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萨拉·沃特斯的小说有非常优秀的影视改编,譬如红遍英剧圈的《南希的情史》《指匠情挑》,譬如由朴赞郁执导的电影《小姐》,但今天想来说一说她的小说、最近由世纪文景出品的《守夜》。
萨拉·沃特斯的小说有非常优秀的影视改编,譬如红遍英剧圈的《南希的情史》《指匠情挑》,譬如由朴赞郁执导的电影《小姐》,但今天想来说一说她的小说、最近由世纪文景出品的《守夜》。
由萨拉·沃特斯小说《指匠》改编的同名英剧剧照
《守夜》的小说入围“布克奖”短名单,曾被改编为不错的舞台剧,但电视电影版却差强人意。片中,演员顶着尴尬的假发,在片场感要溢出镜框的“断壁残垣”中艰难行走。成片效果不佳,但从外型与气质上来看,卡司本身倒还都令人满意。2019年回头看这部片子,很难不被饰演美人薇芙的Jodie Whittaker吸引。这个姑娘,也就是现在的“时间领主”、塔迪斯(Tardis)的主人、来自遥远星球的人类的好朋友——第十三任“神秘博士”,被“Whovian”亲切称作“13姨”。
Jodie Whittaker是《神秘博士》50多年历史上的首位女“博士”
《神秘博士》(Doctor Who)是有关时间旅行的,进入未来,回到过去,萨拉·沃特斯作为这部英国国民科幻剧的忠实粉丝,想必对于这样一个穿梭时空的设定再熟悉不过了。她热衷的历史小说体裁就是她的蓝色时空机,带她(带我们)进入1860年代的哥特老宅,1870年代的监狱,1890年代的游艺宫。在三轮与维多利亚时代的周旋后,沃特斯深吸一口气,狂飙突进五十年,来到上世纪的40年代,彼时,战火正烈。
把《守夜》与《神秘博士》放在一块儿说,一来是因为小说与这本科幻电视剧一样,时间意识非常强烈,三个章节,分别为1947年,1944年,1941年。几乎是任性地、粗暴地逼迫时间倒退一般(但对于作者的写作经历而言,却是在故事时间设定上的前进),每次看到最后一章,那薄薄几页的、节奏极快的最后部分——揭露了人物(不是命运而是)初遇时的情形——我都能仿佛听见英格兰火车吭哧吭哧的声音、拉响汽笛的声音。
吭哧吭哧,仿佛等不及要向未来驶去,要向未来飞奔,这种“前进感”,因为沃特斯的笔触,几乎可以为感官所知,听得见(吭哧吭哧),看得见的(仿佛跟着薇芙穿过民众、新兵、老兵的拥挤的乘客人群),仿佛是闻得到的(那个皮肤黝黑的意大利姓男子递来的烟),可以触碰的(要蹲下,拿着车票,塞过门缝,对,不要慌张,不要暴露厕所单间里有你,还有那个不知是掉了票子,还是逃票的意大利姓男子,他有一口那么可爱的牙,几乎是好看的了)。然而,这情景又与传统叙事结构上的终结/尾声相悖,收买了所有感官的“前进感”与这部分作为书籍最后一章互为“矛盾”。
萨拉·沃特斯
“给你讲个恐怖故事:看看进度条!”弹幕里常会悠悠飘过这句。在《守夜》里,结尾多美好,这美好就有多短暂。每个爱情故事都是个鬼故事。这里还真体验了一把。“我的最终,也就是我的初始”,阿加莎·克里斯蒂《无尽长夜》(Endless Night)的开篇,一句点明《守夜》的谋篇布局。而两本书恰又都是暗夜之书,都是黑影幢幢里的故事。
拿《神秘博士》作为读《守夜》的一个切入口,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两者都有一种强烈的“降临感”。神秘博士,来自Gallifrey星球,驾驶她/他名唤“塔迪斯”的警察电话亭/时空穿梭机,降落到云谲波诡的目的地。它的降落(降临)带来希望,带来帮助,但在降落到过去的情况之中,却无一例外无法改变历史的进程。
这样的降落,让人想起特德·姜的《你一生的故事》(Stories of Your Life),这篇科幻短篇改编的电影就叫《降临》(Arrival),小说/电影抛出的问题是:如果你能读懂揭露未来的语言,如果你可以知晓所爱之人一生的故事,你还会愿意开启与他们相伴的人生旅程,还会接受他们降临到你的人生中吗?《降临》与《守夜》就像是一对双生子,两个故事的开篇都是“如果你已经知晓结尾”。不同的是,在《守夜》里,人物无法做出选择,知晓结尾的是读者(读者真正意义上进入了“上帝视角”,比常规阅读经验中的“全知视角”更进一步)。这时,问题抛给了读者:当你知道结尾,你是否还愿意开启这本书的旅程?是否愿意去了解这些人物?
由艾米·亚当斯、杰瑞米·雷纳主演的《降临》
“人们的过去比他们的未来更有趣,交朋友或是成为恋人,说到底,正是去了解他们的过去。”沃特斯如是说。但对于读者,这份对“他们的过去”的好奇心意味着要去投入时间和感情,去信任作者,和作者缔结一种默契、一种承诺。王安忆说,类型小说中,讲故事和听故事的人之间,有一种“共识”,一种“彼此的期许和信任达成”。这里且不说沃特斯能否算作类型小说家,但就《守夜》这样颠覆传统意义上“悬念”设计的作品而言,它对读者与作者间的这种“默契”与“共识”的需求比一般的作品要更强烈。沃特斯的话倒过来讲便是,你若有兴趣去了解一个人的过去,那大概也是希望和其深交一番的。
因此,《守夜》的阅读也可以说是一种契约,一种对信任与耐心的预支。在战后废墟中挣扎的人,那四个“不合时宜”的主角,他们索要的,便是读者的一份友情(如果不是爱的话),一份挂念,一份关怀。这是看似淡如水的叙述背后的激进尝试。你若能够付出这份的挂念,那么也许,那拨开碎瓦看到雪白珍珠,那仿若垂垂老矣的萝丝落入回忆,沉船终于再度莺歌燕舞、才子佳人所带来的震撼与震动,也许你也可以感受到。
《守夜》,世纪文景出品
《守夜》中有两处明显的“降临”意象,一处是上面欲盖弥彰、拉拉杂杂写了一大段的最后一幕,如婴孩啼哭、晨光破晓。另一处,是中间章节里的一个战时日子。那天,爱人生日,凯端出黑市里买的咖啡、橙子(翻到“致谢”部分,参考书之一,名叫《鸡蛋稀少,没有橙:伦敦和伯明翰的平民百姓如何度过艰难岁月,战时日记 1940—1945》),还有价格不菲的崭新绸缎睡衣。看着睡眼惺忪的爱人,凯的内心活动是这样的:
凯看着她,心里几乎带着一点痛。在这样的时刻,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爱,这爱就像一个奇迹——海伦就这么可爱、美丽、不染尘埃地站在面前,让她眼可见,手可及,这是多么美妙……但另一方面,她无法想象海伦和任何其他恋人,出现在任何其他地方。凯知道,没有任何人对海伦的感觉能像她一样。仿佛海伦的出生,长大,她做的一切,所有重要的和无关紧要的事,都是为了来到这里,来到现在,她能赤脚站着,身穿缎子睡衣,让凯能够望着她。
这里的措辞:“出生,长大”“为了来到这里”,都是凯在无意识里把爱人想象为了新生儿,仿佛是凯满腔的爱,使其诞生,使其成长,使其来到她的跟前。这是温柔地宣告一种霸王条款、一种所有权:仿佛爱人的所有,都是为自己“能够望着她”。
但是凯没有意识到,婴孩与父母间本就无法真正完全属于对方,这里不说在养育层面的所有权,这里只说在两者生命的交集中,“真包含”是最令人痛心的情况,没有父母愿意去真正经历一个孩子的全部人生,孩子当然生来也无法经历父母的全部人生。因而,“降临”的意义,其实从来就不是永恒,不是彼此间永久的拥有,而是一种“交集”,一种“相遇”。
《降临》中,女主角学会了外星人不受时间维度控制的语言,能感知自己已有的以及会有的记忆
《守夜》探索的,也正是这种“降临”与“相遇”,小说讲述战火与爱情,更是讲述人生的故事,因为其中的爱情(以及暧昧的感情),统统是以一种“短暂拥有,随即消失”的形态出现,像是要映照长与幼的人生交集,而不是爱人之间那些“天长地久”的许诺。书里的那些爱,无不以破碎的形态出现,有的像是过去投给现在的影子,已经摸不到了;有的还都在这个世上,却怎样也无法在一起了(沃特斯喜爱的经典老片《相见恨晚》(Brief Encounter)也是这样一个先告诉你结尾的,讲述“生离”的悲伤爱情片);有的还在一起,但这种“在一起”不过是一种惯性,像极了人生,哪有什么故事里的“悬念”好去等待,更多的时候,日复一日,不过是惯性,有时候,人们希求的只是一种好的、平淡的惯性,让戏剧性都留在书里吧。
但这些破碎的东西,毕竟不是砖石啊,碎瓦啊,还能走出来,感情是很难走出来的。《守夜》的人物,因而也都是偏执的,他们一次次去电影院看只有半场的电影,沉迷于以伤害自己来为爱宣言,他们被困在过去里,还生出了些斯德哥尔摩症,过去击垮了他们,却也成就过他们,他们迷恋过去。“迷恋”,本身也是个带有时间属性的词,喜欢一下就忘记的那不叫迷恋,迷恋大都是长期的、无望的、单向的、些许病态的,而在《守夜》,那么多的秘密感情发生在宵禁的黑夜,当所有行径都被黑夜隐藏,呼喊都被炮火声盖过,迷恋也必定是黑色质地的。
说起来,《守夜》也是一本称得上是令自己深深“迷恋”的书
2011年,我在英国念书,十二月的时候第一次来到伦敦,在暗沉沉的暮色里第一次看到圣保罗大教堂,当时没有进去细探,也无甚强烈感觉。回国后,在2012年的12月把《守夜》的英文版读完,当时的感想和绝大部分读者一样,是立马想把第一部分再读一遍。接下来的日子里,这本书里重要的意象之一圣保罗大教堂,突然反复出没于梦中。想来一是因为书里一个1944年宵禁夜两个角色夜游伦敦的桥段实在是写得生动,导致印象太深;再来可能是十分后悔没有进到圣保罗里,上到顶层,像战时的守夜人一样,鸟瞰一下伦敦城景。这种遗憾与失落感的尖锐程度,要不是反复梦见同一个书中人仰望大教堂的画面,恐怕白日里的自己对这份迷恋也莫知莫觉。
后来,再去英国,终于一探圣保罗大教堂,还走了走一旁寂寂无名的圣邓斯坦东教堂(雷恩爵士之女安·雷恩参与建造,又一处书中重要地点)。再后来,误打误撞,竟成了文景版《守夜》的编辑。从初读,到手中的中文版付梓,过去了七年。而书里,写的也正是几个人物的人生七年。新年时流行“十年挑战”#10YearsChallenge(把2008与2018的自己的照片放在一起,晒在网上),《守夜》不正是一个“七年挑战”吗?但是这样的#7YearsChallenge,在这样近距离地检视了岁月中那些吊诡的转折、失去、遗憾、恋爱之后,多少人能用一句“岁月是把杀猪刀”简单地一笑而过呢?
圣保罗大教堂
这个人生七年的故事,读了三遍,每次的关注点都不太一样。但一直,它都是一本迷人的、深刻的、让人心碎的“迷恋”之书。
最后,想说说这个封面设计,封面上是一个守夜人工作的圣保罗大教堂的形象,是完整的,完好的,而周围则是一片荒芜、败破的景象。“砖墙”是沃特斯小说里非常重要的意象,掩藏着、保护着,也隔绝着那些历史边角里的人物。但《守夜》里破碎与完整的角力,不仅仅是建筑层面的,也是一种人生意义上的。如前所说,破碎的、消逝的、只是擦肩而过的、那些相见恨晚的,可能倒也不输给那些完整的;不是所有幸福都来源于完整,也并非终结都已经是终结。如果小说的1941年告诉我们的,是美好无法常驻,瞬间不是永恒,那么,为何要认为1947年的落寞沉郁就是所有的句点?
因而,书封上用了专色“暖灰”作为底色,希望呈现一个更敞亮一些的《守夜》。灰色,和多用来象征灾难与痛苦的黑色相比,有美好与希望的寓意。猫星人沃特斯,写战后时代时笔锋凄冷,但依然有这么一处闲笔:“人行道有灰,但那种有灰,就像猫在太阳里晒了几个钟头后,毛上有点灰的感觉。”
这样的灰,是有爱的灰,是还有希望的灰。
来源:一品姑苏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