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件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南宁,这座被誉为“半城绿树半城楼”的城市,一直以来都是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宜居之地。就在2009年春节假期刚过不久,一起轰动全国的惊天大案,却在这个繁华小区里悄然上演。
一、南宁三姐妹惨被碎尸,警方悬赏十万寻线索
案件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南宁,这座被誉为“半城绿树半城楼”的城市,一直以来都是多民族和谐共处的宜居之地。就在2009年春节假期刚过不久,一起轰动全国的惊天大案,却在这个繁华小区里悄然上演。
2009年2月12日,覃巧梅在繁华的都市里焦虑地打手机、发短信、问熟人,呼亲戚,苦苦寻觅三姐妹。“小妹们也太不像话了,去那里也不告诉家人一声……”覃巧梅气愤的自言自语。
“社会太复杂了,向警方求助吧。”热心人指点覃巧梅,于是她跌跌撞撞地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覃氏三姐妹年轻活泼,年龄分别为24岁、22岁、21岁,都在南宁经销服装且有固定的摊面,到广东、福建进货是常事。“这个星期都在南宁,2月10日开始不知去向。”覃巧梅边抹眼泪边回答民警的询问。
至此可以确定:三姐妹就在南宁失踪。俗话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难道三姐妹在这大都市就这样无声无息人间蒸发?三姐妹的家人悲痛万分,普通市民更是人心惶惶。人们把破案缉凶的目光聚焦到南宁市公安局。
于是,南宁警方根据覃巧梅的报案信息来到三姐妹所租住房间所在的小区。
首先是覃巧梅的两个妹妹覃珊和覃巧萍租住的一间一厅两室。还有一个失联的妹妹覃解梅则独自租住在小区里的另一间房子里。民警找来开锁师傅,在小区保安的见证下,很快就把门锁撬开了。
一进屋,覃巧梅就看到两个妹妹的日常用品都还好端端地摆在房间里。卧室的电脑桌上,放着一些现金和化妆品,看起来一切正常。可在阳台的洗衣机里,衣服却只洗到了一半。阳台的地板上,还有一袋没洗的衣服。覃巧梅仔细辨认后,发现这袋衣服正是二妹覃解梅平时穿的。民警猜测,二妹覃解梅可能是拿着衣服到三妹和四妹这里来借用洗衣机,结果中途因为有什么急事,三个人就一起离开了出租屋。可奇怪的是,三个人的手机都同时关机了,这事儿确实有点蹊跷。
覃巧梅告诉民警,她们老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的象州县,家里一共有四个姐妹。五年前,大姐覃巧梅就来南宁市打工了,后来她和丈夫在南宁市兴宁区的和平商场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做起来后,覃巧梅就把全家人都接到了南宁市一起生活。在大姐的带领下,三个妹妹也都做起了服装生意。24岁的二妹覃解梅跟着大姐在和平商场打理服装店,22岁的三妹覃珊和20岁的四妹覃巧萍则在南宁西乡塘区的秀灵路一带另开了一家服装店。
2009年2月10日傍晚,覃家四姐妹先来到南宁市北大北路的平田村,跟父母一起吃晚饭。晚上8点左右,大姐覃巧梅因为第二天要去广州进货,就先回家了。剩下的三姐妹跟父亲闲聊了一会儿后,也各自骑着电动车离开了平田村。按照约定,第二天早上四妹覃巧萍会来接父亲去医院看肩周炎。可直到中午,父亲覃新仁都没看到女儿出现。他连续几个小时拨打三个女儿的手机,结果都是关机状态。覃巧梅得知后,也赶紧从广州赶回了南宁市。在三个妹妹住的嘉州华都小区,覃巧梅发现她们的电动车还停在楼下。
民警猜测,如果覃家三姐妹已经不在小区里,那她们可能是步行离开的。可小区里没有监控探头,民警一时也找不到她们失联前的行踪。覃巧梅说,三妹和四妹平时喜欢出去玩,可能是去了娱乐场所还没回来。民警又去了附近的几个娱乐场所调查,可查看监控录像后,还是没有任何线索。无奈之下,覃家人只好到派出所立案登记,覃家三姐妹被列为失踪人口,进入了公安系统的协查网络。覃家人还联系了当地报纸媒体,刊登了寻人启事。
2月16日这天,有人举报,在南宁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山发现9个散发阵阵恶臭的袋子。刑警们接到电话急奔此地,一民警打开袋子一看惊呼:“天哪,全是尸块!”接着刑警收集检验,证实袋内所装尸骨就是12日覃巧梅报案所称的覃氏三姐妹。
为此,南宁市警方抽调刑警、特警、网侦、巡警、交警等部门骨干力量,成立了“2·16”特大杀人碎尸案专案组。公安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相关刑侦专家也加入其中。为了走群众路线,尽快破案,警方在媒体刊播悬赏十万元寻找破案线索的通告,布下了天罗地网。
二、破案过程一波三折,紧盯筒状袋柳暗花明
对三名年轻姑娘实施如此惨无人道的恶行,杀人凶手与三名姑娘是否有感情冲突亦或是金钱财物的纷争?警察再次来到覃氏三妹四妹合住的嘉州华都小区B座三单元703室,戴着手套仔细检查,核对询问,结果表明:贵重物品完好无损,所放现金仍在原处。至此排除了有人入室因偷钱窃物而残害三姐妹的可能。
那么情杀呢?覃女士仔细回忆,三个小妹平时忙于进货批发零售服装,没有节假日,只听见她们有普通的男女朋友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男友应该没有,其中最小的两个妹妹有点空闲就喜欢上网聊天,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最平常不过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罢了。警方按照三姐妹留下的近千个手机号码进行排查,只认定她们有复杂的社会关系,但却未查出涉嫌此案的人。
虽然房间看起来没什么异常,但因为覃家人之前多次进入房间翻找东西,现场已经被破坏得比较严重,专案组想从中找到破案线索并不容易。他们首先要确定的是,这个703号房间到底是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为了找到突破口,专案组派出了五名技术人员进入出租屋实地勘查。他们在卫生间里找到了一些细微的血液痕迹,在客厅的一张沙发上又发现了几处被擦拭过的血迹。另外,在一双白色运动鞋的鞋跟上,侦查员也发现了一小块已经干枯的人体血迹。
南宁警方推测,整个出租屋应该是被凶手精心破坏和伪装过的。为了进一步找出伪装,技术人员决定采用荧光显色技术,对全屋各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痕迹勘查。结果发现,出租屋里存在多处血液痕迹,而且这些痕迹都极其微量,应该是被洗衣液或者消毒水清洗过。经过DNA比对分析,专案组确认这些血液痕迹正是来源于覃家的三个姐妹。根据这些散落各处的血液痕迹,办案警员初步推断,这个703号房间极有可能就是凶案发生的第一现场。
如果是案发的第一现场,那凶手是怎么进入出租屋的呢?TA跟覃家三姐妹之间是不是熟人关系呢?为了解开这些谜团,专案组决定先在案发现场周边展开走访调查。由于小区内没有监控探头,专案组警员只能挨家挨户地问话。可走访调查的结果显示,在覃家三姐妹遇害的当天晚上,小区内并没有出现行迹异常的可疑人员。根据出租屋对面和隔壁邻居的反映,那天晚上他们也没听到什么异常声响。
凶手究竟是什么人?TA在作案过程中为什么能处理得如此干净利落?根据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覃家三姐妹的死亡时间估计是在案发当晚8点到12点之间。这样的作案时间段,在住户密集的嘉州华都小区应该还不算夜深人静,可凶手却偏偏选择在这个时间段来受害人家里狠下毒手,这看起来有点违背常理。另外,凶手能一次性杀害三人,并在完成肢解后跑到别的地方抛尸。从案发现场到抛尸现场,距离大约是10公里左右,凶手要从住户密集的小区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运送出来九个大袋子,TA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为了尽快揪出真凶,专案组申请从其他警区调派了上千名警力展开更大规模的走访调查。他们还发布了一份10万块钱的悬赏通告。通告上列出了七条可疑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积极配合提供破案信息。结果不到一周时间,专案组就收到了几百条有待排查的线索,其中各类需要排查的关系人多达三千九百多人,工作量一下子变得非常大。
就在这个时候,专案组内部出现了分歧。对于703号这间出租屋,专案组已经确定它是覃家姐妹遇害的案发现场,但在行凶之后,凶手是就地取材进行碎片化处理,还是先把尸体转移到其他地方再实施肢解呢?如果这间出租屋既是凶杀现场也是分尸现场,那行凶者极有可能就藏在覃家三姐妹的熟人关系网当中。如果分尸现场是在别处,那这个别处也应该在703号房间附近,因为凶手如果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同时转移三具尸体,就不太可能走得太远。
就此,警方大胆提出了破案的“三熟”理论(熟门熟路熟人),并坚持不懈从装尸袋这个重要物证展开大海捞针的盘查。在18天的时间里,共走访群众近3万人,排查车辆2000辆,排查线索1000多条(很多是看了悬赏通告后提供的),排查各种关系人 3900多人,检验各种材料8000多份…
但令民警无奈的是:2月16日介人调查取证时,受害者家人已早一步进入703 室翻箱倒柜,看看丢失了什么东西,结果现场一片混乱,留给警方的有意义的破案线案极为有限。此外案发小区的电梯楼道、出人口均无监控摄像头,想调看有关人员出人情况的录像,小区物管人员表示无能为力。那么,此案的突破点在哪里呢?
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先拉出覃家三姐妹的社会关系网络,再从里面进行筛选。经过将近一个星期的调查,专案组一共列出了两百多个符合“三熟”条件的关系人。在这些关系人当中,有两名男子被专案组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其中一名男子名叫张子郎,外号蟑螂,时年29岁,广西区北海市合浦县人。根据大姐覃巧梅反映,这个张子郎跟三妹覃珊曾经是恋人关系,他住的地方正好就在案发小区的另一栋楼里。一年多以前,三妹覃珊因为跟蟑螂的情人关系搬到了嘉州华都小区,可搬进来后才发现蟑螂早就结过婚了。后来为了这事儿,三妹覃珊还特意找上门去大闹了一场。基于这种复杂的矛盾冲突,这位前任男友蟑螂在南宁警方眼里毫无疑问具备了情杀的作案动机。
另外一个重点嫌疑对象是覃珊的现任男友任罗飞。根据大姐覃巧梅回忆,在案发当天傍晚时分,她在平田村时听到三妹覃珊跟任罗飞打电话。电话里三妹覃珊好像跟任罗飞吵了几句,说什么今天晚上必须要回来,不然的话就不要再来找她。但因为是三妹的私人事情,大姐覃巧梅当时并没有过多询问。
除了这两名可疑男子,专案组还锁定了另外三个嫌疑对象,他们都是703号房间的隔壁邻居。虽然这三名男子都具备作案的便利条件,但从社会关系这一层来看,他们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在警方问话时表现也没什么异常。根据多年来的办案经验,专案组警员决定还是把调查重点拉回到覃珊的两个男朋友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公安局法医实验室里传来了一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在703号出租屋里,技术人员曾经提取到了二十多份人体血迹,在其中的一份血迹样本里,法医检出了一份未知男性的DNA数据。由此专案组警员推测,这名未知身份的男子极有可能就是作案的凶手。拿着这份宝贵的DNA数据,所有办案警员都认为他们距离真凶归案越来越近了。可谁也没想到,真正的凶手正明目张胆地藏匿在南宁警方的眼皮底下。
在专案组展开大规模走访调查的另一个小组的技术人员也开始尝试从分装遗骸的包装袋上寻找线索。虽然这些袋子看起来没什么特别之处,但其中的一个袋子却有点特殊。根据它的形状和大小,技术人员猜测它应该是专门用来装棉被的。于是专案组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能不能通过这个袋子的材质和样式追溯到它的生产工厂呢?然后通过工厂的订单再来追踪袋子的具体去向。如果运气好的话,或许能找到购买这种袋子的犯罪嫌疑人。
说干就干,南宁警方通过相关部门的协助最终找到了这个棉被袋子的生产工厂。根据工厂的订单记录,这种棉被袋子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8月份,当时工厂一共生产了两千个袋子,其中的一千个直接卖给了南宁市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该学院的相关记录,在当年购买这些袋子的是2004年入学的八百多名大一新生。
可南宁警方想要找到这些学生并不容易,因为他们早在2007年6月份就已经全部毕业离开了学校。而且根据日常习惯,这些学生在离校时有可能把自己的棉被袋子也带走了。于是南宁警方开始着手排查这些学生在毕业之后的通讯地址。结果在校友通讯录上警方发现其中有三名毕业生都居住在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嘉州华都。而其中的一名毕业生正是703号房间斜对面的邻居兰新诚。
看来这个兰新诚有重大作案嫌疑。
兰新诚时年2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根据学校的相关记录,他是在2004年9月份就读于南宁市职业技术学院,并在2007年6月份毕业离校。在之前的多次调查问话中兰新诚都表现得极为镇定,而且从作案动机上看专案组警员也并没有把他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但熟门熟路的兰新诚毫无疑问具备了作案上的便利性,再加上这个特殊的棉被袋子的证据,专案组有充分理由怀疑他就是真正的作案凶手。
可面对警方的询问兰新诚却一口咬定自己并不认识覃家三姐妹,跟三姐妹的遇害并无关系。为了进一步核验证据专案组警员随后就把嫌疑人兰新诚押回到了南宁市公安局并同时采集了他的血样。不久之后经过DNA比对分析法医确认在案发现场所提取到的未知男性的DNA数据跟兰新诚的DNA数据完全吻合。
随后专案组警员迅速来到了兰新诚所居住的709号房间。在房间主卧室的卫生间里南宁警方同样提取到了一些人体血迹,经过检验后证实这些血迹全部来自于覃家三姐妹。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兰新诚供认了全部的犯罪事实。
但让人不解的是兰新诚跟覃家三姐妹在案发之前确实是互不认识的,那么作为一位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兰新诚为什么要对着覃家三姐妹狠下毒手呢?
三、木讷寡言大专生原形毕露,犯罪嫌疑人就是对门邻居
时间回到24年前的1985年兰新诚出生在广西区西南边境的大新县县城。因为家里经济条件相对富足所以兰新诚的父母对于儿子的物质抚养可以说是做得相当丰富,但在社会心理方面的教育却有所缺失。从小学到高中阶段作为家中独子的兰新诚一直以来都在父母的严格管控之下努力读书。虽然他不想辜负父母的期望但在高中毕业时他也只是考入了南宁市的一所大专学校——南宁市职业技术学院。
罪犯兰新诚
在就读大学期间兰新诚的父母毫不客气地延续了对于儿子学习和生活的各种安排。而在大学毕业之后兰新诚对于父母的安排就开始产生了抗拒心理。他原本想要在老家的大新县城自己创业开一家设计公司,可身在南宁市工作的父母却认为他们的儿子必须也要到南宁市来工作,绝不能窝在老家那个小县城里。于是在无奈之下兰新诚只好在南宁市找了一家橱柜公司过起了上班打卡的打工人生活。
案发现场709房间
在兰新诚父母的眼里自己的儿子能够在大城市里上班赚钱毫无疑问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情,对于儿子从小到大的服从安排他们是非常得意的。但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则让兰新诚的父母完全没有预料到。从小到大都是衣食无忧的兰新诚根本没有做好踏入社会的心理准备。在大专毕业后的三年时间里不善人际交往的兰新诚连续更换了三家不同的公司,一次次的失意和挫折让兰新诚失去了对于未来生活的信心,他慢慢地变成了一个自甘堕落的麻木打工人。
法医在案发现场检验
在南宁市黄金地段的嘉州华都小区富足的父母给兰新诚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希望他们的宝贝儿子能够早日成家。可对于父母连续不断的催促兰新诚逐渐地感到厌烦起来。根据兰新诚的陈述在大学期间他原本交往了一个叫做柳花的女朋友,但有一次带回家里见父母结果父母看到之后表现出了很不满意的情绪。从此之后兰新诚的心里就开始变得摇摆不定。结果在毕业后不久他就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公司里的一个女同事王卫兰,可惜的是这一段昙花一现的感情在两个月之后就变得无疾而终了。
嘉州华都小区
兰新诚说他在恢复单身之后感到很孤独,他一个人住在一间大房子里每天重复着无聊透顶的生活,他想要找一个人来依靠一下,可是身边却没有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到了最后他实在扛不住了,就躲在房间里迷上了颜色小电影。
在兰新诚的内心里虽然情感的波澜会偶尔地荡漾起来,但是他在生理上的需求却长期得不到满足。这让他的内心逐渐地变得烦躁不安。直到后来兰新诚看到对面的出租屋里搬来了两个年轻活泼的女孩,其中漂亮的覃珊很快就引起了兰新诚的注意。但是从小就不善交际的兰新诚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并没有勇气上前搭讪。
在2009年的春节期间兰新诚跟着父母回到老家过年,结果父母又追问起找女朋友的事情,郁闷的兰新诚过得很不开心,于是他就提前回到了南宁市。在709号的房间里兰新诚又开始沉迷于颜色小电影,影片中强烈的刺激毫无疑问让他产生了一些想入非非的想法。
案发现场
兰新诚说,他经常躲在窗户边上偷偷地观察覃珊的日常举动。他发现有好几个陌生的男子经常过来找覃珊,这让他内心的情感波澜一次次地荡漾起来。终于在几天之后兰新诚再也克制不住那种想入非非的想法了。在谋划阶段兰新诚先是买来了一些作案工具,其中包括了一瓶催泪喷雾剂、一根长绳、一卷胶布、一把羊角锤以及一把折叠式的尖刀。
时间来到2009年2月10日的晚上8点钟左右,兰新诚窥探到覃珊和覃巧萍回到了703号房间,于是他决定当天晚上就采取行动。在当天晚上的8点20分左右,兰新诚先是来到居民楼一楼的过道里,然后打开电表箱并拉下了703号房间的电闸。在突然的断电之后三妹覃珊就打开房门下楼查看。在当时因为房间里的光线很暗,于是覃珊就干脆把房门打开,让过道上的灯光可以照进屋内。而就在这个时候兰新诚的身体里出现了一种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力量,他不顾一切地趁机冲进了703号房间然后迅速关上了房门。
在乌漆嘛黑的客厅里兰新诚借着微光拿出了一瓶催泪喷雾剂,他朝着沙发上的覃巧萍实施了喷射,而四妹覃巧萍看见兰新诚冲了过来,于是就一边叫喊着一边抬起双脚进行反抗。结果兰新诚手拿尖刀插在了覃四妹的腿上并威胁她说不要再出声。随后兰新诚把覃四妹劫持到了卫生间的门口并用绳子把她的手脚给绑住嘴上还贴上了一块胶布。
现场遗留的血迹
可就在这个时候三妹覃珊已经把电闸拉上并准备返回出租屋。听到门外有人敲门兰新诚走到门上的猫眼进行查看,结果他发现是覃三妹回来了。为了避免惊动到别人兰新诚先是把客厅里的电视机打开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随后他打开了房门并迅速把覃珊拉回屋内,结果覃珊在屋内作出了强烈的反抗。兰新诚害怕她的叫喊于是就拿起尖刀朝着覃珊的左胸部硬生生地捅了一刀,随后他又拿出绳子对覃珊实施了捆绑。在绑好之后兰新诚扶着覃珊来到厨房里他调整了一下状态并准备针对覃珊实施不可描述的强硬之事。
时间来到当天晚上的9点钟左右,在703号房间的门外突然间又有人在敲门,兰新诚继续从猫眼里查看,他发现是另一个身材不高的女孩子。为了不惊动到别人兰新诚如法炮制地对覃解梅实施了劫持。可怜的覃二妹她只是想要过来借用一下洗衣机,结果还是被兰新诚给捆绑了起来。
兰新诚指认现场
在完全控制住覃家三姐妹之后兰新诚先是把她们的手机全部关机,然后又把电视机和电灯全部关掉。警方询问兰新诚说:“你为什么要把电视机也关掉了呢?”结果兰新诚回答说:“怕声音太大会引来隔壁的邻居,如果有人来敲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兰新诚指认现场
听着兰新诚的这些供述审讯的警员发现他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很难想象一个刚毕业不到三年的24岁的大学生居然会有如此冷血的心理状态。
抛尸现场附近
时间来到当天晚上的9点45分左右,恶魔兰新诚来到卫生间里并试图针对四妹覃巧萍实施不可描述的强硬之事,可是覃巧萍宁死不从作出了强烈的反抗。而此时的兰新诚已经恼羞成怒,他害怕自己的罪行会败露,于是就先后把覃家三姐妹逐一杀害。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意外地割伤了手指,结果就把自己的一些血液遗留在了案发现场。
听到这种灭绝人性的禽兽行为当时负责审讯的警员早就已经气上心头,可是接下来兰新诚的一系列操作则更加地让人细思极恐。为了掩人耳目兰新诚决定进行毁尸灭迹。他先是用胶布封住了对面702号房间的猫眼,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把三姐妹的尸体背回了自己所居住的709号房间。
随后兰新诚又回到了703号房间,为了掩盖案发现场的血腥气味,他先是拿出洗衣液和沐浴露把房间里的全部血迹进行了细致的清洗。然后他又把房间里的一些鞋子和包包全部拿走,以企图制造一个覃家三姐妹并未回家的假象。结果到了2月11日的上午南宁警方进入703号房间进行调查时他们确实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的情况。而此时的兰新诚他也已经看见了警察过来查案,在当时他的心里感到很害怕,因为三姐妹的尸体还静静地躺在他卧室的卫生间里。
在接受警方的问话之后兰新诚先是回到上班的公司请了三天病假,然后他又跑到五金店购买了一把钢锯以及几个塑料编织袋。兰新诚说,他先是在卫生间里完成了全部的切割和分装。然后又骑着电动车外出踩点,最后他来到了十多公里外的良庆区。在阳光新城小区的一处后山的山坡上因为这里有一条相对隐秘的水沟,于是兰新诚就决定把它作为抛尸的最终地点。
2009年的2月13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3天,兰新诚分别在中午和晚上人少的时候使用一辆电动车作为运输工具一共分两趟完成了抛尸。首次作案的兰新诚他自以为已经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了,但是没想到机关算尽南宁警方还是通过一个特殊的棉被袋子迅速锁定了他。
梁廷柱作为兰新诚辩护律师没有做无罪辩护,只是强调要做精神鉴定
经过南宁市公安局的预审之后在2009年6月5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向南宁市中级提起公诉。2009年6月23日南宁市中级针对这一起惊天命案进行了第一次的开庭审理。
所有人都以为正义和公平将会毫无疑问地得到伸张,但是整个审理过程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出乎意料地让坐在庭审现场的所有人员感到大跌眼镜。在法庭上恶魔兰新诚先是陈述了他的整个犯罪过程,而覃氏三姐妹的家里人则由始至终都处于极度的悲痛当中。紧接着原告的委托代理律师简要陈述了覃家人的诉讼请求。
原告和代理律师第一要求司法机关判令被告承担刑事责任予以严惩依法判处死刑;第二要求法院判定被告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0万余元。而面对公诉人和原告的指控被告人兰新诚则始终是面无表情一副麻木且冷漠的样子。
关于兰新诚的犯罪心理分析检察院的公诉人认为兰新诚之所以犯下了如此的惊天血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长年累月的性格压抑加上他感情受挫需要进行发泄时却得不到满足从而导致了他的不顾后果铤而走险。这种心理变态的根源看起来是比较明显的。
但是兰新诚的辩护律师梁廷柱却表示不认同,他们认为兰新诚犯下重罪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因于他的整个20多年的人生轨迹。因为在兰新诚的童年、小学、中学以及大学期间他都表现出了积极上进的一面,他并不是一个天生的犯罪分子。兰新诚之所以造成了如此严重的犯罪后果那是因为他被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所毒害了。比如说他沉迷于观看那些颜色小电影而那些小电影的传播本身就是一个很深重的社会原因。
针对辩护律师的这些有点无厘头的观点检察院的公诉人马上就给出了反驳。公诉人认为兰新诚之所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主要是因为他长期所积累下来的一种心理扭曲的问题,包括他喜欢看那些颜色小电影那也是这种心理扭曲问题的一个具体的表现方式。如果兰新诚对于感情生活还有所追求的话那么他就不应该沉迷于那些颜色小电影。因为它很明显就是一种极不正当的解决方式,而这种方式恰好就是兰新诚个人主观心态的一种行为表现,是他自己作出了决定要去铤而走险进行犯罪,并不是们的这个社会把他推向了一条犯罪的道路。
法庭上的辩论来到这里被告人兰新诚的辩护律师应该是站不住脚无话可说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恪尽职守的辩护律师他居然还提出了一个有点奇葩的法庭申请。辩护律师毫不客气地说道:“怀疑兰新诚在精神疾病方面是不是有问题?因为在精神疾病这一块们的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兰新诚做出这方面的相关鉴定,所以在这里要提出一个申请请求法院对兰新诚做出精神疾病的鉴定。”
在听完这个辩护意见之后想必在场的众多民众都会蹦出一个疑问:这一位辩护律师是不是有病呢?而就在这个时候来自检察院的公诉人直接就给出了反驳。检察院的公诉人表示:“不同意辩护律师所提出的关于精神疾病的鉴定请求。因为根据被告人兰新诚的供述他的整个作案过程思路非常地清晰。而在归案之后他的所有精神表现也是非常地正常,由此可以断定被告人兰新诚他完全具备了一种正常成年人的认知和自控能力,他完全符合国刑法所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承担人的相关条件,恳请法院驳回被告人辩护律师的不合理请求。”
激烈的辩论来到这里据理力争的检察院公诉人很明显已经再下一城取得了胜利。但就在这个时候法院的审判长也没有忍住,他根据法庭调查的结果询问兰新诚说:“被告人兰新诚你以前在精神方面有进行过治疗吗?”法院的审判长询问兰新诚兰新诚很诚实地回答说:“没有的。”审判长继续追问说:“你在家里边有谁有过这方面的疾病吗?”兰新诚还是很诚实地回答说:“据所知也是没有的。”听完被告人的这个回答审判长就彻底放心了。
而接下来关于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高达150多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审判长继续询问兰新诚是否有辩护意见。结果兰新诚依然是很实诚地回答说:“没有辩护意见愿意承担。”对于覃家人高达150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虽然被告人兰新诚并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但是在法庭的现场被告人兰新诚的支付能力还是受到了质疑。而覃家三姐妹的父亲覃新仁他要求赔偿的意愿却是十分地强烈。
覃新仁认为兰新诚的父亲都是双职工并且还是国家干部,他们的儿子犯罪了作为父母应该要承担连带责任至少要承担这个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可是覃家人的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兰新诚作为一个已经成年的被告人,他个人必须要亲自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而他的父母则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于是在2009年7月3日南宁市中级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兰新诚因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此同时被告人兰新诚还需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新仁、覃凤秋经济损失人民币41484元。在审判结果公布之后兰新诚当庭就提出了上诉的请求。而在退庭之后有当地记者对兰新诚进行了独家专访。
记者询问兰新诚说:“你在法庭上说要提起上诉请问你的上诉想要主张什么呢?”兰新诚回答说:“想要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记者继续询问兰新诚说:“上诉的话你希望有一个什么样的判决结果呢?”兰新诚接着回答说:“就希望给判一个死缓争取早日出去然后证明给大家看不是一个杀人恶魔。”
然而当民警询问:“如果这一次事情按照你预想的发展并且成功了,你会不会有下一次?"
“也许会吧。"兰新诚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老实木讷的外表下,兰新诚内心翻腾着一股霸道叛逆歪气,潜伏着致人死地的疯狂和畸形变态的悲哀。特别是最后回答民警的四个字坦然自若得令人目瞪口呆,“这还是人吗?”人们惊骇诘问兰新诚性格蜕变的结果只能是走向万劫不复的沼泽和漆黑无底的深渊。
2009年11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作出了终审判决,广西高院驳回了兰新诚的上诉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2010年7月22日依照所下达的执行死刑令南宁市中级先是对杀人恶魔兰新诚验明正身然后押赴法院的刑场执行了注射死刑。
作为一名父亲覃新仁终于把杀害女儿的凶手绳之于法,但是对于民事赔偿的判决结果覃新仁表示并不满意。他对着记者说:“4万多块的民事赔偿就相当于三个女儿的一点棺材钱怎么也想不明白现在三个女儿都已经没有了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们20多年以来的抚养费以及精神赔偿呢?”覃新仁说到这里覃新仁的眼角又开始布满了泪水,毕竟在一夜之间失去了三个女儿这种事情对于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四、性格蜕变是祸首,疯狂作恶走向深渊
兰新诚生于1985年,广西大新县人,大专文化,是家中的独生子。爷爷曾担任过县里的领导,父亲在机关单位工作,母亲退休后做些小生意。生活在这样一个条件优越的家庭中,应该好学上进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才是,但为何兰新诚疯狂作恶走向深渊呢?
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是复杂的,但有一条,父母的早期教育为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小学开始,父母对兰新诚期望值甚高。但兰新诚的父亲工作繁忙回到家中却很少与儿子沟通兰新诚倍感失落寂寞,而且还在作文中写父亲“没有时间陪我”,日子一天天过去,兰新诚在县城完成了小学,中学的学业,而他对父亲的感觉越来越疏远,越来越叛逆。面对父亲的批评,起先是顶几句,后来父亲说得多了,他干脆不听不顶,有话整在心里,实在不住,就向著良的母亲发泄。自小养成的叛逆木讷性格,为后来的惊天大案埋下了伏笔。
大新县的潘先生自小与兰新诚同在一个院子长大,初中高中都是同学。潘先生说:“兰新诚与我算不上好朋友,给我的感觉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有点霸道,得知他杀人碎尸的消息,我一夜都睡不着,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
曾担任过兰新诚读过小学的校长现已退休的赵先生说:“兰新诚在上小学时,成绩一般,也不调皮捣蛋,属于比较老实的那一类学生。”
从南宁一所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兰新诚的父母给他在南宁买了一套住房,希望他自此工作结婚安居乐业。但兰新诚自卑感特强。他说:"我都出来工作了,但每月工资加奖金才1000多元。我没本事,没长进,不像人家那样能考上研究生、博士生,有很好的工作。”
至于爱情,以兰新诚的条件,找一个与自己条件相当的姑娘结婚生子不是难事,因为他有一个相当诱人的条件:有住房,而且父母还许诺给他买一辆小汽车。可惜由于他专横霸道木讷寡言及其他原因,兰新诚连谈几个对象都告吹。
来自工作与爱情的压力,使兰新诚寝食不安。“那段时间我感到特别烦躁,特别闷,特别想发生性关系,说不出来的感觉就是想要犯罪的心理。”兰新诚回答警方询问时承认,自己只想与其中一名女孩发生性关系。恰逢对门的女孩正值妙龄,让他萌生邪念。他开始观察对方行踪,并着手购买了威胁女孩就范的刀具、封口胶等,伺机作案。
劫持一个又进来一个,后来又进来一个,乱刀之下她们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兰新诚自己在心里计算着得失。他觉得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被抓到就有可能被判无期甚至死刑,至少也得坐二三十年的牢。于是兰新诚决定赌上一把,他以为只要自己弄得神不知鬼不觉,就没人知道,兰新诚曾坦言说他有“双重性格”:一方面想要结识更多的好友,另一方面又觉得力不从心;一方面想出人头地,另一方面又是低学历困扰;一方面很想结婚成家,另一方面又处处不顺心。表现出来的是表面“老实木讷”,低调镇静,其内心深处是人格的缺陷即冷酷无比矛盾郁闷。他曾在QQ空间日记上写道:“这个社会不再像以前那样单纯,处处是陷阱……”
因此,广西大学法学院一位退休教授认为:只有在消极的内因和不良的外因相互作用的范围内,才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目前,影响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状况的,不是营养不足,而是不良生活习惯和身心调剂不足,为此整个社会都要重视这个问题。
五、兰新诚向辩护律师梁廷柱提问题:“我有千分之一生的希望吗?”
辩护律师梁廷柱是在6月22日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兰新诚。见到兰新诚的第一眼,他感觉到兰新诚并不像是个杀人分尸的“恶魔”。在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兰新诚首先请求梁廷柱不要把开庭时间告诉自己的父母,因为他担心父母在旁听过程中受不了。从这一点,梁廷柱认为兰新诚也有人性的一面,只是不知道他当时杀人时的内心世界究竟怎样。
接下来,兰新诚告诉梁廷柱,他被关进看守所后,曾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姑姑,请姑姑劝父亲不要想他的事情,不要太难过,也不用为他花钱,最好省下钱来买一辆小车,多抽空带上母亲出去散散心,让母亲淡忘自己杀人的事。从兰新诚这一愿望来看,梁廷柱认为兰新诚是个懂得理解父母的孩子,并不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兰新诚的内心世界也很矛盾,他猜想自己犯下这样的罪行一定会死,但他同时也抱着有可能活下来的梦想。接下来,他向律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说,我还有千分之一生的希望吗?我很想活下去。”梁廷柱说,兰新诚提出这个问题时,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但我结合他的作案手段来看,似乎看不出他对生命有这么深的渴望。”梁廷柱说,他后来问了兰新诚是否患过精神病,家族里是否有精神病史。兰新诚想了一下,摇摇头说没有。
梁廷柱告诉兰新诚:“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情况,或是有重大立功表现,还有留下性命的可能。但如果没有,按照现在的证据和你犯下的错误,是没有希望了。”
六、梁廷柱律师的体会:冷漠邻里关系隔断呼救声
梁廷柱说,他在6月23日的庭审中,没有为兰新诚作任何无罪方面的辩护,也没有为兰新诚所犯下的罪行作过多的辩解,只是提出了做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为他认为,对于这种重大案件,还是把各方面的证据材料尽量做好、做得更妥当。在接办此案前前后后的过程中,梁廷柱还产生了自己的特别体会。
在与兰新诚会面中,兰新诚向梁廷柱讲述了个人感情问题。兰新诚的第一个女朋友阿红(化名)对他很好,在他出事后,阿红还经常去看望他的父母。他是去年10月份和阿红分手的,原因是他认识了阿洁(化名),但阿洁没有阿红对他那么好,虽然阿洁也与他同居,但对他提出的性要求从来不答应,所以两人只相好了两个月就分手了。
听到这些,梁廷柱接着问兰新诚:“两个女朋友中,哪一个漂亮?”“阿洁漂亮。”兰新诚毫不犹豫地回答。梁廷柱又问:“是不是见阿洁漂亮才和阿红提分手的?”兰新诚沉默不言了。
另外,兰新诚在空虚的时候,经常看颜色片。据此,梁廷柱分析认为,兰新诚是因为感情上的原因和性要求得不到满足才产生强奸覃三妹的邪念,以致最后丧失了理智而杀人。
另外,梁廷柱认为,案发当晚,与703房相邻的两户邻居,都听到了从覃氏三姐妹房里传出的凄惨叫声,他说:“为什么他们不过去敲门问一下,为什么不报警?”
梁认为,如果多一份留意和关心,说不定覃氏三姐妹中还有一两个能得到挽救,或许不至于这么惨。但从本案来看,也有热心的市民,比如在阳光新城背后山头上发现恶臭味的那名群众,就很有责任心,他不但有警惕之心,还寻找恶臭物,最后向公安机关报了警,致使警方得以很快发现了案情。如果大家少一份冷漠,多一份关心,那么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这就是梁廷柱对本案的另一个重要体会。
对于兰新诚的父母没有出庭,也没有为儿子请辩护律师,梁廷柱分析得出了第三个体会:兰新诚的父母认为没希望了,不知如何面对儿子犯下的罪行,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死者家属。梁廷柱说,他还没有见过兰新诚的父母亲,但已和兰新诚的小姨等亲属见过面,但他们都不愿多说什么。
梁廷柱说,对于律师来说,其实很多人都不愿意接手这类案件,因为在法庭上稍有一些辩护词用得不当,或是对控方出示的一些证据表示不同的看法,就有可能遭到死者家属的质疑或是责骂,把他们对凶手的痛恨转移到辩护律师身上。
梁称,在他以前办过的几个案子中,就遇到这种情况。有一次,他到百色中级法院为一个杀人凶手辩护。庭审结束后,死者家属围在法院门口,不让被告人的家属和律师离开,后来他不得不在法警的保护下,通过法院的后门偷偷离开法院。“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一下子都说不完。”
来源:锵锵故事行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