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生电影季启幕,萧山发布影视产业扶持政策

快播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06 19:20 1

摘要:对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包括横屏网络微短剧剧本),在作品播出后分别给予申报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扶持的竖屏网络微短剧剧本,在作品播出后,分别给予申报单位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潮新闻客户端 陈栋

9月6日,“光影青春·AI在一起”杭州大学生电影季在萧山开元广场浙影时代影城正式启幕。

现场发布了近年来萧山针对影视产业推出的一系列 “真金白银” 的扶持政策,在这些政策加持下,涌现出电影《潮》《呼朋引伴》等一系列精品力作。

一、剧本创作奖励。

对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包括横屏网络微短剧剧本),在作品播出后分别给予申报单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扶持的竖屏网络微短剧剧本,在作品播出后,分别给予申报单位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创作反映杭州市萧山区题材、宣传提升萧山区城市形象的影视作品或影视剧本,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的奖励额度。

二、取景拍摄补助。

对影视企业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在本区实际发生制作配套费的20%给予第一出品方拍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后期制作补助。

影视后期制作公司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费用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后期制作(含配音)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单个公司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四、影视播出补助。

电影:对文化企业作为主出品方(备案立项方)的原创电影作品,在院线上映后获得市场认可的,经审核,给予最500万元的补助。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反映萧山题材的原创电影在院线放映的,给予补助50万元。电视剧:影视文化企业作为主出品方(备案立项方)投资备案立项制作的电视剧、纪录片等电视节目,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每集补助8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黄金时段和东方卫视、浙江卫视、江苏卫视、湖南卫视、北京卫视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每集补助3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微短剧上线播出补助。

(1)区内企业出品的横屏网络微短剧,获得浙江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且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上线播出的,90天内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70万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8万元的补助;90天内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85万播放量,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12万元的补助;90天内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超过100万播放量的作品,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15万元的补助。

(2)区内企业出品的竖屏网络微短剧,在主要视频平台(抖音、快手等)上线播出的,并且 90 天内单一账号播放量超过 1 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 5 万元的补助;90 天内单一账号播放超过 2 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 8 万元的补助;90 天内单一账号播放超过 3 亿,给予第一出品方每部最高 10 万元的补助。同一部网络微短剧在多个平台或多个账号播放的,以播放量最高的平台或账号为准,不累计。

(3)对入选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等广电总局精品项目计划的微短剧,每部微短剧奖励 20 万元;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精品项目计划的微短剧,每部微短剧奖励 10 万元。

六、新媒体(短视频)补助。

对区内企业作为主出品方(备案立项方)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实际分成在 100 万元以上的,按其首年度实际分成最高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补助,每部作品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短视频作品年度平台分成高于 50 万元的,按该条短视频、该部剧年度实际分成最高 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补助,每部作品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七、文艺精品奖励。

对通过萧山区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五个一工程奖”的原创作品,根据市级奖励标准的50%追加奖励,最高给予250万元的奖励;获得全国常设性文艺奖项的原创作品,根据市级奖励标准的50%追加奖励,最高给予150万元的奖励;获得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杭州市文艺精品工程扶持项目的,同一作品按照上级部门年度实际拨付金额就高1:1给予配套补助。

八、文化出海补助。

对区内企业作为主出品方(备案项目方)的原创影视作品,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费用补助50%,单个作品最高补助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

“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钱江晚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