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司机冷冷甩下一句话,将三名乘客扔在应急车道,扬长而去。更令人发指的是,几分钟后,其中一名乘客竟接到殡仪馆派车电话:“您好,是您预约了去殡仪馆的车吗?”
“你们下去吧,这单我不接了!”
深夜的高速公路上,司机冷冷甩下一句话,将三名乘客扔在应急车道,扬长而去。更令人发指的是,几分钟后,其中一名乘客竟接到殡仪馆派车电话:“您好,是您预约了去殡仪馆的车吗?”
图片来自羊城晚报
这不是恐怖电影,而是9月8日发生在浙江宁波的真实事件。一名顺风车司机因高速费纠纷,竟将乘客弃于高速,并恶意下单“殡仪馆接运服务”进行报复。目前,平台已封禁司机账号并退款,但封号是否等于法律制裁?受害者该如何维权? 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说说这起事件背后的责任!
根据乘客汤女士的描述:
1. 违规跨平台接单:汤女士通过某某旅行平台下单,另一乘客通过某某出行(另一平台)下单,但车辆与某某出行的订单不符。
2. 强行线下交易:司机要求乘客线下支付,规避平台监管。
3. 高速弃客:因高速费纠纷(实际150元,司机索要230元),司机将三人赶下车。
4. 恶意报复:司机用其他软件下单殡仪馆车辆,留下乘客电话进行骚扰。
平台回应:某某旅行平台退款并封号,某某出行同步封号。但封号仅是平台内部处罚,并非法律终点!
图片来自羊城晚报
1. 行政责任:扰乱公共秩序,最高可拘15天!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非法拦截、抢夺交通工具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5-15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 高速弃客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已构成“情节较重”,警方可对司机拘留罚款。
2. 民事责任:赔偿直接损失+精神损害!
- 高速弃客:乘客可主张“未履行运输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811条),要求退还车费并赔偿额外交通费、误工费等。
- 恶意下单:涉嫌精神侵害,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刑事责任:若查实“寻衅滋事”,可追刑责!
- 司机若为报复而多次恶意下单(如持续骚扰),可能触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最高处5年有期徒刑。
- 高速弃客若造成人员伤亡(如被后车撞击),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点刑为3年,致人死亡可判死刑!
4. 平台责任:是否未尽审核义务?
-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平台需保证车辆、驾驶员信息真实。若涉事车辆未在某某出行平台备案,却接单运营,平台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
图片来自羊城晚报
这起事件最令人愤怒的,不是几元高速费的纠纷,而是司机视人命为草芥的冷漠——高速弃客可能引发惨烈事故!
唯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守护每一位出行者的平安!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