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赵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只是在上班的空隙,偶尔利用微信,出售了119部“小电影”视频和7张大尺度图片。
“赚了46.26元,罚了1000元,还被判了16个月?”
您没有看错!这样一组对比强烈的数字,近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被告人赵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只是在上班的空隙,偶尔利用微信,出售了119部“小电影”视频和7张大尺度图片。
最终也仅仅赚了46.26元,却换来了“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的刑罚。
另外,他还被处罚金1000元,扣除赚了的46元,个人还倒贴900多元。
这一起被称为“ 小生意、大代价”的案件,相关细节由敦化市人民法院于11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赵某原本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过着规律又简单的作息和生活。
或许是觉得工作很无趣,闲暇时间,他会利用手机浏览一下非法网站和相关视频。
偶尔遇到喜欢的内容,他也会偷偷下载下来,供自己独享。
一次偶然的机会,有身边的好朋友向他暗示,询问赵某手机里,最近有没有收藏那种特别“好看”的视频。
赵某明白了朋友的小心思,他灵机一动,突然从这个细节之中,发现了潜藏着的所谓的“商机”。
于是,他以6.6元的低廉价格,利用微信一口气向7名微信好友,打包出售了17部视频3张图片。
虽然这一次收益不大,但单纯的赵某觉得,动一动手指,居然就能无本获利。
这样的操作,似乎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于是,不知不觉之中,他在这条犯罪的道路上,开始越陷越深了。
据相关部门后续统计,赵某先后出售的视频共计有119部,相关图片共计有21张。
后经专业人士认定,赵某贩卖的这119部视频,全部属于非法视频,另有7张图片也包含大尺度内容。
总计算下来,虽然出售的视频数量的确不少,但赵某从中非法获的利,却只有46.26元,这金额实在是出人意料。
但是,赵某还是被敏锐的公安机关发现了线索,由此很快被传唤到案。
做贼心虚的他,在公安机关面前,全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他的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也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了。
敦化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非法物品的案情属实。
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非常严重。
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行为。
另外,他还主动上交了全部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的态度很好,依法可以从宽减轻处理。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宣判之后,自知理亏的赵某选择了服判息诉。
目前,该案已一审生效。
46元的“小生意”,竟然换来16个月的刑期?就这样失去自由了吗?
很多人看完新闻后首先怀疑,赵某忙活了这么久,挣来的钱还不够买一杯奶茶,确定不是46万吗?
这可怜的收益,简直不忍直视,还为此留下了案底,这量刑是不是太重了?
或许在很多人眼中,认为这只是做个“小生意”,金钱数额太小了,法律可能管不过来。
但是,类似赵某这样因小利而触犯刑法的案件,其实在我们身边并非个例。
就在今年9月,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40岁无业男子王某,通过加入多个非法群聊、发布社交平台等方式,宣传并贩卖自己保存的非法视频。
他竟然向同一小区的居民,成功贩卖视频48个,从中获利仅仅只有10元。
经鉴定,王某贩卖的48个视频,全部属于非法物品。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可以说,类似这样“ 小生意、大代价”的案例,大多发生在涉世未深的年轻男子身上,实在让人教训深刻。
对此,审理赵某案件的法官提醒,传播这一类明令禁止的视频和图片,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更会腐蚀思想,引人逐渐堕落,从而滋生其他的犯罪行为。
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必须要遵守法律公德。
因为法律惩罚的,不是最终获利金额的多少,而是这种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赵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利用微信售卖贩卖非法视频119部,已经远远超出司法解释中的最低要求,情节自然严重。
事件冲上热搜之后,很多网友表示难以理解。
被告人为了46块钱,竟然搭上了自己一年四个月的自由,这代价实在太大了!
更多人从案例中得到了警示意义,大家认为,传播这一类物品,败坏社会风气,就应该严厉打击。
我们不要以为,赚钱少,就会没有事,关键是要分清违法行为的性质,法律底线碰不得。
即便是亏本的“买卖”,也应该让人警醒,法律红线的确碰不得。
由此看来,网络真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根网线都是法律世界的延伸。
利用网络平台贩卖非法物品,不管数量的多少,都属于违法行为,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荷池中自在赏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