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份二手车销售合同(转让协议),简直能和杨景媛的硕士论文一较高下!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合同,可能很多读者没有耐心看,那就由我来一点点的拆解。
这份二手车销售合同(转让协议),简直能和杨景媛的硕士论文一较高下!我们先看一下这个合同,可能很多读者没有耐心看,那就由我来一点点的拆解。
1,变更购买支付方式(现金or分期),就要支付10%的违约金!
2,如果不配合银行采集个人信息,则视为违约,不退定金4000元!车价才30000!
3,甲方交付乙方的资料及物件:
钥匙,几把?不写!复印件?什么的复印件?4,成交日期?交付日期?不明确~~
5,强制约定过户时间,且违章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且有高昂的违约金,日千分之一!且上不封顶!!
6,车辆行驶里程以表显为准!模糊其是否为调表车的概念!
7,强调乙方有自行检车的义务!
8,乙方不得以车况等理由退车!
至于上述合同中的语句是否通顺等,都是小问题了!“深藏不露”的法律陷阱:
“现金交易”条款:歧视性和潜在风险(资金安全、来源证明),最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留存证据!“配合”陷阱:说明其责任不对等,买家极易被动违约。“车况不保”条款:强调这是违法的“甩锅”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卖家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收回车辆”条款:重点抨击,明确指出这是违法条款,卖家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甚至犯罪。到这里,大家是否体会到了签署这份合同的购车人的绝望了吧!
针对个人购车人,在签署任何合同前,务必逐字审阅。确保以下核心事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车辆信息(车架号、发动机号)准确无误。价格、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最为安全)、支付时间明确。明确过户时间和责任方。卖方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判断标准是什么?越具体越好!例如依据团标,例如是否有结构性损伤等)、无火烧、无泡水(水淹深度),并将此承诺写入合同,作为违约依据。违约责任对等,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要平衡。事实上,到现在还会出现这种合同,那么,车辆存在调表、重大事故、泡水、大套小套车就更司空见惯了。看来,消费者的科普工作,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雷老师认为:提供电子签(电子合同)的相关企业,可以为二手车行业的各类合同,提供标准化的、公平的模板!这是一种维护消费者的切实权益有效路径!
来源:二手车小胖说