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样片以邮箱形式交付,邮件过期后如何确定交付内容?

快播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1-24 14:31 1

摘要:文/汐溟影片委托承制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影片成果交付形式,如邮箱、硬盘等。若合同约定影片成果以邮箱形式交付,而邮箱已过期,双方对影片成果是否交付产生争议,此时应如何处理?甲与乙签订影片承制合同,约定甲委托乙制作影片。

【原创】文/汐溟影片委托承制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影片成果交付形式,如邮箱、硬盘等。若合同约定影片成果以邮箱形式交付,而邮箱已过期,双方对影片成果是否交付产生争议,此时应如何处理?甲与乙签订影片承制合同,约定甲委托乙制作影片。可见,乙仅收取20%制作费却要完成影片制作,对应乙合同主要义务,说明乙要垫付部分费用,具有先制作后付费的性质。乙利用自身资源先制作影片,产生成本支出却在一年时间中未向甲交付影片成果,有违商业规则。第五,甲向乙支付过20%制作费,向乙付出过合同对价,履行过合同义务,一般情形下,其应该向乙主张权利,以确保自己在交易中不会受损。而实际情况是,甲向乙支付20%的制作费,在乙向甲发送邮件后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没有催告过乙交付影片成果,同样不合常理。第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乙向甲发送邮件,乙主张邮件内容为影片成果,但甲虽然不认可乙交付内容但无法对邮件内容作出解释。第七,交易中沟通信息不是孤立的,除邮件外,乙还会以其他方式通知甲交付事实,如微信中告知、短信通知等;此外,即便是电话通知也会有证人证实该事实。因此,交付载体具有技术性,可随着时间灭失,但交付的事实可通过合同约定内容、履行情况、沟通记录及逻辑等推定。

来源:少东家观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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