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拍《疯狂动物城2》电影片段,是盗版还是免费的宣传?

快播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2-03 14:55 1

摘要:《疯狂动物城2》热映,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观众在电影院用手机拍摄精彩片段,被网友戏称为“疯片盗摄城”,网上也出现了对此严管的呼声。其实这个问题2024年春节也出现过,薛之谦微博分享《飞驰人生2》观后感时附带了三张电影屏幕拍摄的照片,引发的“盗摄”争议甚至冲上热

《疯狂动物城2》热映,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大量观众在电影院用手机拍摄精彩片段,被网友戏称为“疯片盗摄城”,网上也出现了对此严管的呼声。其实这个问题2024年春节也出现过,薛之谦微博分享《飞驰人生2》观后感时附带了三张电影屏幕拍摄的照片,引发的“盗摄”争议甚至冲上热搜第一。笔者倒是觉得电影产业可以务实一点,电影院不让观众拍摄是在对抗社交文化,这是一个他们无法取胜的战场,不如因势利导,把拍屏当做观众在帮电影种草。

保护著作权的角度,电影是视听作品,观众在电影院拍摄影片是对作品的复制或部分复制,复制之后分享给他人的就涉嫌侵权:把拍摄的片段发给朋友,可能侵犯复制权;把拍摄的片段放给其他人看,可能侵犯放映权;如果将拍摄的片段上传至社交媒体、视频平台,则可能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什么是可能,因为《著作权法》有规定,如果出于评论目的适当引用作品的,构成合理使用。此外,《电影产业促进法》也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中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但即便法律规定如此,笔者依然认为电影院的拍摄禁令不应严格执行,因为现实就是,观众拍屏电影院拦不住。热门电影观众数量巨大,而疫情后电影院普遍缩减了工作人员,让这点人去巡视、制止观众拍摄,根本管不过来。手机之外,现在智能眼镜、智能手表都能拍摄,拍的时候完全不引人注意,很难监测到。

其实把所见分享社交媒体已经成为大众文化,看精彩电影,观众本能地想要在社交媒体分享自己的感受,这种社交需求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成为常态,而且社交媒体平台与电影发行商是完全不同的商业主体,他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动力去像治理违法内容一样严格审查每一条用户上传的电影片段。

而且,防盗摄只能防普通观众,防不了有组织的盗版黑产。专业盗版团伙使用的是专业级设备,他们会选择特定的场次和位置,采用反侦察手段录制完整的高清影片。这些团伙有着成熟的分工和渠道,从录制、压制到传播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这种级别的盗摄,普通影院根本防不住。所以电影业既拦不住拍摄,也管不了分享。

而普通观众拍摄通常是零散的、低质量的、非商业性的,拍摄的片段,常有画面抖动、角度偏斜、音质低下的问题,这些内容既无法构成完整观影体验的替代,也不会流入商业盗版渠道。所以如果电影产业将主要精力放在严格限制普通观众,甚至与观众产生对立和冲突,实际上是一种资源的错配,这种做法既不明智也不高效。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这方面电影产业可以向体育产业学习。十几年前,奥运会这样的大赛,观众入场被严格禁止携带专业摄影摄像设备,理由和电影院一样:保护转播权就是保护收入。但现在呢?你去任何一场篮球赛、足球赛,观众们举着手机录制进球瞬间,然后立刻发到社交媒体。球员们甚至会主动配合,和前排观众自拍互动。这说明体育产业在拥抱变化。

虽然电影和体育赛事确实有区别,体育赛事每场比赛都有不同,而电影的内容是重复放映的。笔者也不否认,观众把电影院拍摄的内容放到网上,可能造成剧透,毕竟一部电影一般也就两小时以内,剧透的多了确实影响市场。

但电影观众分三种:核心粉丝是观影基本盘,价格敏感观众则不会买票观影,这两种观众都受剧透影响较小。兴趣观众则是票房最大的变量,你既然无法阻止拍屏分享,还不如转换观念,把这些分享的观众视为吸引兴趣观众的种草人,种草的人多了,电影在公众认知里会变得更加时尚,进而催生更多的兴趣观众,哪怕看过很多碎片化内容,很多人还是会跑到电影院看片的。这个买卖对电影业,肯定是赚的。

最后,法律是对现实生活已经形成的界限的确定,当电影院拍屏分享到社交媒体成为一种文化,著作权法是要将其界定为侵权还是与时俱进认定其为合理使用是值得思考的。但对电影产业来说,对于普通观众的拍屏是不是需要干涉本质上更是一个商业问题:毕竟,在一个注意力稀缺的时代,比被盗版更可怕的是没人谈论。

本文作者:游云庭,知识产权律师。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来源:游云庭互联网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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