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雨夜屠夫案,香港最著名连环杀手,多部电影原型

快播影视 韩国电影 2025-12-21 22:16 1

摘要:最后,其因前往摄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过云犯下之重案震惊香港社会,为香港首位连环杀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惊悚电影,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广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于2003年香港电台举办的“十大哄动案件选举”排行第一位。其后更与“屯门色魔”林国伟被合称为“双林”。

林过云(1955年5月22日—),原名林国裕,又名林友强,香港连环杀手,人称“雨夜屠夫”。

犯案时,林任职夜更出租车司机,接载目标后将之杀害。后于住所内解剖,肢解尸体后会取出死者性器官制成标本,过程亦会拍照及录影留念,亦曾向第四名受害者奸尸。

最后,其因前往摄影店提取照片被捕。林过云犯下之重案震惊香港社会,为香港首位连环杀手。林之罪行被拍成多部惊悚电影,为本地流行文化中最广为人知的罪犯,他犯下的案件于2003年香港电台举办的“十大哄动案件选举”排行第一位。其后更与“屯门色魔”林国伟被合称为“双林”。

童年时期

1955年5月22日,林过云于香港出生,原名林国裕,父亲林伟乐共有3名妻子、10名子女,林过云是长子,由正室张剑萍所生。

1957年至1962年,林父在文莱的石油公司工作,林过云及其妹随母亲到当地生活,与林父的妾侍及同父异母弟妹一同居于公司宿舍。

林过云曾于文莱就读幼稚园及小学,林父在管教林过云方面较其他子女严厉,1962年12月,林过云随家人返回香港,迁入位于观塘的自置居所,在一所政府小学读书,成绩通常都在最前的十名之内,约十一岁毕业并升读初中,直到1968年,林父转职中华电力公司,要求林过云上午在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就读,晚上在理工学院读夜校,导致林过云的数学成绩追不上进度。

1970年,林父开店售卖摩托车,要求林过云每天下课后帮忙看铺,林过云的成绩由此走下坡,与父亲的感情亦开始转差,常遭父亲打骂并赶他离家,情况持续至林过云读中四时。林过云中学毕业后便开始在观塘康宁道父亲开设的摩托车店任职,随后在一名亲戚处当冷气学徒。

成年时期

1973年初,林过云与父亲争执后被逐离家,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

医生指林过云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接受102日治疗后获准出院,并改名为林友强。

林过云年约十九岁时,家人发现他表现不寻常,对女性肉体感到兴趣,其后被发现于观塘住所的厕所外偷窥其妹裸体,家人因此要求他迁往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的另一住所,与父亲及其他弟妹一同居住。

林过云与弟弟同房,林过云睡于双层床的下格,其弟则睡于上格,二人曾有协议,各人的物件分开来放,彼此各不干预,1978年,林过云取得出租车牌照,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约1980年转任夜间出租车司机,同住的家人每隔十四五天始有机会与他见面。

1981年突然对摄影产生浓厚兴趣,开始研究摄影技术,并且加入摄影会。林过云任职夜间出租车司机一年后,其母察觉到他的行为有很大改变,如不肯洗换衣服及洗澡、表现垂头丧气等,并曾于半夜见他在家中走来走去。

连环肢解案

林过云除了这宗性骚扰前科外,在犯重案前主要就是做为一名值夜班的出租车司机,而其后开始做案,这其中受害者均为女性,他在1982年2月至7月杀害4名女子,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他以出租车把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后勒死,并对第四名受害者进行奸-尸。

每次作案后均会肢解人体、拍摄残肢,然后把尸体的性器官部分肢解制成标本,存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的寓所,并将身体其余部分弃于城门河及大坑道山坡。

揭发被捕

林过云的住所没有暗房可供冲洗彩色照片,需要找照相馆帮忙。为免惹人怀疑,他参加由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举办的摄影班,认识了在尖沙咀一间照相馆任职的张志立(张仔),并对张仔说自己在殓房当兼职摄影师,为他们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张仔觉得林过云的解释合理,为免令同事受惊,他曾4次冲洗林过云的照片,并对林过云承诺将此事保密。

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想将第4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第5次光顾张仔任职的照相馆时,恰巧该店的放大机有故障,张仔于是将林过云的胶片交给旺角分店冲洗,负责操作仪器的职员将影片冲洗并进行品质检查,发现那些照片与人体肢解有关,经理检视照片后认为事有可疑,于是报警。

警方接报后派员到场查看照片及胶片,认为确实有可疑之处,将之转交九龙总区重案组凶杀科跟进,由负责陈凤兰案的警司白琪统领调查工作。

警长李达君奉命率领多名探员到冲晒公司尖沙咀及旺角分店为店员录取口供,并指示法医及科学鉴证科仔细检查照片。法医根据肉体色泽及血液颜色推断,照片中的尸体,死去不足3小时,而从尸体的切割方式及刀痕推断,肢解尸体的人,并无医学解剖专业知识,因而排除那些是教学图片。

科学鉴证科发现那些照片,并非翻摄自印刷品,而是直接对着尸体拍摄,此外亦证实其中一张照片右上角一个可疑反光部分是一颗小水珠,经放大的水珠弧形表面显示一名少女的半张面孔,与在1982年7月2日失踪的少女梁惠心相似。

警方收到法医官及科学鉴证科的报告后,相信梁惠心已遇害,决定到照相馆缉捕物主。警方亦一度将张仔扣留调查及搜查其住所,但无发现线索,遂让他保释外出并转作证人。

1982年8月17日早上约9时,张仔如释重负返回工作岗位,李达君警长带队到场戒备,指示一众警员假扮店员、顾客及小贩四围监视,并吩咐真店员将数张其他相片混入林过云之13张照片,提醒他们须要求林过云核实他的相片。

下午6时许,照相馆将近打烊,警方预备收队并打算向入境处或运输署求助之际,林过云将出租车停在门外并步入店内,张仔通知李警长后拿出相片及胶片要求林核对,并询问林有关相片之资料与用途,林过云表示照片将用作呈堂之用,使陪审员可看得更清楚,并表示他时常到不同殓房工作,对话被警方录音用作证供。

当林过云确认他的照片及付款时,李警长即表露身份以现行犯将他拘捕。林过云未有反抗,但有点不知所措,唯有胡乱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东方日报》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并相约在当时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总社门外会合。

但李警长与同事在报馆门外苦候数小时仍不见“四眼佬”这个人,觉得林过云在说谎,于是向姓朱上司报告,在其带领下于当晚10时许搜查安庆大厦一单位,终于检获梁惠心的财物、照片、录像带、女性器官、防腐剂、解剖书及手术器材,证实梁惠心已被杀。由于证物繁多,警方花了数天搬走所有东西作进一步调查以鉴定所有死者身份。

警方亦扣押及搜查林过云之出租车,在挡风玻璃上留下字条提醒其他人不要拖走车辆,其后发现车上储物柜内有手铐及电线等证物,前排座位背面更有2个破洞,相信林过云在后排座位与各事主发生纠缠,于是用手铐锁住对方双手将其制服,然后再用电线勒毙她,其中一人遇害时双脚穿着高跟鞋并大力踢向前排座位。

警方一度怀疑有15人遇害,但法医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科技部化验所协助下检验死者残肢及将照片给失踪者家属辨认后,仅能证实4人身份。

警方问话及起诉

林过云、弟弟林国强及父亲林伟乐被带返警署协助调查,妹妹及妹夫未被拘捕。林父经警方扣留问话3天后获释,林弟则表示由于作息时间完全相反,甚少见到哥哥及从不触碰他的物品,对事件毫不知情。

由于林过云行使其缄默权,警方无法从其取得证供,遂安排林氏父子3人共处一室开家庭会议,藉利用林过云家人希望尽快理清案情获释心理迫使他承认责任。

林伟乐对林过云表示如果所有事皆是他所为,就应招认一切,勿让案件阻碍弟弟结婚,林国强亦破天荒以哥哥称呼林过云冀打动他,生母张剑萍亦到警署劝儿子说出真相,林过云终和盘托出,承认所有事情皆由他做的,与其家人无关。

并协助警方起回死者残肢,惟警方仍坚信睡于同房的林国强是同谋,落案起诉林氏兄弟谋杀梁惠心,将他们解往新蒲岗裁判法院提堂,林过云再被加控谋杀另外3人,2人被拒保释,被送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检验。

林国强多次对裁判官声称被人冤枉,最终于第6次聆讯后获律政司撤销控罪释放。林过云则被医生证实智商甚高,适宜答辩,而控方表证亦成立,案件被转介最高法院审理。

来源:

冼文达. 本報特稿:港台擬邀「一哥」拍《執法群英》. 文汇报. 2003-11-27 [2021-11-20]

林父講述被告之怪癖 林過雲整日躲房內 吃飯不與家人同食. 华侨日报. 1983-03-17: 9

林過雲殺女學生姦屍 曬殘肢相露馬腳. 壹周刊. 2016年5月4日 [2020年11月17日]

来源:巫师火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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