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浙江杭州一家影城试行推出一项“观影体验保障服务”:从3月1日到4月30日,观众在影片开场20分钟内觉得体验不佳,可到前台申请退还40%票款,不用再为“踩雷”的电影默默买单。其实,观影退票机制早有探索。2024年1月,湖南长沙部分影院试点观影30分钟内可退
本文出自2026年3月9日《精神文明报》3版
近日,浙江杭州一家影城试行推出一项“观影体验保障服务”:从3月1日到4月30日,观众在影片开场20分钟内觉得体验不佳,可到前台申请退还40%票款,不用再为“踩雷”的电影默默买单。其实,观影退票机制早有探索。2024年1月,湖南长沙部分影院试点观影30分钟内可退票。同年12月,河南许昌胖东来影城实行“影片结束后20分钟内不满意可退半价”,这项服务至今还在持续。
随着观影退票机制的出现,争议随之而来:有人点赞,认为保障了消费权益,还能倒逼影片提质;也有人质疑,认为电影好坏偏主观,可能引发恶意退票,退票牵扯到多方利益,难以获得产业链普遍支持……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究竟该如何看待?本期《文明棱镜》就此展开讨论。
点赞
赋予“观影后悔权”,是尊重更是倒逼
◎ 余明辉
长期以来,观众习惯了“一旦进了电影院,概不退票”的做法,此次杭州相关影城的“可退票”尝试,无疑让人眼前一亮,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与保障,也是电影消费走向成熟的务实一步。
众所周知,电影兼具文化产品与商品的双重属性。观众付费购票,即与电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应适用消费中常见的“不满意可退换”原则。2018年,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要求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实现电影票的“退改签”,以体现公平合理、亲民便民原则。但该规定主要覆盖放映前的环节,放映后因内容不符预期能否退票,长期缺乏明确指引。现实中,“电影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成为行业惯例,把影片的审美与内容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公平原则,也与服务型消费的发展趋势相悖。
此次杭州相关影城的探索,规则清晰、诚意十足。据悉,试行期间,观众在开场20分钟内觉得体验不佳,即可申请退费,现场办结、离场不补。影城坦言,票房约六成需按分账规则结算给片方与院线,退还40%是在现有框架内最大限度地让利于观众。该影城赋予观众观影“后悔权”,直击行业长期存在的服务短板。此前,河南许昌胖东来影城已长期推行不满意可半价退票。这些实践证明,电影票的售后保障并非不可行,关键在于是否愿意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政策,绝非简单的营销,对行业生态也有良性引导作用。对观众而言,退款是及时止损。对电影院而言,短期让渡部分收益,可换来信任与忠诚度,在硬件趋同的市场中形成差异化优势。对行业而言,观众拥有“后悔权”,会倒逼片方重视内容质量,减少粗制滥造,推动市场从流量导向回归品质导向。
真正的服务升级,不是无底线让利,而是在规则内平衡多方利益。杭州该影城没有突破分账体系,没有设置隐形障碍,用最简的方案解决最普遍的痛点,为行业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据悉,杭州这家影城试行“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的首日“零退票”,恰恰印证了退票机制的合理性。这可能不是影片全无瑕疵,而是兜底设计带来安全感,也体现出观众的理性包容。
消费市场的活力,源于对消费者的充分尊重。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既需要精品内容支撑,也需要健全的消费保障。从“忍烂片”到“有后悔权”,是观影权益的进步,更是服务理念的觉醒。期待更多电影院跟进完善,把观影可退票从自选动作变为行业标配;更期待有关方面以此为契机,推动全链条重视消费体验,以内容与服务双向发力,让观众放心走进电影院、安心享受观影体验,实现消费者满意、产业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质疑
别急着为“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叫好
◎ 夏熊飞
兴冲冲地买票进入电影院看电影,没想到却是一部“烂片”,这样的扫兴经历相信不少观众都遭遇过。如今,有电影院赋予观众观影“后悔权”,看似既有利于吸引观众走进电影院,又能让他们在遭遇“烂片”时及时止损,还能倒逼电影制作方改进质量,可以“三全其美”。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电影难看”的定性较为主观,很难有可量化的明确标准,正如“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以“电影难看”作为退票标准,将扰乱电影市场的秩序。电影作为消费品,自然需要满足观众的需求,可是,电影也是一种文化载体,应有自身的创作规律与审美标准,不能也不该一味迎合观众。否则,将降低整个行业的制作水准。对于观众的意见建议,电影制作方当然应该倾听,不过,应在大众意见与专业标准中取得平衡,而不是因为观众觉得“电影难看”就搞“一票否决”。
其实,现在电影的评价机制、评价平台已较为完善。电影是好是坏,是否符合自己的观影需求与预期,观众在走进电影院之前就能有个大致评判,恐怕不太需要观影“后悔权”来兜底。毕竟,绝大多数购票观影的都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电影院做好服务即可,其他的不妨交给市场去选择。
对于一部两个小时左右的电影来说,前二三十分钟真能看出好坏吗?恐怕不尽然。电影不像短剧,不是爽剧,几分钟就能让观众看完来龙去脉和全剧的高潮精华。电影有着自身的叙事方式,前期有铺排伏笔,情节也有高潮低谷,最精彩的内容往往在最后,很多时候,只有观看完整部电影,才能明白导演编剧为什么要安排前期那些略显平淡的剧情。
想靠“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来倒逼电影制作方改进质量,恐怕也不太现实。电影的叙事规律无法轻易被改变,正如一部长篇小说不可能在前20页就让每名读者都觉得好看。“电影难看20分钟内可退款40%”之类的举措一旦推广,一些电影制作方为盈利,自然会见招拆招,一个劲地在前20分钟“堆料”,让观众觉得好看,如此一来,恐怕会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
有人还担心,一些影视明星的“黑粉”可能滥用退票机制,事先囤积电影票,让真观众、真粉丝买不到票,然后在中途大规模退票,既能制造新闻话题,又给电影院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电影院的排片决策,严重扰乱电影市场秩序。
因此,“电影难看20分钟内可退款40%”之类的举措是功利与短视的,不仅会毁掉观众耐心观影的意识,也将助长整个电影行业的浮躁创作心态。我们不该急着为“电影难看20分钟内可退款40%”等举措叫好。眼下,这类举措或许能吸引更多观众走进电影院,但长远来看,恐怕无异于饮鸩止渴、自毁长城。
破局
细化“怎么退”规则,切实保障各方权益
◎ 钟河文
“看电影不满意可退票”正在从观众的美好愿望变成服务尝试,有人为之欢呼,有人心存疑虑。其实,真正的问题并非该不该退票,而是如何退票,才能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守住底线,在多方利益间找到平衡点。
看电影能否退票的巨大分歧来源于两方面:一是,电影作为文化产品,好坏本就没有统一标准,若完全以个人感受作为退票依据,很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二是,一张电影票背后连着电影院、片方、发行方等多方利益,退票产生的损失若仅由电影院独自承担,机制便难以长久,若随意向片方转嫁,又可能打击创作与发行积极性。但难题的存在,不该成为拒绝进步的理由。
破局的关键在于,用精细化规则,化解模糊性争议,用协同化机制,平衡产业链利益,让观影退票从“电影院单点试水”,变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举措。
细化规则,划清退票的合理边界。目前,相关电影院普遍设置退票时间限制,既给消费者快速判断电影体验的机会,也避免影片看完后再以“不好看”为由退票。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明确退票场景,将技术故障、放映问题、影片与宣传严重不符等客观情况,作为优先退票情形;对单纯的主观观感不佳,可设置合理限制,限定退票次数(如月度最多退票一次)、退票后购买同一部电影不享受任何优惠、不支持全额退款等,既保留人性化空间,又杜绝恶意钻空子。团购票、包场、特殊场次不适用退票规则。
技术赋能,以精准管控降低执行成本。借助票务系统、观影数据溯源技术,配套实名制购票与人脸识别退票者技术,确保退票人与购票人一致,防止“黄牛”“明星黑粉”批量操作退票,实现“退票可追溯、风险可预警”,结合信用体系对频繁退票者进行购票限制;通过AI分析退票行为(如同一账号频繁退热门片、退首映场),标记异常账号,并限制退票权限;对退票观众进行匿名调研,分析退票原因(如音效问题、座位不适、剧情与宣传不符等),帮助电影院优化服务(如调整放映设备、改善放映环境等),帮助片方了解市场反馈。
平衡利益,打通产业链的协同堵点。观众退票,如果损失仅由电影院承担,多数电影院难免动力不足,甚至变相设置障碍。唯有建立损失多方共担机制,根据票房分账比例合理分摊退票成本,才能让电影院敢推行、片方能接受。可将退票率作为电影市场反馈的参考指标,对退票率居高不下、口碑严重“翻车”的影片,可减少票房分账,以倒逼其规范宣传行为,杜绝夸大其词、虚假营销的现象。
任何新生机制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试错与调整的过程。观影退票机制不必急于求成,也不必因争议而却步,整个行业应从讨论“要不要退票”,转向讨论“怎么退票才能共赢”。多些理性设计、共赢思维,才能让观影“后悔权”真正落地,既温暖消费者,也成就好电影。
王怀申 图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