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映前的《731》可谓万众期待,猫淘690万的想看数史上最高,首日排片高达70%,首日场次也创下历史记录。上映首日,这部电影也获得了3.45亿的高票房。
作者|乐乐
《731》成了2025年电影市场最大的争议。
上映前的《731》可谓万众期待,猫淘690万的想看数史上最高,首日排片高达70%,首日场次也创下历史记录。上映首日,这部电影也获得了3.45亿的高票房。
但上映后,《731》的口碑争议较大,在猫眼上,购票差评与好评的比例接近1:2。
上映前,几乎所有业内人士都向小娱预测,不看好《731》的成片质量,一方面是对导演赵林山仅执导一部《铜雀台》之后十余年未有作品的履历不信任,另一方面也对其背后无任何知名的大型影视公司投资背景的判断。
终于到了9月18日,一切见分晓。
其实《731》的隐雷早已埋下。
有相关知情人向娱乐资本论爆料,《731》的一家早期投资方“喜上梅梢(相关方一共三家公司,下文会解释)”的实控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据裁判文书网,该案报案投资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主犯高某被判刑十年。该知情人向小娱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喜上梅梢”确为《731》投资方,在2021年《731》开机前后为其注资数千万元。
此外还有一家公司“优影映画”也曾向外出售《731》投资份额,但因为《731》在投资签约后一直都未上映,最终合同被解除。
一部承载着民族情绪、被重点媒体多重背书的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其背后的投资方却公然利用影视投资份额实施非吸,共涉案3000余万元——这场荒诞剧情,暴露了某些影视行业从业者的投机心理,透支的却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731》背后资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万
上映前一个月左右,小娱接到相关方爆料称,电影《731》的其中一家早期投资方“喜上梅梢”的实控人高某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判刑十年。
之后,娱乐资本论在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该案的刑事裁定书,信息显示,2021至2022年期间,高某、马某伙同他人采取错加微信、虚构个人身份等方式与不特定人员相识,并通过承诺投资电影《731》等电影可获得高额收益,以此向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经审计,目前涉及上述电影的报案投资金额3000余万元,损失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该案已经在2024年6月28日作出刑事判决,其中高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马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小娱通过与企查查信息对比发现,判决书中出现的某1公司为北京喜尚梅梢影视,实际经营人为高某;某2公司为海南喜上梅梢影视,高某持股70%,某3公司为北京星光绽放影视,高某为该公司法人,持股100%。
某1公司为北京喜尚梅梢影视,海南喜上梅梢影视持股30%
判决书中的某2公司
为了验证“喜上梅梢”与电影《731》的关系,小娱也咨询了相关人士。对方向小娱提供了一份海南喜上梅梢向千岁影视文化打款的银行证明,标注为《731》投资款。而千岁影视正是《731》导演赵林山的公司,也是《731》的核心主控方。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9月是《731》举办开机发布会的时间,而2021年6月份刚好是这一笔250万的打款时间,其余款项也是在其前后打款。熟悉影视行业的都知道,这个时间也是开机前的密集融资期,这也侧面说明当时《731》并未拿到行业内的大规模投资,只能寄希望于所谓的影视投资公司进行资金募集或提前回笼,而这些公司往往都容易牵扯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争议之中。只是让人颇为意外是,《731》这样一部充满话题度和期待值的电影,也涉入其中。
在行业内,利用影视份额投资实施诈骗已经不是新鲜事,小娱就曾调查过多起二级市场份额投资案,而最近几个月,影视份额投资的主要标的是万众瞩目的《731》。
不久前,小娱以投资者身份,主动在社交媒体上搜索“影视投资”、“影视理财”等话题,接触到了一家号称有《731》投资份额的公司,在业务员口中,《731》是绝对的优质标的,“官方预测最少都是二三十亿,赚个一两倍绝对没问题”。
小娱提出想投资,对方表示要按3亿的成本,3万起投,占股比例0.01%。如果投资达到30万,可以“保本”。
所谓“保本”,就是与该公司签订一份合同附件,其中承诺会以不少于9亿的票房进行结算。小娱注意到,该附件还强调,此协议“属于保密条款,泄露该补充协议,视为放弃《731》合同收益权。”
业务员发给小娱的合同附件模板
花30万投资,不仅没有任何亏损风险,还可能翻倍赚,有这么好的事?
小娱又继续询问对方投资份额的来源,对方称,份额是从《731》一家联合出品公司手中拿到,但当小娱提出要看底层协议时,对方强调此为机密,只能到上海的公司当场查阅。
见小娱还在犹豫,业务员又连发多条语音,强调“公司投了几千万,没有必要为了几万块砸了自己招牌”“公司做了这么多年,不可能把名声搞臭”,还发送了几张看似是现场签约的照片。
在企查查上,这家公司其实只成立于2024年,参保人数为0。而在他给出的“院线电影《731》认购协议合同”中,公司地址是普陀区,企查查登记的公司地址却在嘉定区。
大成律师事务所邓律师对小娱分析表示,公司地址的错乱容易造成维权成本增加。同时,合同中“乙方透过与甲方拥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自愿与甲方共同合作且分享该项目权益”的表述可能造成甲乙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假象,进一步误导双方真实关系增加受害者维权难度。合同中还有多处出现第一出品方、第三方、影片收益权、上一级等对象不明晰的表述,都是在增加外行对此份合同的理解“鸿沟”。
小娱主动接触的这个《731》投资骗局还较易识别,该公司甚至无法在公开渠道查到任何影视投资信息。但像“喜上梅梢”这种涉嫌非吸的骗局,显然会包装得更好。
来自二线城市的小陈最近就遇到类似骗局,被骗18万。
某影视公司的业务员小A在一年前添加了他的微信,谎称自己是从某交流会上拿到联系方式,是影视行业内人士。
“当时我只觉得这是个骗子,就没有搭理。但我也没有拉黑她,因为她经常会发一些有关明星的信息,我想间接了解一下。”
在最初的半年内,小A不断发消息对小陈嘘寒问暖,“比如有次我脚撞了,她会告诉我如何治疗、如何养护,非常贴心。”小A也了解他的职业领域,经常发一些相关领域的展会信息,同时,小A还经常发些电影首映礼现场照片,或与明星的合照,营造“高端”人设。
转折出现在今年春节档《哪吒2》的大爆。
年初,小A曾向小陈极力推荐购买《哪吒2》投资份额,但小陈犹豫再三没有购买。《哪吒2》大卖后,对方反复强调这件事,小陈逐渐开始有影视投资的想法,“我感觉自己好像真的错过了一次机会”。
该影视公司还会在每周周末定期举办沙龙活动,小陈去过一次,他记得在场的30多人,大都是些中老年人,或是看上去非常年轻的学生,会上,该公司给大家科普影视投资是一个蓝海市场,有许多投资机会。
一切看起来都挺正规。该公司有办公场所,有影视相关的业务,甚至在猫眼专业版上还能查到参与出品了几部大片。小陈还曾在企查查上查询过该公司,没有任何诉讼记录。
今年5月,小A向他推荐一部看上去卖相不错的暑期档电影,并表示有票房保底,一定不亏,于是,小陈以2亿影片成本的标准投了10万元。
签约时,距离该电影上映仅有三天。上映当天,该电影票房预测都只有2亿多,小陈立马联系对方讨要说法,但对方的解决方法是,让小陈继续投资50万,将上一部亏损的10万做“保本处理”。这个继续投资的电影,几经辗转成了《731》。
对方称,《731》的份额是从出品及发行方手中拿到。小陈曾要求对方拿出底层协议合同,“但到了公司之后他们又以各种借口拖着不给。这一次我就开始有点怀疑了。”
小陈陆续投入了8万元,过程中对方经常催促小陈打完剩余款项,“本来说好10号打款,突然又催我5号打款。我说我手上没钱,只有2万,对方说2万也可以先打过来,她可以将我的名字放在更前面,回款更快,但是之前从来没提过回款还要按顺序排名的事。”
种种疑点让小陈越来越怀疑自己陷入骗局。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他通过朋友联系到了发行方,对方称并未向外售出份额,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被骗,立马提出想撤回投资(合同中规定称付款三天内可无条件解约),但对方又开始以多种方式赖账。
小陈尝试报案,但对方认为这只属于民事纠纷。他又找到律师朋友,看过合同后告诉他,其中有一条规定“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这或许也是企查查上该公司无任何诉讼记录的重要原因。
浩天律师事务所何为律师、袁少鸿律师告诉娱乐资本论,该条款为仲裁条款,约定产生纠纷由贸仲委受理,法院无主管权利,向法院起诉,将不被受理,已经受理的,将驳回起诉。也就是说,小陈只能通过贸仲委向该公司提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仲裁程序费用较诉讼程序更为高昂,且为一裁终决,小陈将面临承担更高额的维权成本,且若其在仲裁程序中的请求未能获得支持,则除非仲裁程序违法,否则其将无其他针对合同违约的救济手段。
被骗之后,小陈陷入失落与无助。之后,他在网上发帖希望揭露影视份额投资套路,也有不少人联系他,有的是同样被骗给他提供经验,也有一些“律师”称需要他再花2万才能获得法律援助,但他此时已经陷入对外界一切的怀疑中,不再相信对方。
上映前,《731》的成片质量就受到过诸多质疑。
首先是导演赵林山的履历,此前他只有一部执导的《铜雀台》在2012年上映,票房1.04亿,豆瓣评分5.3,尽管请来周润发、刘亦菲等大咖出演,却是当年有名的大烂片。
其次就是背后出品方不够硬。按理说,这样一部官方背书、讲述日军侵华历史、受到高度关注的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几大电影公司都应该争先入股。
但《731》背后的三家主出品公司分别是长影集团、保利影业和合作愉快,既无五大民营电影公司,也没有更知名的国资影企。
据赵林山的公开讲述,长影集团是主要出资方,在2020年初投了第一笔1000万,之后追加投资额达1亿。
相关人士透露,保利影业是在成片完成后的“接盘侠”,主发行方也是后期加入的二线发行方,合作愉快成立于2023年,是赵林山自己的公司。也就是说,这些公司都不是当初《731》在拍摄时为其提供资金的资方。
除了大资方长影,赵林山曾在公开发布的“创作手记”中透露了一些官方机构给予过投资。但除了这些能摆在明面上的资方,背后还有另外几家民间资本曾给予资金,帮助影片度过了一段艰难岁月,但这些公司又为之后的暴雷埋下隐患。
赵林山的创作手记
据知情人透露,《731》在2018年举办首次发布会前后,一家名为优影映画的公司曾有意投资20%的份额,尽管最后没有达到这么高的额度,但也投资了上千万元。据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民事裁定书,优影映画向外出售《731》投资份额,但由于《731》在签约后三年半都未上映,因此优影映画被判退还原告20.8万元投资款。千岁影业称优影映画曾为《731》的合作方,当时双方已解除合作。
2021年,《731》开机前仍然面临资金短缺,此时,另一家公司“喜上梅梢”入场,陆续投资了数千万元,最后结果大家也知道了,实控人高某因非吸罪判刑十年。
据了解,此前《731》片方也曾与博纳、中影等影视公司聊过投资,都未能达成合作。初剪成片后找发行方时,猫眼淘票票都看过片,最终都决定不拿发行权。
直到上映,大家才明白,这些大公司不下场,是因为影片质量存在问题,上映后将会面临极大争议,他们不敢也不愿下场趟这趟浑水。
近年来利用影视投资份额进行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兰州市公安局就发布过“8.17影视投资诈骗案”公告。这里河豚君也给大家提个醒,电影行业其实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圈子,如果一部电影其背后出品方缺乏大公司参与,且没有知名制作人背书,而是充满了没有听说过的以“买卖份额”为主的公司,那么对于想参与这个行业的投资人来说,更需要慎之又慎。
毫无疑问,像《731》这样承载公众情绪极高期待的电影,却轻易关联那些不靠谱的公司,即是对电影艺术和公众期待的不尊重,也是对整个影视行业公信力的一种背刺。
文中小陈为匿名
来源:娱乐资本论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