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0日,上海电影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月6日、2月9日、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0日,上海电影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月6日、2月9日、2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编辑 丛可心)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