯余某将1亿赃款充值到直播平台,给4名主播打赏6000万,再以“借钱”为由让主播转账,将打赏资金回流到自己账户。
除了直播,NFT数字藏品也是如此。
2024年5月,美国财政部发布了史上第一份《NFT非法金融风险评估》,明确指出NFT极易被用于洗钱和诈骗。
特别是电影周边的NFT发行,提供了全新的洗钱路径。
洗钱者发行一套电影主题NFT,比如某部科幻片的“数字海报限量版”,然后用非法的加密货币自己买自己卖,一张“海报”从1美元炒到100万美元。既推高了NFT价格,又把黑钱变成了“数字艺术品交易所得”。
NFT的优势在于无国界、瞬时到账、匿名性强。传统艺术品洗钱还要考虑物流、海关申报、拍卖行佣金,NFT直接在区块链上转移,所有权藏在一串地址后面,几乎无法追踪真实身份。
另外,流媒体平台,也被盯上了。
犯罪分子用赃款购买大量流媒体会员账号,然后在灰色市场低价卖出。虽然有折损,但完成了初步清洗。
有的是刷播放量——制作方控制的影视公司,用机器人或雇佣的“水军”疯狂刷自家内容的播放量。平台根据播放量结算分成,脏钱就变成了合法的“内容收益分成”。”
现在短剧这么火爆,难保是有通过这种载体洗钱的——感觉有关部门可以查查。
2024年底,印度查了个大案,非法博彩平台"Mahadev"雇宝莱坞明星代言,支付大额现金片酬。博彩平台的赌资通过传统的“哈瓦拉”地下钱庄流入电影制作,作为“投资款”。
这是个闭环:博彩赚的黑钱→支付明星片酬(现金)→明星代言吸引更多赌客→赌资注入电影公司变成合法投资。
由此,印度执法部门查封了该平台资产388亿卢比(约30亿人民币),好几个导演和演员也被调查,其中著名导演Shankar由于使用黑钱拍片,根据印度的《反洗钱法》还被冻结个人资产。
这意味着,如果涉入洗钱风波,监管机构会将导演片酬视为“犯罪所得”,后续的资金使用都算不当收益。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所以,电影洗钱不是段子,而是真实存在且手法复杂的金融犯罪。它利用了影视产业的特殊属性:主观定价、跨境资金流动、临时性公司结构、现金交易惯性。
对普通观众来说,了解这些不是为了变成怀疑论者,而是理解这个世界的复杂性。
事实上,2025年被认为是娱乐行业合规的分水岭,新法规正在落地。
美国这两年出台的《企业透明度法案》,要求所有在美注册的公司必须报告“实益拥有人”——也就是真正的老板是谁。以前好莱坞惯用匿名LLC和层层嵌套的离岸公司,现在必须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披露幕后控制人身份。
欧盟成立了反洗钱局(AMLA),2025年在法兰克福开始运作,统一整个欧盟的监管标准。以前各国标准不一,资金可以钻空子;现在AMLA直接监管,涉及欧洲联合制作的项目都要接受严格的资金来源审查。
就像以前你在法国犯事可以跑到意大利躲着,现在整个欧盟都是一张网,跑不掉了。
同时,犯罪手段也在迭代,就像打地鼠游戏,这边堵上了,那边又冒出来——所谓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但别忘了,魔再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躲在光影背后的黑暗之手,会被一个个揪出来。
毕竟,电影是用来讲故事的,不是用来藏污纳垢的。
来源:文娱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