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影散场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县城唯一的那家电影院在十字街口,门口的路灯昏黄,照在地上像一摊摊化了的蜡。散场的人潮像退潮的海水,哗啦啦地散了,只剩下我们两个站在台阶上,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她叫苏小曼,是我高中同学,三年同桌。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
83年,我和女同学去看电影,她说太晚了,让我去她家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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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个夏天的夜晚
一九八三年,夏天,我十九岁,她十八岁。
电影散场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县城唯一的那家电影院在十字街口,门口的路灯昏黄,照在地上像一摊摊化了的蜡。散场的人潮像退潮的海水,哗啦啦地散了,只剩下我们两个站在台阶上,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她叫苏小曼,是我高中同学,三年同桌。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下面是一条碎花裙子,头发扎成马尾,用一根橡皮筋绑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但在那个夏天的夜晚,她站在那里,路灯照在她身上,我觉得她好看极了。
“林志远,”她叫我的名字,声音很轻,“太晚了,你没车回去了。”
她说得对。最后一班回镇上的班车是九点半,早走了。我家在下面的镇上,离县城二十多里路,走路要两个多小时。来的时候坐的是班车,车票三毛钱,我攒了一个星期的早饭钱才攒出来的。那时候我还在县城的师范读书,每个月有十八块钱的生活补助,家里再给十块,紧巴巴的,但够活。她在一家国营商店当售货员,一个月挣三十二块,在这个小县城里算是不错的收入。
“我走回去。”我说。
“二十多里路呢。你走到天亮啊?”她看了我一眼,路灯下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黑葡萄,“我家就在前面。你要是不嫌弃,去我家住一晚。”
我愣住了。那时候不比现在,男同学去女同学家住,是天大的事。我脑子里嗡嗡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飞。我想说“不用了”,但嘴张了张,没说出来。她又说:“我爸妈去外地看我哥了,家里就我一个人。你睡我哥的屋,他不在。”她说得很自然,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我的心跳得很快,快得能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那……那好吧。”我说了这三个字,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她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转身往前走。我跟在后面,保持着大概三步的距离。不敢太近,也不敢太远。街上没什么人了,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的影子跟在后面,像两条平行的线。走到一个路口,她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你走那么远干什么?怕我吃了你?”
我快走两步,跟她并排。她的手垂在身侧,手指修长,指甲剪得很短。我的手也在身侧,离她的手大概一拳的距离。我想牵她的手,但不敢。那个年代,牵个手就是天大的事。我们班有个男生给女生递了一张纸条,被班主任发现了,在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说“作风不正派”。那个男生后来转学了,那个女生也转了学。从那以后,大家都小心翼翼的,连话都不敢多说。
她家住在县城东边的一条巷子里,巷子很深,两边都是老房子,墙上的石灰剥落了,露出里面的土坯。她掏出钥匙开门,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黑洞洞的。她拉了一下灯绳,头顶的灯泡亮了,昏黄的光照在一张八仙桌上,桌上放着一把茶壶几个茶杯。堂屋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墙上贴着年画,是胖娃娃抱鲤鱼的,很喜庆。
“你坐,我给你倒杯水。”她指了指椅子,自己进了厨房。我坐在椅子上,手不知道往哪儿放。这是我第一次进女同学的家,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她端着一杯水出来,递给我。水是温的,刚好能喝。我喝了一口,烫了一下,其实不烫,是我自己紧张。
“你饿不饿?我给你下碗面。”她问。
“不饿。看电影的时候吃了你给的瓜子,饱了。”
她笑了,笑得很轻:“瓜子能吃饱?”她从柜子里拿出一包饼干,拆开,放在我面前,“吃吧。别客气。”
我拿了一块,咬了一口,是甜的。她坐在对面,看着我吃,自己也拿了一块,慢慢地嚼。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屋里很安静,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那是八三年的夏天,我们二十岁不到,对未来一无所知。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不知道什么是婚姻,不知道生活有多难。我们只知道,这个夏天的夜晚,星星很亮,风很轻,她坐在对面,我坐在对面,这样就很好。
第2章 她哥的房间
吃完饼干,她带我去了她哥的房间。房间不大,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书桌上放着一摞书,我扫了一眼,有《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还有几本数理化课本。床头贴着一张海报,是李连杰的《少林寺》,那时候正火。
“这是我哥的屋。他今年刚考上大学,去了省城。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她说着,从柜子里拿出一条床单,铺在床上,“被子是干净的,上周刚晒过。你将就一晚。”
“不将就。挺好。”我站在门口,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她铺好床,转过身,看着我,笑了:“你怎么还站在门口?进来啊。”我走进去,坐在床边。床很硬,弹簧有些塌了,坐上去吱呀一声。她站在旁边,看着我,忽然不笑了。
“林志远,”她叫我的名字,“你以后想干什么?”
“什么干什么?”
“毕业以后。你是回镇上当老师,还是留在县城?”
我想了想,说:“不知道。镇上缺老师,大概要回去。”
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屋里很安静,窗外的月光照进来,银白色的,照在地上。她的脸一半在光里,一半在阴影中,看不太清楚。
“你呢?”我问,“你以后想干什么?”
“我想去省城。”她说,声音很轻,“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哥说省城很大,有很多高楼,很多商场,很多我们没见过的东西。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个小县城里。”
“那你去啊。”
“去不了。我爸妈不让。他们说女孩子家家的,跑那么远干什么。在县城找个工作,嫁个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就行了。”她低下头,手指在膝盖上轻轻划过,“我不想这样。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没有去过省城,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小县城里,有电影院,有国营商店,有她。这就够了。
“苏小曼,”我叫她的名字,“你要是想去,就去。别管别人怎么说。”
她抬起头,看着我。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
“你真的这么想?”
“嗯。”
“好。晚安。”
“晚安。”
门关上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道裂缝,从灯座延伸到墙角,像一条干涸的河流。窗外的月光照进来,照在书桌上,照在那摞书上。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有洗衣液的味道,淡淡的,很好闻。那是她家的味道,也是那个夏天的味道。
第3章 那个晚上的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还在电影院门口,站在台阶上,路灯昏黄。她站在旁边,穿着那件白色的确良衬衫,碎花裙子,头发扎成马尾。她转过头,看着我,说:“太晚了,你没车回去了。”我说:“我走回去。”她说:“去我家住一晚吧。”我说:“好。”然后她拉着我的手,走在巷子里。她的手很软,很暖,手心有薄薄的汗。巷子很长,两边都是老房子,墙上的石灰剥落了,露出里面的土坯。路灯一盏一盏地亮着,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她走在我旁边,靠得很近,近到我能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
走到她家门口,她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里面黑洞洞的。她拉了一下灯绳,头顶的灯泡亮了,昏黄的光照在八仙桌上。她转过身,看着我,笑了。她的笑容很好看,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她说:“进来吧。”我走进去,她关上门。然后她踮起脚尖,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很轻,很快,像羽毛落在水面上。
我猛地睁开眼睛。窗外天已经亮了,鸟在叫,叽叽喳喳的。我躺在床上,心跳得很快。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什么也没有。是梦。一个很好很好的梦。
我坐起来,发现被子盖得好好的,枕头旁边放着一杯水,还是温的。她来过。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给我盖了被子,倒了水。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是甜的。她放了糖。
我穿好衣服,走出房间。堂屋里没人,厨房里有声音。我走过去,看到她站在灶台前,正在煮面条。她穿着一件旧棉布睡衣,头发散着,没有扎。灶台上的锅冒着热气,面条在锅里翻滚,她拿着筷子搅了搅,防止粘锅。
“起来了?”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洗洗吃早饭。我给你下了面条。”
我去院子里洗了脸,水很凉,凉得我打了个激灵。回到堂屋,桌上已经摆好了两碗面条,上面卧着荷包蛋,撒了葱花,闻起来很香。我坐下来,端起来吃了一口,面条很筋道,汤很鲜。她坐在对面,也端着碗吃,吃得很慢。
“好吃吗?”她问。
“好吃。”
“骗人。我很少做饭,做得不好吃。”
“真的好吃。”我看着她,“比我妈做的好吃。”
她笑了,低下头继续吃。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她身上,她的头发有些乱,脸上没有化妆,但我觉得她比昨天更好看。
吃完饭,我帮她洗了碗,擦了桌子。她站在旁边,看着我,忽然说:“林志远,你以后要是来县城,就来我家。别去住招待所,浪费钱。”
“好。”我说。
“你毕业以后,要是留在县城,也来找我。”
“好。”
她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她伸出手,帮我整了整衣领。她的手碰到我脖子的时候,我的身体僵了一下。她的手指很凉,很轻,像蝴蝶停在花瓣上。
“你领子歪了。”她说。
“哦。”我站在那里,不敢动。她把领子整好,退后一步,笑了笑。
“走吧。我送你去车站。”
我们走在街上,早上的县城很安静,卖早点的摊子已经摆出来了,豆浆油条的味道飘过来,混着煤炉的烟味。她走在我旁边,这次靠得很近,近到我能感觉到她手臂的温度。街上有人认出她,叫了一声“小曼”,她笑着应了。那人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好奇。她没有解释,我也没有。
到了车站,班车已经停在那里了。她站在站台上,看着我上车。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打开窗户,看着她。她站在下面,仰着头,阳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眯起来。
“林志远,”她喊了一声,“到了给我写信。”
“好。”我说。
车开了。她站在站台上,冲我挥手。我趴在窗户上,看着她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街角。我坐回座位上,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一张纸条。我掏出来,打开,上面是她的字迹,歪歪扭扭的——“林志远,昨天晚上,谢谢你。”我不知道她谢我什么。但我把那纸条攥在手心里,攥了一路。
第4章 那些信
回到镇上以后,我开始给她写信。每个星期写一封,用那种横格本上撕下来的纸,叠成方方正正的,塞进信封里。邮局在镇东头,寄一封信要八分钱的邮票。我每个星期省下一顿早饭,就是为了买那张邮票。她在回信里说:“你别省饭钱,邮票钱我有。”她把邮票夹在信里寄过来,八分钱的邮票,一张一张的,叠得整整齐齐。我舍不得用,把它们夹在课本里,偶尔翻出来看看。
她的信写得很长,密密麻麻的,有时候写满三页纸。她告诉我她在商店里遇到的事,谁谁谁买了什么东西,谁谁谁跟谁谁谁吵架了,谁谁谁从省城回来带了好东西。她告诉我她学会了织毛衣,正在给她哥织一件,明年冬天就能寄过去。她告诉我她报名上了夜校,学会计,以后想换个好点的工作。她告诉我她想我。最后那两个字,她写得很小,小到要凑近了才能看清。但我看清了。我把那两个字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觉得心跳加快。
我也给她写信。告诉她我在学校的事,上课、考试、实习。告诉她镇上的变化,新开了一家书店,卖很多新书,我买了一本《围城》,很好看。告诉她我妈做的咸菜又咸了,寄了一罐给她,不知道她喜不喜欢。告诉她我也想她。那两个字,我写了很久,写了又划掉,划掉又写上。最后留在纸上的,是两个很轻很淡的字,像怕惊动什么似的。
我们就这样写信,一封一封的,像两条平行的线,在纸上交汇。那年冬天,她给我寄了一条围巾,深蓝色的,是她自己织的。针脚不太匀,有的地方松有的地方紧,但我很喜欢。我围着那条围巾去上课,同学问谁织的,我说我妈。他们信了。没有人知道,有一个女孩,在县城的某个夜晚,坐在灯下一针一针地织,织到手指发酸,织到深夜。
一九八四年春天,我快毕业了。学校分配我去镇上的一所小学当老师,离县城二十多里路。我写信告诉她,她回信说:“好。离得近,可以常来。”那个“常”字,她写得很重,像是怕我看不到。
第5章 她来镇上
那年夏天的一个周末,她来镇上了。坐班车来的,三毛钱的车票,她攒了一个星期的菜钱。我到车站接她,看到她从车上下来,穿着一件碎花裙子,头发扎成马尾,还是那根橡皮筋。她瘦了一些,下巴尖了,颧骨也突出来了,但眼睛还是那么亮。
“林志远!”她喊我的名字,声音很大,车站里的人都回头看。我走过去,她站在那儿,看着我,笑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
“你怎么也瘦了?”
“我问你呢。”
“我也问你呢。”
我们站在车站门口,像两个傻子,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笑了。我带她去镇上逛。镇子很小,一条主街,从头走到尾不用二十分钟。有供销社、邮电局、卫生院、一家小饭馆,还有那家新开的书店。她在那家书店里站了很久,翻了好几本书,最后买了一本《简爱》,说等看完了借给我。我说好。
中午,我带她去小饭馆吃饭。一人一碗面,加了个荷包蛋。她吃得很慢,把荷包蛋夹到我碗里,说:“你瘦了,多吃点。”我把荷包蛋夹回去,说:“你吃。你比我还瘦。”她又夹过来,我又夹回去。最后荷包蛋碎成了两半,一人一半。
吃完饭,我带她去学校看。学校在镇东头,一排平房,操场是泥地,下雨的时候到处是水坑。教室里的课桌很旧,桌面上刻满了字,不知道是哪个学生留下的。她站在教室门口,看着里面,忽然说:“林志远,你以后就在这里当老师?”
“嗯。”
“你喜欢吗?”
“喜欢。我喜欢孩子。”
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我们站在操场上,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乱了。她伸手拢了拢,看着远处的田野。稻子刚插下去,嫩绿嫩绿的,一片一片的,像地毯。远处的山连绵起伏,灰蒙蒙的,看不清楚。
“林志远,”她忽然说,“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
“离开?去哪儿?”
“去省城。去大城市。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沉默了。外面的世界,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这里,这个小镇,这些孩子,这片田野。这是我的根,我走不了。
“苏小曼,”我说,“你想去就去。别管我。”
她转过头,看着我。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
“你呢?你不想去?”
“我不知道。”
她低下头,手指在裙子上轻轻划过。风吹过来,把她的碎花裙子吹得飘起来。
“林志远,”她的声音很轻,“你留在这里,我走了,我们就见不到了。”
“不会的。我们可以写信。”
“信能当饭吃吗?信能陪我逛街吗?信能在我生病的时候给我倒水吗?”她的声音有些发抖,眼眶红了。我站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转身走了。我跟在后面,她走得很急,裙子被风吹得呼呼响。我追上她,拉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在发抖。
“苏小曼,”我叫她的名字,“你别走。”
她停下来,没有回头。我握着她的手,手心全是汗。
“我跟你去。”我说。
她转过身,看着我。她的眼泪掉了下来,一滴一滴的,淌过脸颊,滴在碎花裙子上。
“真的?”
“真的。我跟你去省城。”
她哭了。哭得很厉害,肩膀一抽一抽的。我站在那儿,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扑过来,抱住了我。她的身体很瘦,很轻,在发抖。我伸出手,轻轻拍着她的背。操场上空无一人,风吹过来,带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我们就那么站着,站了很久。
第6章 去省城
那年秋天,我们去了省城。
我辞掉了镇上的工作,她辞掉了商店的工作。我妈不同意,说你好好的老师不当,跑那么远干什么。我说妈,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说外面的世界有什么好看的?这里有家有地有工作,还不够?我没有说话。她看着我,看了很久,叹了口气。“你跟你爸一个样,犟。”她把家里的存折拿出来,递给我,“拿着。省着花。”
我接过存折,上面有三百块钱,是她攒了好多年的。我把存折攥在手心里,叫了一声“妈”,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她站在门口,看着我和苏小曼上了班车。车开了,她还站在那里,像一棵生了根的老树。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乱了,她没有理。我趴在窗户上,看着她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点,消失在街角。
苏小曼坐在旁边,握着我的手。她的手很暖,手心有薄薄的汗。
“林志远,你后悔吗?”她问。
“不后悔。”
“真的?”
“真的。”
她靠在我肩上,闭上眼睛。车窗外,田野、村庄、河流,一帧一帧地往后跑,像一部放不完的老电影。我们坐在车上,去一个我们都不熟悉的地方。不知道前面有什么,不知道会遇见谁,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我们不怕。因为我们在一起。
省城很大。大到我们站在火车站出口,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车,到处都是高楼。我们像两个掉进大海里的石子,不知道该往哪儿沉。她拉着我的手,手心全是汗。
“林志远,我们去哪儿?”
“先找个住的地方。”
我们找了很久,才在城中村找到一间出租屋。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窗户对着另一栋楼的墙,什么都看不到。但很便宜,一个月十五块。我们住下来。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来做饭。她学会了炒菜,我学会了煮面。日子很苦,但很甜。
她在一家百货公司找到了工作,当售货员,跟她以前在县城一样。我在一家印刷厂当工人,搬纸、码垛、送货,累得腰都直不起来。晚上回来,她给我揉肩,我给她捶腿。两个人挤在那张小床上,听着窗外的虫鸣,说着明天的事。
“林志远,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过上好日子?”
“快了。”
“你每次都这么说。”
“这次是真的。”
她笑了,靠在我肩上,闭上眼睛。窗外的月光照进来,银白色的,照在她脸上。她的睫毛很长,投下一片扇形的阴影。我看着她,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第7章 那些年
我们在省城待了三年。
三年里,我换了四份工作,她换了三份。我做过印刷工、送货员、仓库管理员、业务员。她做过售货员、收银员、文员、会计。我们像两颗被风吹散的种子,在这个城市里到处飘,到处扎跟。有的根扎下去了,有的被拔起来,再扎。每一次换工作,都是一次重新开始。每一次重新开始,都是一次冒险。但我们不怕。因为我们在一起。
一九八五年冬天,我生病了。高烧,烧到四十度,躺在床上起不来。她请了假,在家照顾我。给我熬粥、喂药、擦身体。她用毛巾敷在我额头上,凉凉的,很舒服。我迷迷糊糊地睡着,醒来的时候,看到她趴在床边,睡着了。她的手还握着我的手,很紧,像怕我跑掉似的。我看着她睡着的样子,鼻子酸了。
“苏小曼,”我轻声叫她的名字,“你辛苦了。”
她没有醒。窗外的月光照进来,照在她身上,她的头发有些乱,脸上有泪痕。她哭了。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她哭了。我伸出手,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痕。她的皮肤很滑,很暖,像刚剥开的鸡蛋。
后来,我的烧退了。她给我煮了一碗面,卧了两个荷包蛋。我吃了,很好吃。她坐在对面,看着我吃,自己一口都没动。
“你怎么不吃?”
“不饿。看你吃就饱了。”
我放下筷子,看着她。“苏小曼,你以后别一个人哭了。有什么事跟我说。”
她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哭了?”
“你脸上有泪痕。”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低下头。“林志远,我怕你死了。”
“死不了。我命硬。”
她抬起头,看着我,笑了。笑得很轻,很淡,但很好看。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床上,靠着墙,听着窗外的风声。她说她怕,怕我生病,怕我没钱看病,怕我们在这个城市里活不下去。我说不怕,有我在。她说你一个人,能干什么。我说不是一个人,是我们。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
她靠在我肩上,闭上眼睛。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照在床上,银白色的。我搂着她,觉得什么都不怕了。
第8章 回家
一九八六年秋天,我们回了一趟老家。
她爸妈知道我们在一起了,没有反对,也没有同意。她妈说,你们在外面过得怎么样?她说还行。她妈说,还行是怎么样?她说,有饭吃,有地方住,饿不死。她妈哭了,说你这孩子,在外面吃苦了。她说,妈,不苦。她妈不信,拉着她的手,翻来覆去地看。她的手不像以前那么白了,粗糙了,有茧子了。她妈摸着那些茧子,眼泪掉了下来。
她爸坐在旁边,抽着烟,不说话。抽完一根,又点了一根。烟雾缭绕中,他的脸看不太清楚。
“小曼,”他开口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她看了我一眼。“快了。”
“快了是多久?”
“明年。明年春天。”
她爸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走的时候,她妈塞给她一个红包,说拿着,买点好吃的。她推了半天,最后还是收下了。走出巷子,她打开红包,里面是五百块钱。她把红包攥在手心里,哭了。
“林志远,”她说,“我妈想我了。”
“那我们回来。不走了。”
“不行。我们还得挣钱。挣够了就回来。”
“好。挣够了就回来。”
我们牵着手,走在巷子里。巷子很长,两边都是老房子,墙上的石灰剥落了,露出里面的土坯。路灯一盏一盏地亮着,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她走在我旁边,靠得很近,近到我能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跟三年前那个晚上一样。但不一样的是,我们长大了。不再是不懂事的孩子了。我们知道生活有多难,知道钱有多重要,知道外面的世界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但我们也知道,有彼此在身边,什么都不怕。
第9章 结婚
一九八七年春天,我们结婚了。
没有婚礼,没有酒席,没有婚纱。我们去民政局领了证,红本本上贴着我们的照片,两个人头靠在一起,笑得很开心。那天阳光很好,从窗户照进来,照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办手续的大姐看了我们一眼,说:“恭喜你们。”她说:“谢谢。”我说:“谢谢。”
走出民政局,她拿着红本本,翻来覆去地看。阳光照在封面上,把她的手映成了红色。
“林志远,”她叫我的名字,“我们结婚了。”
“嗯。结婚了。”
“你以后要对我好。”
“好。”
“一辈子。”
“一辈子。”
她笑了。我也笑了。那天晚上,我们去了那家我们常去的小饭馆,点了两个菜,一碗汤,两碗米饭。她夹了一块排骨放在我碗里,我夹了一块鱼放在她碗里。她吃得很慢,我吃得更慢。我们谁都不说话,但什么都说了。
回到出租屋,她坐在床上,我坐在椅子上。窗外的月光照进来,银白色的,照在地上。她看着我,我看着。
“林志远,”她忽然说,“你还记不记得,那年你在我家住了一晚?”
“记得。”
“你那天晚上,有没有做什么梦?”
我愣了一下。她怎么知道我做梦了?
“你怎么知道的?”
“你说了梦话。”
“我说什么了?”
她低下头,脸红了。“你说‘苏小曼,你好香’。”
我的脸也红了。屋里很安静,只有墙上时钟的滴答声。她坐在床上,低着头,耳朵尖红红的。我站起来,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床吱呀一声,弹簧有些塌了。
“苏小曼,”我叫她的名字,“那不是梦话。是真的。你很香。”
她抬起头,看着我。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她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我的脸。她的手指很凉,很轻,像蝴蝶停在花瓣上。
“林志远,”她的声音很轻,“你知道吗?那天晚上,我也没睡着。”
“为什么?”
“因为你在隔壁。”
我看着她,心里像有什么东西在融化。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暖,很软。
“苏小曼,”我说,“以后每个晚上,我都在你旁边。”
她笑了。靠在我肩上,闭上眼睛。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照在我们身上。我搂着她,觉得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很好。
第10章 后来的后来
后来的日子,过得不快不慢。我们在省城又待了两年,攒了一些钱。一九八九年,我们回了老家。我在镇上当老师,她在县城找了份工作。每个周末,她坐班车来镇上,或者我去县城找她。二十多里路,不近不远,刚好够我们说一路的话。
她爸妈催我们要孩子。她说急什么,还年轻。她妈说,你都多大了,还年轻?她说,三十不到,怎么不年轻?她妈说不过她,就不说了。我妈也催。我说妈,您别急。她说我能不急吗?隔壁老王家的孙子都会跑了。我说那是人家的事。她说你就不想有个孩子?我说想。但不能急。她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一九九〇年冬天,她怀孕了。知道的时候,她哭了。不是难过的哭,是高兴的哭。她拉着我的手说,林志远,我要当妈妈了。我说,我要当爸爸了。她笑了,我也笑了。那年春天,我们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林念,念是思念的念。她问念谁?我说念你。她说我不是在你身边吗?我说念你不在的时候。
她笑了。抱着女儿,轻轻地摇。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她身上,她的头发有些乱,脸上有汗珠,但她笑得很甜。我站在旁边,看着她们娘俩,觉得这一辈子,值了。
后来的事,说起来很长。女儿长大了,上学了,考上了大学,去了省城。我们也老了。头发白了,背驼了,皱纹爬满了脸。她还是那么爱笑,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她还是那么瘦,瘦得让人心疼。她还是那么好看,在我眼里,永远是最好看的。
二〇二三年夏天,我们结婚三十六周年。她坐在阳台上,我坐在旁边。她靠在我肩上,看着远处的天。天很蓝,云很白,阳光很好。
“林志远,”她叫我的名字,“你还记不记得,那年夏天,我们一起看电影?”
“记得。一九八三年。”
“你都记得?”
“记得。什么都记得。”
她笑了。笑得很轻,很淡,像那年夏天的风。
“林志远,”她的声音很轻,“这辈子,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陪我。”
我握着她的手,没有说话。她的手很瘦,很凉,骨节突出。我握着她的手,像握着这些年所有的日子。
“苏小曼,”我说,“下辈子,我还找你。”
“好。下辈子,我还等你。”
风吹过来,凉凉的。远处的天边,夕阳正在落山,把云染成了金色和红色,像一幅油画。我们坐在阳台上,看着那些云,慢慢地变暗,变淡,变成星星。
尾声
去年冬天,苏小曼走了。走得很安详,没有痛苦。她拉着我的手,说:“林志远,我先走了。你别哭。”我说:“我不哭。”她说:“你骗人。你每次都说谎。”我说:“这次是真的。”她笑了,闭上眼睛。她的手从我的手心里滑落,很轻,很慢,像一片叶子从树上飘下来。
我没有哭。我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凉了,我没有松开。窗外的月光照进来,银白色的,照在她脸上。她的脸很安详,嘴角微微翘着,像在做梦。我看着她,想起那年夏天,她在电影院门口,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碎花裙子,路灯照在她身上,她说:“太晚了,你没车回去了。”
“苏小曼,”我轻声说,“太晚了,你没车回去了。”
她没有回答。窗外的月亮很圆,很亮,照在我身上。我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像一棵生了根的老树。
女儿从省城赶回来,抱着我哭了。她说:“爸,妈走了。”我说:“我知道。”她说:“你哭吧,别忍着。”我说:“不哭。你妈不让我哭。”
我把她葬在镇后面的山坡上,朝南,朝着县城的方。每年清明,我都去看她。带一束花,带一包她爱吃的瓜子,坐在坟前,跟她说说话。说她女儿的工作,说她女婿的事,说她外孙女的成绩。说镇上又开了新店,说县城的电影院拆了,说那年夏天的电影,我到现在还记得。
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地响。我坐在坟前,看着远处的田野。稻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一年又一年,日子过得很快。
“苏小曼,”我对着空气说,“你在那边好好的。别挂念我。我挺好的。”
没有人回答。风吹过来,把花吹得摇摇晃晃。我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夕阳照在墓碑上,她的名字在光里闪了一下。我笑了笑,转过身,继续走。
路很长,但我走得慢。不急。她在前面等我。下辈子,还找她。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倾听,希望我的故事能给您们带来启发和思考。我是小郑说事,每天分享不一样的故事,期待您的关注。祝您阖家幸福!万事顺意!我们下期再见。】
金句升华:这世上最好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一起走过的平凡日子。从那个夏天的夜晚,到这一生的每一个夜晚。你在,就是最好的时光。
互动提问:亲爱的读者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你有没有一个让你念念不忘的夏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故事。
来源:正大光明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