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许多年后,当我拧紧最后一颗螺丝,合上配电箱,在佛山工厂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汗水顺着安全帽的边缘滑落,我偶尔会想起一个名字,芬。这个名字像一枚被岁月打磨得温润的玉,藏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不常触碰,却从未遗忘。
许多年后,当我拧紧最后一颗螺丝,合上配电箱,在佛山工厂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中,汗水顺着安全帽的边缘滑落,我偶尔会想起一个名字,芬。这个名字像一枚被岁月打磨得温润的玉,藏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不常触碰,却从未遗忘。
那年我二十二岁,风华正茂,却也是人生最灰暗的谷底。高考落榜,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从云端跌落,一头扎进了家乡的泥土里。我成了一名乡村小学的代课老师,拿着微薄的薪水,住着漏雨的旧屋,未来像家乡冬日的浓雾,迷茫得看不见一丝光亮。我唯一的慰藉,是唱歌。在无人的田埂上,在寂静的夜晚,我用歌声驱散内心的彷徨。
芬,就是在这片迷雾中,悄然照进我生命的一束光。
她是镇上初三的学生,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栀子花,干净、明媚,带着小镇姑娘特有的灵气。她家住在镇上,而我,是那个需要走一个小时泥泞小路才能到镇上的乡下穷小子。我们之间,隔着的不只是城乡的距离,更是现实与梦想的鸿沟。
镇上举办歌唱比赛,我报了名。我嗓音不错,但只会唱些老掉牙的流行歌。初赛勉强通过,决赛的曲目却让我犯了难。就在我躲在后台角落,对着歌词发呆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老师,你还在为决赛的歌发愁吗?”
我回头,看到了芬。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扎着马尾辫,眼睛亮得像盛满了星光。我有些局促,点了点头。她笑了,露出两颗小小的梨涡:“我教你一首吧,《不知你悄悄来自何方》。这首歌很美,很适合你。”
那个下午,在镇文化站空旷的排练室里,她一句一句地教我。她的声音像山涧的清泉,叮咚作响,洗涤着我心中的尘埃。阳光透过窗户,在她飞扬的发梢上镀上一层金边。我看着她,第一次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与悸动。那首歌,我学得很快,不仅仅是因为旋律优美,更是因为教我唱歌的那个人。
′决赛那天,我站在聚光灯下,看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一眼就找到了她。她坐在那里,双手合十,眼中满是鼓励。当我唱起“不知你悄悄来自何方,也不知你将去向何处……”时,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她。我唱的不是歌,而是我那迷茫而卑微的青春,以及对她,那份不敢宣之于口的喜欢。那晚,我拿了亚军。
从此,我们相识了。
她像一只勇敢的蝴蝶,主动飞向我这片贫瘠的土地。她会借着问问题的名义,来学校找我;她会托人带给我镇上最新出的磁带。我欣喜,却又惶恐。我二十二岁,一无所有,前途未卜,而她才十五岁,正值豆蔻年华,未来有无限可能。我怎能奢望这朵娇嫩的花,为我停留?我怕我这片贫瘠的土地,会让她枯萎。
矛盾像藤蔓一样将我紧紧缠绕。我渴望她的靠近,又害怕她的靠近。
′终于,她约我看电影。在镇上那家唯一的老电影院里,我们并肩坐着,黑暗中,我能闻到她发间淡淡的洗发水香味,我的心跳得像擂鼓。电影演了什么,我全然不知,满脑子都是她。电影散场,我用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单车载她回家。夏夜的风,带着田野的芬芳,吹拂着我们年轻的脸庞。经过沂溪河畔时,月光如水,河面波光粼粼,我多想停下来,和她沿着河岸走一走,听听蛙鸣,看看星辰。
可就在我准备开口时,一个声音喊住了我们。是她的闺蜜,那个女孩大大咧咧地跑过来,不由分说就跳上了我的后车架,笑着说:“正好顺路,载我一个!”我愣住了,回头看了一眼芬,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但很快又恢复了笑容。我终究是胆怯的,我怕她的闺蜜知道我们之间那点朦胧的情愫,更怕别人议论我这个穷老师“勾引”女学生。于是,我咽下了所有的话,用力蹬着脚踏,带着两个女孩,将那个本该属于我们的浪漫夜晚,碾碎在车轮下的尘土里。我把她们送到镇上路口,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心里空落落的,像被掏走了一块。
不久后,她又约我去爬山。她说,山顶的风景很美,可以看到整个镇子和远处的村庄。我何尝不想去?可我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几枚叮当作响的硬币。我连买两瓶水和面包的钱都凑不齐,更别提请她吃饭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心,在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我找了个借口,说学校有事,拒绝了。电话那头,她沉默了很久,只轻轻“哦”了一声,便挂了。我能想象到她眼中的光,是如何一点点黯淡下去的。
我的退缩,给了别人可乘之机。很快,镇上传闻,有个家境殷实的男孩在追她。那天下午,我路过电影院,正好看见那个男孩满脸堆笑地把一张电影票递给她。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酸涩得厉害。我走过去,装作不经意地碰面,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芬,看电影啊?恭喜啊。”
她看到我,脸瞬间红了,眼神躲闪,捏着电影票的手指微微发白。她低声说:“……如果……如果你不想让我去,我就不去了。”
那一刻,我的心在滴血。我多想大声说:“别去!不要跟他去!”可是,我说得出口吗?我凭什么?我能给她什么?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把那句“别去”咽了回去,故作大度地说:“别傻了,这么好的事,干嘛不去。去吧,玩得开心点。”
她定定地看了我几秒,那眼神里有失望,有委屈,最后都化为一片死寂。她点了点头,转身和那个男孩走进了电影院。我站在原地,像一尊石像,直到电影院的光影彻底将他们吞没,我才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我知道,我亲手推开了那扇本可以为我敞开的门。
那年年初,我寄宿在镇上的姐姐家,准备过完年就去广东深圳闯荡。芬家就在姐姐家隔壁,她家开了个小饭店。一天傍晚,她看到我,眼睛一亮,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对我说:“今晚……你来我家住吧?我爸妈去亲戚家拜年了,不回来。晚上我一个人,有点怕。”
我的心猛地一跳,血液瞬间冲上头顶。这是一个多么明显的信号,一个多么勇敢的邀请!这是她给我最后的机会,是命运给我们最后一次转圜的余地。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好。”
然而,就在我准备回姐家拿件换洗衣服时,姐姐一把抓住了我。她的眼神严肃而焦急:“你不能去!你知道不知道,家里给你物色了一个姑娘,过几天就要来相亲了!你要是去了芬家,被人家知道了,这桩亲事就黄了!你一个穷小子,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不容易,别犯糊涂!”
姐姐的话像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是啊,我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伤心地了,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的未来在哪里,我一无所知。那个相亲的姑娘,是姐姐眼中实实在在的“好归宿”。而芬,她太美好了,美好得像一个梦,一个我注定抓不住的梦。我如果去了,是承诺,是责任,而我什么都给不了她。我如果去了,只会让她在我离开后,伤得更深。
在亲情与爱情,在现实与梦想的剧烈撕扯下,我再次选择了退缩。我没有去赴约。那个夜晚,我躺在姐姐家的床上,听着隔壁饭店偶尔传来的细微声响,一夜无眠。我知道,我不仅失了一个约,更是永远地失去了她。
从此,我们真的成了两条平行线。我去了深圳,她继续她的学业。后来,听说她结婚了,嫁给了那个追她的男孩。再后来,我也娶了那个相亲的姑娘。我们都在各自的人生轨道上,按部就班地生活着。
岁月流转,一晃十几年。命运似乎总爱开玩笑。她的丈夫因意外去世,我的妻子也因病撒手人寰。我们都在中年,尝尽了生离死别的滋味。通过同学,我们辗转联系上了。她在长沙做财务,我在佛山当电工。隔着千山万水,我们开始频繁地交流。
我们聊过去,聊现在,聊各自破碎的家庭。那些曾经不敢说出口的话,那些深埋心底的遗憾,在电话和网络里,终于可以坦然倾诉。我告诉她,当年我为什么拒绝去爬山,为什么在电影院门口说那违心的话,为什么最后没有去她家。她静静地听着,然后说:“我都知道,只是那时候不明白。现在明白了,只觉得心疼。1
”
那份被岁月尘封的感情,非但没有褪色,反而经过时间的发酵,变得更加醇厚。我们之间,没有了年少时的冲动和羞涩,多了一份成年人的理解和懂得。我们都明白,回不去了。我们各自有孩子,有各自的生活和责任。那份爱,早已超越了男女之情,升华为一种无可替代的牵挂。
有一年,我妻子在长沙的医院住院,我过去照顾。芬知道后,约我在医院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十几年未见,当我推开咖啡馆的门,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变了,眼角有了细纹,但那份温婉的气质,依旧如初。我们相对而坐,没有拥抱,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仿佛要把这十几年的空白,都用目光填满。
我们聊了很久,聊她逝去的丈夫,聊我病重的妻子,聊孩子的学业,聊生活的琐碎。一切都那么平静,那么自然,仿佛我们从未分开过。那一刻,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我们不再是那个自卑的少年和羞涩的少女,我们是两个在生活里摸爬滚打、遍体鳞伤后,终于可以相互取暖的灵魂知己。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妻子在医院打来的,催我回去。我挂了电话,对她说:“我得走了。”她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还是笑着说:“快去吧,病人要紧。”
我站起身,走出咖啡馆,没有回头。我知道,这一别,又不知何时再见。但我的心里,却异常踏实。
后来,她告诉我,她找了一位医院的医生,对她很好,他们准备结婚了。我在电话这头,听着她平静的叙述,心中五味杂陈。有失落,有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和祝福。我真诚地对她说:“太好了,你值得被好好照顾。一定要幸福。”
挂了电话,我站在佛山出租屋的阳台上,看着远处城市的万家灯火,眼眶湿润了。
我们终究没能成为夫妻,却成了彼此生命中最懂对方的红颜知己。那份始于青春的爱恋,像一首悠扬而略带伤感的歌,贯穿了我们整个生命。它不圆满,却因此而深刻;它凄美,却因此而荡气回肠。
不知你悄悄来自何方,也不知你将去向何处。芬,你是我青春里最美的意外,是我一生无法抹去的月光。我们错过了彼此,却以另一种方式,永远地拥有了对方。这就够了。真的,够了。
来源:书香醉客7l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