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影《南京照相馆》讲述了“吉祥照相馆”冲印出证明日军屠城的罪证照片,面对日军暴行、同胞遭遇和民族存亡,他们最终决定将这些底片留存的故事。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史实改编的,在第12个国家公祭日到来之际,福建省大田县政协编辑的一本文史资料,记载了电影背后的故事。
电影《南京照相馆》讲述了“吉祥照相馆”冲印出证明日军屠城的罪证照片,面对日军暴行、同胞遭遇和民族存亡,他们最终决定将这些底片留存的故事。这部电影是根据真实史实改编的,在第12个国家公祭日到来之际,福建省大田县政协编辑的一本文史资料,记载了电影背后的故事。
冒着生命危险制作“罗瑾相册”
电影《南京照相馆》中,青年邮递员苏柳昌的原型叫罗瑾,1923年2月出生于南京。早年曾在南京的华东照相馆学徒,掌握了娴熟的照相手艺。
1996年7月,大田县政协文史委编辑出版了《大田文史资料》第11辑,收录了罗瑾撰写的《南京大屠杀目击记》。关于南京大屠杀,罗瑾写道:
我们所住的宁海路三十二号,有一次进来了七八个鬼子将一个高中女学生拖到二楼洗澡间轮奸;有一天我到五条巷干爹蒋四十家里去,因为对面大方巷早几天被日本鬼子集体屠杀了好几百人,我不放心去看看干爹,蒋大哥在家,他家二楼阳台正对着前面一片菜地,一个妇女在池塘边洗衣服,从大方巷西边来了一部当时江南公共汽车公司的客车,停下来,下来几个鬼子把这个妇女拖上汽车轮奸了,又将她赤身裸体地甩下来;我也看到日本鬼子在金陵女子大学拖走两卡车妇女而一去不回……
1938年1月,一个日军少尉军官拿来两个120胶卷到店里来冲洗。罗瑾在冲洗照片时发现有30多张是日军砍杀、侮辱中国人的现场照片。他多洗出了30多张,又把一些不清楚的照片和强奸妇女的照片去掉,因为他感到这是中国妇女的耻辱,挑选了16张清晰的照片贴在一个小本子上,装订成一本相册,并在封面上画了一颗“滴着鲜血的心”,旁边是一把日本刀,又在右上角写下一个“耻”字。他把这本相册藏在暗房角落冲晒案板下面。
有一天,一个日本上尉军官带了一个翻译来到照相馆,盘问有没有私藏照片,并把战刀戳在罗瑾的胸口上,连他外面的棉袄和里面的夹袄都刺穿了,可是罗瑾硬着头皮没有承认。日军走后,罗瑾把相册偷偷带回家中藏起来。
1940年5月,为了谋生,罗瑾考入汪伪政府警卫旅直属的交通电讯集训队,学习电讯技术。他认为这里比较安全,就把相册绑在自己的床底下藏了起来。
1941年初的一天,同在毗卢寺内培训学员的伪宪兵二团,在检查中发现了一枚来历不明的手榴弹,就在全寺进行大清查。罗瑾在紧急中将这小相片本藏到后院厕所的一个墙洞内,用泥巴糊上洞口。
3月,意外发生了,他发现墙洞里的相册不见了,以为被人偷走了。为了防止意外,他逃离了南京,到安徽马家桥避风了一年多。
1942年7月,他与妻子张凤结婚时,又回到南京。可是相册一直下落不明。
8年生死接力珍藏“罗瑾相册”
1993年9月,罗瑾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参观,突然发现有几幅是自己当年偷洗出来收藏的照片。经朱成山馆长介绍,是当年一位“姓吴的先生”交给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作为证据用的。
这位“姓吴的先生”名字叫吴旋,是罗瑾当年在通信集训队的同学,但并不在同一个班。这个相册是如何落在吴旋的手中呢?
1945年10月,南京政府发出公告,号召市民检举侵华日军罪行。吴旋看到布告后,回到位于四条巷小杨村六号之二的家中取出那本收藏了6年的相册,来到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呈上相册,并写了一份呈文,说明这本相册的来历。
1995年7月,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了《南京大屠杀》一书,书中收录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处致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函》和吴旋的呈文。呈文如下:
为呈献南京大屠杀案敌寇罪行照片事。窃民于民国廿六年日寇发动淞沪之战,未几而攻陷南京,时民仅十四岁,且阻于交通,躲避难民区。时有洪姓学友于南京开设照相馆,有日寇以其所摄照片至该馆洗印,俾作“胜利”之夸口。民同学惧其淫威,不能拒绝,乃同时用其底片加印一份,共得小照片十六张,多为敌兵之罪行,或以残杀我同胞为笑乐,迄今视之犹有余悸。其后洪某以日兵搜索,未敢留存,乃由民保管,经无数困苦,始终未忍遗弃,以便将来供与敌人清算之资料检出,请代送有关机关使残暴敌寇得以明正典刑,并请审讯完毕仍将原片赐还,以作纪念,实为德感。谨呈南京市临时参议会,附呈照片册一本照片十六张。
呈文中提到相册为洪姓同学转交给他。可以推测,可能是当年罗瑾藏于厕所墙洞的相册,由于外力原因,糊在墙洞上的泥巴开裂掉落了,相册被洪姓同学捡到,他看了内容后,认为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有力证据,自己不敢保留,便交给吴旋保存。6年间,吴旋在残酷恶劣的环境中,提心吊胆,历经艰难曲折,将“罗瑾相册”完整地保留下来。
中共南京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编写,南京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南京百年风云(1840-1949)》在“1947年”条目中记载:“1941年相册转落到正直公民吴旋手中,吴将相册藏于佛像底座,1946年转交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庭,法庭将相册作为南京大屠杀的‘京字第一号证据’。”
“罗瑾相册”成为审判铁证
1946年10月19日,军事法庭首次对谷寿夫开庭侦讯。《中央日报》在次日的报道中说,检察官陈光虞拿出一本小册子,上面贴满日寇当时烧杀奸淫之惨状的照片,指给谷寿夫说:“你看看罢,这是什么人做的事情。”谷寿夫接过相册说:“看到照片上这种惊人的事,我也想追问这是什么人干的哩!”
1947年2月8日下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开辩论庭,续审谷寿夫。据《中央日报》次日报道,面对谷寿夫的百般狡辩,陈光虞检察官在谈及证据时说:“美籍牧师所拍电影及日军自摄影片等等,都证据确实,被告倘不能提出有力反证,仅以狡赖不负责任言词搪塞推诿,实不能摆脱应负责任。”
3月3日,在励志社大礼堂五审谷寿夫。《中央日报》次日报道说,谷寿夫仍然“饰词狡辩,否认一切罪行”。据《南京百年风云(1840-1949)》记载:
本年3月,在中国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上,法官喝问谷寿夫:“你可承认率部队在南京惨杀我无辜百姓的事实?”谷狡辩道:“战场上我杀你的兵,你杀我的兵很正常。我没有杀老百姓……”这时,法官向他出示了罗瑾相册和大量证据。谷顿时目瞪口呆。
在铁证面前,谷寿夫只得俯首认罪。1947年3月10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处谷寿夫死刑。
1949年,这本承载着重要历史意义的相册,被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珍藏。1985年8月15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馆内陈列了相册中的16张照片,让人们永远牢记这段历史,珍爱和平、开拓未来。
来源:子清视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